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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乾》九三修辭立誠,非繼日待旦如周公,不足以終其

業。九四以陽居陰,故曰「在淵」,能不忘於躍,乃可免咎, 非為邪也,終其義也。

至健而易,至順而簡,故其險其阻,不可階而升,不可 勉而至。「仲尼猶天」,九五,「飛龍在天」,其致一也。

「《坤》至順而動也剛」,乃積大勢成而然也。

乾至健無體,為感速,故「易知。」坤至順,不煩其施普,故 「簡能。」

《坤》先迷不知所從,故「失道。」後能「順聽」,則得其常矣。 造化之功,發乎動畢達乎順,形諸明,養諸容,載遂乎 說,潤勝乎健,不匱乎勞,終始乎止。

《健》《動》《陷》《止》,剛之象;《順》《麗》《入》《說》,柔之體。

「《巽》為木」,萌於下,滋於上;「為繩直」,順以達也;「為工」,巧且 順也;「為白」,所遇而從也;「為長,為高」,木之性也;「為臭」,風 也,入也;「於人為寡髮廣顙」,躁人之象也。

「《坎》為《血卦》」,「周流而勞」,血之象也;「為赤」,其色也。

「《離》為乾卦」,於木為科,上稿附且躁也。

《艮》「為小石」,堅難入也;「為徑路」,通或寡也。

「《兌》為附決」,內實則外附必決也;「為毀折」,物成則上柔 者必折也。

「《坤》為文」,眾色也;「為眾容」,載廣也。

「乾為大赤」,其正色也;「為冰」,健極而寒甚也。

震為萑,葦為蒼,莨竹為旉,皆蕃鮮也。 一陷溺而不得出、為坎。一附麗而不能去、為離。 艮一陽為主於兩陰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勢止也。《易》 言「光明」者,多艮之象,著則明之義也。

《蒙》無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時中」之「亨」也。

「不終日,貞吉」,言疾正則吉也。仲尼以六二以陰居陰, 獨無累於四,故其「介如石。」雖體柔順,以其在中而靜, 何俟終日,必知幾而正矣。

「《坎》維心亨」,故「行有尚。」外雖積險,苟處之心亨不疑,則 雖難必濟,而往有功也。

《中孚》,上巽施之,下說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 蓋「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

物因雷動,雷動不妄,則物亦不妄,故曰「物與無妄。」 靜之動也,無休息之期,故《地雷》為卦,言反又言復,終 則有始,循環無窮,人指其化而裁之爾。深其反也,幾 其復也,故曰「反復其道」,又曰「出入無疾。」

「《益》長裕而不設」,益以實也。妄加以不誠之益,非益也。 「井渫而不食,強施行,惻然且不售」,作《易》者之嘆與? 「闔戶」,靜密也;「闢戶」,動達也。形開而目睹耳聞,受於陽 也。

辭各指其所之,聖人之情也。指之以趨時盡利,順性 命之理,臻三極之道也。能從之則不陷於凶悔矣,所 謂「變動以利言」者也。然爻有攻取愛惡,本情素動,因 生吉凶悔吝而不可變者,乃所謂「吉凶以情遷」者也。 能深存繫辭所命,則二者之動見矣。又有義命當吉 當凶,當否當亨者,聖人不使避凶趨吉,一以貞勝而 不顧,如「大人否亨」,「有隕自天」、「過涉滅頂,凶無咎」,《損、益》 「龜不克違,及其命亂也」之類。三者情異,不可不察。 因爻象之既動,明吉凶於未形,故曰「爻象動乎內,吉 凶見乎外。」

《富有》者,大無外也;《日新》者,久無窮也。

「顯」其聚也,隱其散也,顯且隱也,幽明所以存乎象;聚 且散也,推盪所以妙乎神。

「變化進退之象」云者,進退之動也微,必驗之於變化 之著,故察進退之理為難,察變化之象為易。

「憂悔吝者存乎介」,欲觀《易》象之小疵,宜存志靜,知所 動之幾微也。

《往》之為義,有已往,有方往,臨文者不可不察。

歐陽修崇文總目敘釋

《易類序》

前史謂秦焚三代之書,《易》以卜筮而得不焚。及漢募 群書,類多散逸,而《易》以故最完。及學者傳之,遂分為 三:一曰田何之《易》,始自子夏,傳之孔子,卦彖、爻、象與 《文言》《說卦》等,離為十二篇,而說者自為章句,《易》之本 經也。二曰焦贛之《易》,無所師授,自言得之隱者,第述 陰陽災異之言,不類聖人之經;三曰費直之《易》,亦無 師授,專以《彖》《象》《文言》等參解卦爻。凡以《彖》《象》《文言》雜 入卦中者,自費氏始。田何之學,施、孟、梁丘之徒最盛, 費氏初微,止傳民間。至後漢時,陳元、鄭眾、康成之徒 皆學費氏,費氏興而田學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亡 其本。及王弼為注,亦用卦象相雜之經。自晉以後,弼 學獨行,遂得至今。然《易》比五經,其來最遠。自伏羲畫 卦,下更三代,別為三易。其變卦五十有六,命名皆殊, 至于七、八、九、六,占筮之法亦異。周之末世,夏、商之《易》 已亡。漢初雖有《歸藏》,已非古經。今書三篇,莫可究矣。 獨有《周易》,時更三聖,世歷三古,雖說者各自名家,而 聖人法天地之蘊則具存焉。

易童子問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