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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數者,天地之全數也。《河圖》中虛十數,四方四維皆 具十數。《洛書》中實十數,四方亦具十數。自今觀之,《河 圖》一對九為十也,而《洛書》生數之一聯成數之九交 于西北,非十而何?《河圖》三對七為十也,而《洛書》生數 之三聯成數之七交于東南,非十而何?《河圖》四對六 為十,二對八為十也,而《洛書》生數之四聯成數之六 交于西北;生數之二,聯成數之六,交于東南。非十而 何?交于東南者,不混于西北,交于西北者,不混于東 南,豈無其故?蓋一與四,生數也,合而為五,位于西北, 金水相生也;二與三,生數也,合而為五,位于東南,木 火相生也。一與四合,五數處于內,而六與九合,十五 數周于外;二與三合,五數處于內,而七與八合,十五 數周于外,并乎其不相混也。不特此也,中宮之土,寄 位于《艮》《坤》分位于東北西南。東之木,南之火,遇坤土 而成也;西之金,北之水,遇艮土而成也。會而歸之,則 中宮之土實管攝焉。故以東南之數二十,涵中宮之 五數,則與天數之二十五合。涵中宮之十數,則與地 數之三十合。以西北之數二十;涵中宮之五數,則與 天數之二十五;合;涵中宮之十數,則與地數之三十 合。此數至十而成;所以為造化之全功也。

伏羲則河圖數定卦位圖

伏羲則河圖數定卦位圖

《河圖納音例》

一六、  水之體數、  火之用數

先天卦序坤艮水居之土以五為用數,故五土之卦,坤艮居一六水數之位,明水納土成音也。

《二七》、  火之體數,  土之用數

先天卦序:「坎水居之」 ,火以一六為用數,故一六水之卦,坎居七火數之位,明火納水成音也。

《三八》:  木之體數,  木之用數

《先天卦序》震木位于本數之八,以木自能成音也;故本卦自居本數之位。

《四九》、  金之體數,  金之用數

《先天卦序》:乾金位于本數之九,兌金位于本數之四,以金自能成音,故本卦自居本數之位。

五十:  土之體數,  水之用數。

土居中寄位。四季納火成音離火以土寄位者也。故火二與木三交互其用子居母位。母居子位。

案:《河圖》乾居九數,兌居四數,「厥數惟金,厥卦惟金;震 居八數,厥數惟木,厥卦惟木」,數與卦相合也,至於他 數與卦若不相似焉者,何也?此當于納音求之,金自 能成音,故兌乾之金,從本數,居四與九。木自能成音, 故震之木,從本數,居八。若夫水一六數,納土成音,水 遂從土數五,故坤土、艮土,往居水之一六位;火二七 數,納水成音,火遂從水數一六,故坎水往居火之七 位,土納火成音,曷為火,不居土五之位,土分旺寄位 者也,故離火遂與巽木交互其位,離火居木三之位, 子依母也;巽木居火二之位,母從子也。此八卦之象, 合《河圖》之數然也。

伏羲則洛書數定卦位圖

伏羲則洛書數定卦位圖

案《洛書》一六水數,厥卦惟坎,厥方惟北;二七火數,厥 卦惟離,厥方惟南;三、八木數居東,卦則震巽隸之;四 九金數居西,卦則乾兌隸之,五與十居中,土數也,卦 則坤艮隸之,寄位東北與西南,數與卦相合,卦與方 相應,五行以之而序,八卦以之而定,四方以之而奠, 此八卦之象,合《洛書》之數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