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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鄭可學》

程氏《易傳》已甚詳細,今《啟蒙》所附益者,只是向來卜 筮一節耳,若推廣旁通,則離不得彼書也。程先生說 「《易》得其理,則象數在其中」,固是如此。然泝流以觀,卻 須先見象數的當下落,方說得不走。不然,事無實證, 則虛理易差也。

《答王遇》

《易》中先儒舊法皆不可廢,但互體、五行、納甲、飛伏之 類,未及致思耳。卦變獨於《彖傳》之詞有用,然舊圖亦 未備,頃嘗修定,今寫去,可就空處填畫卦爻,而以《彖 傳》考之,則卦所從來皆可見矣。然其間亦有一卦從 數卦而來者,須細考之,可以見《易》中象數無所不通, 不當如今人之拘滯也。今於圖中如此添修,當已明 白矣。

《答程可久》

晉公子「貞《屯》悔豫」之占,韋氏舊注固有不通,而「來示」 云云,鄙意亦不能無所疑也。蓋以穆姜東宮之占言 之,則所謂《艮》之八者,正指其所當占之爻而言之也。 今云「貞《屯》」、悔、《豫》皆八也,而釋之以為指三爻之不變 者而言,則非其當占之爻,而于卦之吉凶無所繫矣。 據本文語勢,似是得兩卦而皆不值老陽、老陰之爻, 故結之曰皆八也,而占之曰「閉而不通,爻無為」也。蓋 曰卦體不動,爻無所用占爾。然兩卦之中亦有陽爻, 又不為偏言皆八,則此說似亦未安。且東宮之占,說 亦未定,恐或只是遇《艮》卦之六爻不變者,但為「艮其 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之占。史彊為之隨之 說,以苟悅于姜耳。故傳者記史之言,而曰「是謂艮之 隨」,明非正法之本然也。然其九三、上九,亦是陽爻,又 似可疑。大抵古書殘闕,未易以臆說斷。惟占筮之法, 則其象數具存,恐有可以義起者。推而得之,乃所謂 活法。

《答虞大中》

用九用六,當從歐陽公為揲蓍變卦之凡例。蓋陽爻 百九十二,皆用九而不用七,陰爻百九十二,皆用六 而不用八也。特以乾坤二卦純陽純陰而居篇首,故 就此發之,此歐陽公舊說也。而愚又嘗因其說而推 之,竊以為凡得乾而六爻純九,得坤而六爻純六者, 皆當直就此例占其所繫之辭,不必更看所變之卦。 《左傳》蔡墨所謂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者,可以見其 一隅也。蓋「群龍無首」,即《坤》之「牝馬先迷」也。「利永貞」,即 乾之不言所利也。

《答方士繇》

揲法陽爻皆用九而不用七,故于純陽之卦發此凡 例。凡揲而六爻皆九者,則以此辭占之。「見群龍」,謂值 此六爻皆九也。「無首」,謂陽變而陰也。剛而能柔,故「吉」; 而聖人因之以發明剛而不過為用剛之道也。《左傳》 蔡墨云:「在《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杜注亦如此說 也。

《答潘謙之》

《易》說大概得之,但一陰生之卦,本取一陰而遇五陽 之義,今如此說亦佳,但更須子細看,不知能兼此兩 意否?萃卦三句是占詞,非發明萃聚之意。此是諸儒 說《易》之大病,非聖人繫辭焉而明吉凶之意。卜田之 吉占,特以《巽》六四言之。此等處有可解者,有不可解 者,只得虛心玩味,闕其所疑,不可強穿鑿也。「成性成 之」者,「性」「成」字義同而用異。「成性」是已成之性,如言成 說成法、成德成事之類。「成之」者,性是成就之意,如言 成己成物之類。神之所為與祐神同,與神德行之神 小異。法象變通,如此說亦得,但不免微有牽合之病 耳。

《答李宗思》

來書云:「引《大易》死生之說,程氏語默日月洪鑪之論。」 熹按此四者之說,初無二致,來書許其三,排其一,不 知何所折衷而云然。然則所許三說,恐未得其本意 也。愚意以為不必更于此理會,且當案聖門下學工 夫求之,久自上達,所謂「未知生,焉知死。」

《答李伯諫》

來書云:「聖人體《易》,至于窮神知化,未之或知之妙」,熹 疑此語脈中有病。又云:「生死之際,必不如是之任滅 也。」熹謂「任滅」二字,亦是釋氏言之,聖人于死生,固非 任滅,亦初不見任滅之病。更以前段參之。

至于《易》之為書,因陰陽之變,以形事物之理,大小精 粗,無所不備,尤不可以是內非外,厭動求靜之心讀 之。鄙意如此,故于來喻,多所未安。

《答丘子野》

示喻觀玩之別。想已有成說。茲因下問之及。嘗竊思 之。敢布左右。蓋《易》有象。八卦六爻然後有辭。卦爻之辭《筮》有變。 老陰少陽然後有占。變爻之辭象之變也,在理而未形于事者 也。辭則各因象而指其吉凶,占則又因吾之所值之 辭而決焉,其示人也益以詳矣。故君子居而學《易》,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