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1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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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體斯立焉。用既為體,體復為用,體用相仍,此天地 萬物所以生化而無窮者也。

象以偶為用,數以奇為用,承上文「《河圖》之用存乎偶,《洛書》之用存乎奇」 之義而言。象用偶,故其占也必有應而後吉;數用奇,故其占也必有對而後凶。所以然者何哉?蓋以卦象言之,上下不可以無應也,必乾得坤而後相臨,坤得乾而後相承;陰陽不可以無求也,必陽得陰而後立,陰得陽而後見,此所謂有應則吉也。以《範數》言之,中五獨立,四害不親,故平而吉。當時獨成,水木得時,故盛而寒,此所以有對則凶也。天地定位,以相應言,山澤通氣,以相求言。木盛金衰,水寒火囚,以當時獨盛言。理有相須者,乾坤相須而定位,山澤相須而通氣也。五行無兩大之勢者,木盛而金必衰,水寒而火必囚也。又言數動而「之乎靜,故本無對;象靜而之乎動,故本有應。之乎動者,《象》之用所以行;之乎靜者,數之體所以立。」 此象數之各為體用也。然一體一用,若不相關,至以其初而言,則又有相仍之理。方其象數未立也,其理已具於一元之中,未有所謂陽之清、陰之濁者,然其所以為用之理,固已默具矣,此用之所以為體也。及其象數既立,則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其陽之清者為天,陰之濁者為地;而其所以為體者,乃於是乎立焉,此體之所以復為用也。體用相仍,循環無窮,變化生成之功,有不可既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