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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同。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占條例法》者,疑隋《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九卷。元祐八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志》《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正義》「大衍之數五十。」 京房云:「五十者,謂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氣,將欲以虛來實。」

《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

《儒林傳》:初,《易》唯有楊孝宣世立施、孟、梁丘,元帝立京氏。《隋志》:梁丘施高亡於西晉。孟京有書無師。陸澄曰:「《易》自商瞿之後,雖有異家之學,同以象數為宗。」 許氏《說文》稱《易》孟氏,其文多異。虞翻傳其家五世,孟氏之學。丁寬授田王孫,王孫授施讎、孟喜、梁丘賀,繇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學。

文王重《易》六爻。

重爻之人有四說:王輔嗣等以為伏羲,鄭康成之徒以為神農。淳于俊曰:「包羲因燧皇之圖而制八卦,神農演之為六十四」 ,孫盛以為夏禹,史遷等以為文王。《淮南子》曰:「伏羲為之六十四變,周室增以六爻。」 張行成曰:「伏羲先天,示《易》之體,故孔子謂之作八卦;文王後天,明《易》之用,故子雲謂之重六爻。」 楊繪曰:「筮非八卦之可為,必六十四之然後為筮。舜禹之際曰龜筮協從,則何文王重卦之有乎?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按是而言,重卦之始,其在上古乎?京房引夫子曰:「神農重乎八純。」

《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

呂氏曰:「古者教人之通法,《詩》《書》《禮》《樂》而已。至於《易》,則未嘗躐等與人,是以孔子、孟子之問答,初未嘗及《易》也。若如魏晉祖尚浮虛,談老《易》者遍天下,則秦焚之久矣。」 朱文公曰:「《易經》本為卜筮而作,皆因吉凶以示訓戒,故其言雖約,而所包甚廣。夫子作《傳》,亦略舉其一端,以見凡例而已。」 薛氏曰:「六經之道,《易》為之宗,他」 經亡而「《易》傳」 不殊,其書之存也。

民間有《費高二家》之說。

「費、直」 ,本皆古字號《古文易》,以授王璜,未得立。陳元、鄭眾皆傳費氏學。建武中,韓歆上疏欲為費氏立博士,范升奏「非急務。」 馬融為傳授鄭康成,康成作《易注》,荀爽又作傳,自是費氏大興。

《高相》專說陰陽災異,未立學官,《後漢費興》,高遂微。注:「費直說」,十二次度數見《晉天文志》,王弼所傳,本費氏。

晁氏曰:先儒謂費直專以《彖》《象》《文言》參解《易》爻,以《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者,自費氏始。其初,費氏不列學官,唯行民間。至漢末,陳元方、鄭康成之徒皆學費氏,古十二篇之《易》遂亡。孔穎達又謂「輔嗣之意,象本釋經,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辭,各附當爻。」 則費氏初變亂古制時,猶若今《乾卦》《彖象》、繫卦之末歟!古經始變於費氏,而卒大亂於王弼。昔韓宣子適魯,見《易》象,是古人以卦爻統名之曰「象」 也。故曰:「《易》者,象也。」 其意深矣。豈若後之人卦必以象明,象必以辭顯,紛紛多岐哉!

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

《釋文》引古文「如」「彙作。」翩」作「偏」,「介」作「《砎,枕》作沈,《蹢躅》作。「繻』作襦。劉向引《易》曰:「飛龍在天,大人聚也」,又引《易大傳》曰:「誣神者殃及三世。」《說苑》引《易》曰:「『建其本而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司馬遷引《易》曰:『差以毫釐,謬以千里』。東方朔引『正其本,萬事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經解》引『君子慎始,差若毫釐,謬以千里』,今《易》無此語。」沙隨陳氏曰:「此《緯書通卦驗》之文。《說苑》引『勞而不怨,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國家,小足以守其身,謙之謂也。夫天道毀滿而益謙,不損而益之,故損,自損而終故益』。」又云:「天地動而萬物變化。」《坊記》引「不耕穫,不菑畬,凶。」 晁氏曰:文字之傳,始有齊、楚之異音,卒有科斗、籀篆隸書之四變,因而訛謬者多矣。劉向嘗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至蜀李譔又嘗著《古文易》,則今之所傳者皆非古文也。

唯《費氏經》與古文同。

呂氏曰:漢興,言《易》者六家,獨費氏傳古文《易》,而不立于學官。費氏《易》在漢諸家中最近古,最見排擯,千載之後,巋然獨存,豈非天哉!晁氏公武曰:歐陽永叔謂孔子古經已亡,費氏經與《古文》同,則古經何嘗亡哉?《易》文之異者,《漢書》引「嗛嗛喪其齊斧」,「日中見昧」,其欲浟浟,不如西鄰之瀹祭,《說文》引「夕惕若夤,忼龍有悔」,乘馬驙如再三。黷禔既平,百穀草木麗于地。以往避包荒,用馮河僮牛之告泣涕。如其《牛觢》天卑。「君子豹變」,其文斐也。噬《乾》。明出地上㬜。《榰》:恆凶,枅馬壯吉。《升》,「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