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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有費、高二家之說。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 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

揚子

《問神篇》

或曰:「經可損益歟?」曰:「《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其益 可知也。《詩》《書》《禮》《春秋》,或因或作,而成於仲尼,其益可 知也。故夫道非天然,應時而造者,損益可知也。」

《寡見篇》

或問「五經有辨乎?」曰:「惟五經為辯。說天者莫辨乎《易》, 說事者莫辯乎《書》,說體者莫辯乎《禮》,說志者莫辯乎 《詩》,說理者莫辯乎《春秋》,捨斯辯亦小矣。」

晉王弼周易略例

《明彖》

夫《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夫 眾不能治眾,治眾者至寡者也。夫動不能制動,制天 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故眾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 致一也;動之所以得《咸》運者,原必無二也。物無妄然, 必由其理。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故繁而不亂,眾而不 惑,故六爻相錯,可舉一以明也;剛柔相乘,可立主而 定也。是故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莫之備 矣。故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御也;由本 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故處璇璣以觀 大運,則天地之動未足怪也;據會要以觀方來,則六 合輻輳未足多也。故舉卦之名,義有主矣;觀其《彖辭》, 則思過半矣。夫古今雖殊,軍國異容,「中」之為用,故未 可遠也。品制萬變,宗主存焉,《彖》之所尚,斯為盛矣。夫 「少」者,多之所貴也;「寡」者,眾之所宗也。一卦五陽而一 陰,則一陰為之主矣。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矣。 夫陰之所求者陽也,陽之所求者陰也。陽苟一焉,五 陰何得不同而歸之?陰苟隻焉,五陽何得不同而從 之?故陰爻雖賤,而為一卦之主者,處其至少之地也。 或有遺爻而舉二體者,卦體不由乎爻也,繁而不憂 亂,變而不憂惑,約以存博,簡以濟眾,其唯彖乎。亂而 不能惑,變而不能渝,非天下之至賾,其孰能與于此? 故觀《彖》以斯義可見矣。

《明爻通變》

夫爻者何也?言乎變者也。變者何也?情偽之所為也。 夫情偽之動,非數之所求也。故合散屈伸,與體相乖, 形躁好靜,質柔愛剛。體與情反,質與願違,巧歷不能 定其算數,聖明不能為之典要,法制所不能齊,度量 所不能均也。為之豈在夫大哉!陵三軍者,或懼于朝 廷之儀;暴威武者,或困于酒色之娛。近不必比,遠不 必乖,同聲相應,高下不必均也;同氣相求,體質不必 齊也。召雲者龍,命呂者律,故二女相違,而剛柔合體。 隆墀永歎,遠壑必盈,投戈散地,則六親不能相保;同 舟而濟,則胡越何患乎異心。故苟識其情,不憂乖遠; 苟明其趣,不煩彊武。能說諸心,能研諸慮,睽而知其 類,異而知其通,其唯明爻者乎!故有「善邇而遠至,命 宮而商應,修下而高者降,與彼而取此者服」矣。是故 情偽相感,遠近相追,愛惡相攻,屈伸相推,見情者獲, 直往則違。故擬議以成變化,語成而後有格,不知其 所以為主,鼓舞而天下從,見乎其情者也。是故範圍 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 而無體,一陰一陽而無窮,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 于此哉?是故卦以存時,爻以示變。

《明卦適變通爻》

夫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夫時有否泰,故用 有行藏;卦有小大,故辭有險易。一時之制,可反而用 也;一時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對,而爻亦皆變。 是故用無常道,事無軌度,動靜屈伸,唯變所適。故名 其卦則吉凶從其類;存其時則動靜應其用。尋名以 觀其吉凶,舉時以觀其動靜,則一體之變,由斯見矣。 夫「應」者,《志同》之象也。《位》者,爻所處之象也。「承乘」者,「逆 順」之象也。「遠近」者,《險易》之象也。「內外」者,出處之象也。 「初上」者,終始之象也。故雖遠而可以動者,得其應。雖 險而可以處者,得其時也。弱而不懼于敵者,得所據 也。憂而不懼于亂者,得所附也。柔而不憂于斷者,得 所御也。「雖後而敢為之先」者,應其始也;物競而獨安 于靜者,要其終也。故觀變動者,存乎應,察安危者,存 乎位,辯逆順者,存乎承乘;明出處者,存乎外內。近遠 終始,各存其會。辟險尚遠,趨時貴近,《比》復好先,《乾》壯 惡首,明夷務闇,《豐》尚光大。吉凶有時,不可犯也。動靜 有適,不可過也。犯時之忌,罪不在大;失其所適,過不 在深,動天下,滅君主,而不可危也。「侮妻子」,困顛危而 不可易也。故當其列貴賤之時,其位不可犯也。遇其 憂侮吝之時,其介不可慢也。觀爻思變,變斯盡矣。

《明象》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 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于意,故可 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 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猶蹄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