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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不盡所懷也。彼中朋友,今有幾人?其趨向成就, 果能不失前人衣缽之傳否?向來猶時有往來商訂 之益,得以知其疏密。近年遂有不涉思慮言語之意, 虛無象罔,不可捕詰,皆非平日所聞於吾亡友者,不 知何故變得如此,甚可嘆也。因便寓此,未能盡所欲 言。正遠,千萬以時自愛。

《答張敬夫》

秦漢諸儒解釋文義雖未盡當,然所得亦多。今且就 分數多處論之,則以為得其言而不得其意,予奪之 際,似已平允。若更于此一向刻核過當,卻恐意思迫 窄而議論偏頗,反不足以服彼之心。如向來所論之 言,不當言釋氏「欲仁」之病矣。大率議論要得氣象寬 弘,而其中自有精密透漏不得處,方有餘味。如《易傳 序》中說秦、漢以來儒者之弊,及令人看王弼、胡安定、 王介甫《易》之類,亦可見矣。況此《序》下文反復致意,不 一而足,不應猶有安于卑近之嫌也。又所謂「言雖近 而索之無窮,指雖遠而操之有要」,自謂此言頗有含 蓄,不審高明以為何如?

《答楊元範大法》

承示及新著《易說》,開卷一讀,啟發已多,屬此數日。諸 處書問《萃集》,揆置不下,未及詳細。但所略看過處,其 不能無疑者已兩三條,如「元亨利貞」,文王本意,只是 大亨而利于正耳。至《彖傳》《文言》乃有四德之說,今若 依而釋之,則此乾卦只合且以陽氣推說,不應於「利」 字遽以陰氣佐陽為言。且以一木言之,萌芽則元,華 「葉則亨,枝幹堅彊則利,子實成熟則貞」,貞則所成之 實,又可種而為元,循環蓋無窮也。若但謂「歸根復命」, 則亦不見「貞」字之意矣。此須更於天地大化,通體觀 察其曲折,未易以尺紙言也。又「大明終始」,乃言聖人 大明乾道之終始,程先生說本如此。但《傳》中言之簡 略,卻是語錄中有此意。若云「乾道自」能大明其終始, 殊費言語,卒不成文義也。《大有》卦「亨」「享」二字,據說本 文是一字,故《易》中多互用,如「王用亨于岐山」,亦當為 「享」,如「王用享于帝」之云也。字畫音韻,是經中淺事,故 先儒得其大者,多不留意。然不知此等處不理會,卻 枉費了無限辭說牽補而卒不得其本義,亦甚害事 也。非但《易》學,凡經之說,無不如此,獨恨早衰,無精力 整頓得耳。「大抵陰陽只是一氣,陰氣流行即為陽,陽 氣凝聚即為陰,非真有二物相對也。」此理甚明,周先 生於《太極圖》中已言之矣。

《答王伯禮洽》

參以三數之也,伍以五數之也。如云「什伍其民」,如云 「或相什伍」,非直為三與五而已也。蓋紀數之法,以三 數之則遇五而齊,以五數之則遇三而會。故《荀子》曰: 「窺敵制變,欲伍以參。」注引《韓子》曰:「省同異之言,以知 朋黨之分;偶參伍之驗,以責陳言之實。」又曰:「參之以 比物,伍之以合參。」而《漢書趙廣漢傳》亦云:「參伍其賈, 以類相準。」皆其義也。《易》所謂「參伍以變」者,蓋言或以 參數而變之,或以五數而變之,前後多寡,更相反復, 以不齊而要其齊。如河圖、洛書、大衍之數,伏羲文王 之卦,曆家之日月五星章蔀紀元,是皆各為一法,不 相依附,而不害其相通者也。綜字之義,沙隨得之。然 錯綜自是兩事,錯者,雜而互之也;綜者,條而理之也。 參伍錯綜,又各自是一事。參伍所以通之,其治之也 簡而疏。錯綜所以極之,其治之也繁而密。

太極兩儀四象。八卦者,伏羲畫卦之法也。《說卦》「天地 定位」至「坤以藏之」以前,伏羲所畫八卦之位也。「帝出 乎震」以下文王,即伏羲已成之卦而推其義類之詞 也。如卦變圖「剛來柔進」之類,亦是就卦已成後用意 推說,以此為自彼卦而來耳,非真先有彼卦,而後方 有此卦也。古注說《賁》卦自《泰》卦而來,先儒非之,以為 乾坤合而為泰,豈有泰復變為賁之理。殊不知若論 伏羲畫卦,則六十四卦一時俱了,雖乾坤亦無能生 諸卦之理。若如文王孔子之說,則縱橫曲直,反覆相 生,無所不可。要在看得活,無所拘泥,則無不通耳。 《易》中先儒舊法皆不可廢,但互體、五行、納甲、飛伏之 類,未及致思耳。卦變獨於《彖傳》之詞有用,然舊圖亦 未備,頃嘗修定,今寫去,可就空處填畫卦爻,而以《彖 傳》考之,則卦所從來皆可見矣。然其間亦有一卦從 數卦而來者,須細考之。可以見《易》中象數無所不通, 不當如今人之拘滯也。

《答林熙之》

《易》文言「德不孤」,正是發明大字意思。謂德盛者得之 矣,然與物同亦是此意。試玩「敬義立而與物同」之意, 當得之,恐不可云只是說與物同也。

《答陳亮》

近刊伯恭所定《古易》,頗可觀,尚未竟,少俟斷手即奉 寄,但恐抱膝長嘯人不讀此等俗生鄙儒文字耳。

《答吳仁傑》

「古《易》既畫全卦,繫以彖辭,又再畫本卦,分六爻而繫 以爻辭」,似涉重複。且覆卦之法,不知何所攷據,近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