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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篇,同授楊何,言《易》者本之田何。太史公受《易》於楊何。晁氏曰:「商瞿受《易》,孔子五傳而至田何,漢之《易》家,蓋自田何始。何而上未嘗有書。管輅謂《易》安可注者?其得先儒之心歟!《易》家著書自王同始,學官自楊何始,所謂易楊者是也。」

《丁氏》八篇。《寬》。

丁寬事田何,學成,復從周王孫受古義,號《周氏傳》。寬作《易說》三萬言,訓故舉大誼而已,今《小章句》是也。高相專說陰陽災異,自言出於丁將軍。艾軒林氏曰:「先秦之為《易》者,未有及理義也。自田何而後,章句傳說多矣,見於今者,獨有費氏之書。費氏舊亡章句,而學者宗王弼之說。至於京氏之陰陽占筮,其書雖存,視」 之為術數之流矣。《易》有聖人之道四焉:理義之學,以其辭耳;王弼而下,其說紛紛,不若象數之粗有所明也。

《韓氏》二篇。嬰。

韓嬰亦以《易》授人,推《易》意而為之傳。燕趙間好《詩》,故其《易》微,唯韓氏自傳之。涿郡韓生,其後也。曰:「所受《易》,即先太傅所傳也。嘗受韓《詩》,不如韓氏《易》深。」 蓋寬饒從受焉。寬饒封事引韓氏《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

《古五子》十八篇。

劉向《別錄》所校讎中古五子書,除復重定,著十八篇。分六十四卦,著之日辰,自甲子至壬子,凡五子。《律歷志》:「日有六甲,辰有五子。」 注云:「六甲之中,惟甲寅無子。」

《淮南道訓》二篇。

《七略》曰:《九師道訓》者,淮南王安所造。張平子《思元賦》:「文君為我端蓍兮,利飛遁以保名。」 注云:「遯上孔曰:『飛遯無不利』。」 《淮南九師道訓》曰:「遁而能飛,吉孰大焉。」 曹子建《七啟》「飛遯離俗」 ,注亦引之,蓋以肥為飛。劉向《別錄》所校《讎中易傳》,《淮南九師道訓》除復重定,著十二篇。淮南王聘善為《易》者九人,從之採獲,故中書著曰《淮南九師書》。文中子謂「九師興而《易》道微」 ,《隋志》已亡其書。

《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京氏段 嘉》十二篇。

唐《大衍曆卦議》曰:「十二月卦,出於孟氏章句,其說《易》本於氣,而後以人事明之。京氏又以卦爻配期之日,坎、離、震、兌,其用事自分至之首,皆得八十分日之七十三。《頤》《晉》《井》《大畜》皆五日十四分,餘皆六日七分,止於占災眚與吉凶善敗之事,至於觀陰陽之變,則錯亂而不明。」 京房傳注孟康曰:「分卦直日之法,一爻主」 一日,六十四卦為三百六十日。餘四卦,震離兌坎為方伯監司之宮,消息卦為辟。辟,君也。息卦曰太陰,消卦曰太陽,其餘卦曰少陰。少陽謂臣下也。《五行志》引京房《易傳》「尊卦用事」 ,注:「孟康曰:尊卦,乾卦也。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眾在位,震遂泥厥咎。國多糜復,崩來無咎。」 自上下者為崩。潛龍勿用,眾逆同志。至德迺潛,厥異。風行不解,物不長幹。父之蠱亡,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見先人之非,不則為私。婦貞厲,君子凶。言君弱而婦彊,為陰所乘,則月並出。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日食,李固《對策》引京房《易》郎顗按房飛候,參察眾政。正月三日至乎九日,《三公卦》。《集韻》:「觀我端頤 」 ,《釋文》《坎卦》,京作「欿 。」 「剝床以膚」 ,京作「簠」 ,謂祭器。龜山楊氏曰:「以爻當期」 ,其原出於《繫辭》,而以星日氣候分布諸爻,《易》未有也。其流詳於緯書,世傳《稽覽圖》是也。艾軒林氏曰:「如《復》所謂『七日』」 ,《臨》所謂「八月」 ,《蠱》所謂「先甲後甲」 ,《巽》所謂「先庚後庚」 ,又如「十年三歲,月幾朢,巳日乃孚」 ,是皆陰陽氣數當然之變。孟氏而下有焦贛氏,以一卦變為六十四,積而至於四千九十六,凡一卦所主六日,震、離、坎、兌,寄直於分至之日,如曰冬至則坎用事,次未濟,次《蹇》,次頤,次中孚,次《復》,當期之數,循環為變。後魏《正光歷》推四正卦術,「四正為方伯,中孚為三公,《復》為天子,《屯》為諸侯,《謙》為大夫,《睽》為九卿,《升》還從三公,周而復始。」 九三應上九清淨微溫陽風,九三應上六,絳赤決溫陰雨,六三應上六白濁微寒陰雨,六三應上九麴塵決寒陽風,諸卦上有陽爻者陽風,上有陰爻者陰雨。京房分六十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釋文序錄》孟喜《章句》十卷,無《上經七錄》云:又《下經》無《旅》至節無上繫 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陰陽養萬物,必訟而成之;君臣養萬民,亦訟而成之 。」 《隋志》八卷,殘缺。《京房章句》十二卷,《七錄》云十卷。晁氏曰:《漢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志》有京《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章句》十卷,而《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于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而其傳者曰「《易傳》三卷,《積算雜占條例法》一卷」 ,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