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遠也。妣,以順配祖者也。臣以順承君者也。考,父之 有成德之稱也。長子一也,弟子不一也。僕,卑以順也。 童未有與也。婦,一乎順者也。妾,配之不正者也。士,未 成夫之辭也。女,未成婦之辭也。娣,女歸而不得正配 者也。衣,上飾也。袽,所以窒隙也。裳,下之飾也。鞶帶在 下體之上,而以柔為飾也。袂,體乎衣者也。囊,所以畜 物也。茀,所以蔽車也。「履」,踐下而承上也。履,上道也。載, 下道也。不可甚乎不利也,可,其為利,僅也。有凶不必 凶,而凶在其中也。有厲不必厲,而厲在其中也。有悔 不必悔,而悔在其中也。
《王氏談錄》:「公言祕閣有鄭氏注《易》一卷,文言自為篇, 而陸氏《太元篇》第亦各異考,足以見古《易》之舊次。」 《老學菴筆記》:「歐陽文忠公立論《易繫辭》當為大傳,蓋 古人已有此名,不始於公也。有黠僧遂投其好,偽作 韓退之《與僧大顛書》,引《繫辭》謂之《易大傳》,以示文忠 公,公以合其論,遂為之跋曰:『此宜為退之之言』。」予嘗 得「此書石刻,語甚鄙,不足信也。」
《紫薇詩話》:晁丈以道嘗以所為《易解》示謝丈顯道。他 日顯道還其書,因批其後云:「事忙不及相難。」
以道嘗令子弟門人學《易》,先治李鼎祚解。或以語楊 丈中立,中立問其故,其人曰:「以其《集眾》說。」楊丈笑曰: 「《集眾》說不好者。」
《容齋隨筆易舉正》三卷云:「曾得王輔嗣、韓康伯手寫 註定傳授真本,比校今世流行本及國學鄉貢舉人 等本,或將經入註,用註作經,小象中間以下句反居 其上,爻辭註內移後義卻處於前,兼有脫遺兩字顛 倒謬誤者,並依定本舉正其訛,凡一百三節,今略取 其明白者二十處載於此。」《坤》,初六,履霜堅冰至。《象》曰: 「履霜,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今本於《象》文「霜」 字下誤增「堅冰」二字。《屯》,六三,《象》曰:「即鹿無虞,何以從 禽也。」今本脫「何」字。《師》,六五,「田有禽,利執之,無咎。」今本 「之」字誤作「言」,觀註義亦全,不作「言」字釋也。《比》,九五,《象》 曰:「失前禽,舍逆取順也。」今本誤倒其句。《賁》,「亨,不利有 攸往。」今本「不」字誤作「小」字。「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 止,人文也。」註云:「剛柔交錯而成文焉,天之文也。」今本 脫「剛柔交錯」一句。《坎卦》「習坎」上脫「坎」字。《姤》,九四,「包失 魚。」註云:「有其魚,故失之也。」今本誤作「無魚。」《蹇》,九三,「往 蹇來正。」今本作「來反。」《困》,初六,《象》曰:「入于幽谷,不明也。」 今本「谷」字下多「幽」字。《鼎》彖,「聖人亨,以饗上帝,以養聖 賢。」今本正文多「而大亨」三字,故註亦誤增「大亨」二字。 《震》·《彖》曰:「不喪匕鬯,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今 本脫「不喪匕鬯」一句。《漸》·《象》曰:「君子以居賢德,善風俗。」 今本正文脫「風」字。《豐》·《九四》,《象》曰:「遇其夷主,吉,志行也。」 今本脫「志」字。《中孚》,「彖豚魚,吉,信及也。」今本「及」字下多 「豚魚」二字。《小過》彖,「柔得中,是以可小事也。」今本脫「可」 字,而「事」字下誤增「吉」字。六五,《象》曰「密雲不雨,已止也。」 註「陽已止下故也。」今本正文作「已上」,故註亦誤作「陽 已上故止」也。《既濟》,《彖》曰:「既濟亨小,小者亨也。」今本脫 一「小」字。《繫辭》「二多譽,四多懼。」註云「近也。」今本誤以「近 也」為正文,而註中又脫「懼」字。《雜卦》,「蒙稚而著。」今本「稚」 誤作「雜」字。予頃於福州《道藏》中見此本,及後見晁公 武所進《易解》,多引用之,世罕有其書也。
《筆記》:今國學行王弼《易》,題曰「《周易乾傳》第一」,下云「王 弼注。」且傳即注解名,下當只云「王弼乃允。」
《欒城遺書》:公讀《易》,謂人曰:「有合討論處甚多,但來理 會。」籀輩弱齡駑怯,憚公嚴峻,不敢發問,今悔之無及。 《聞見後錄》:今世俗謂卦影者,亦《易》之象學也。如見豕 負塗,載鬼一車,非象而何?未易以義理訓也。予見王 慶曾言:蚤日羇窮,嘗從一頭陀占卦象。其詞云:「須逢 庚午方亨快,半是春來半是秋頭陀」云:「豈君運行庚 午,春秋之間少快邪?」久之無驗。晚因秦相君薦,至參 知政事。相君庚午生,半春半秋,秦字也。其異如此。 《學齋呫嗶》:「《易大傳》三陳九卦,孔聖有深旨焉。橫渠問: 《繫辭》獨說九卦之德切於人事,以德字言之,可謂深 得之矣。然只講得初陳之事,於再於三,尚有餘意。今 推言之,自『履德之基』」至「『巽德之制』,皆以『之』」字發明其 德,此初陳也。自「履和而」至至「巽稱而隱」,皆以「而」字發 九德之體,此再陳也。自「履以和行」至「巽以行權」,皆以 「以」字發九德之用,此三陳也。此九卦有德、有體、有用, 深味之方,見切於人事之要也。
《野客叢談》:《易》曰:「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 易,凶。」漢成帝采劉向、谷永之言報皇后,引此且釋之 曰:「王者處民上,如鳥之處巢,不顧卹百姓,百姓畔而 去之,若鳥之自焚也,雖先快意悅笑,其後必號咷而 無及也。百姓喪其君,若牛亡其毛也,故稱凶。」與今王 弼等所注不同,《易》之說固非一端,若謂百姓喪其君, 若牛亡其毛,與「喪牛于易凶」之意似不相干涉。師古 注此,謂解在《谷永傳》。今《谷永傳》無此語。
《西溪叢語》:《周易遯卦》:「肥遯無不利。」「肥」字古作𩇯,與古 「蜚」字相似,即今之飛字,後世遂改為「肥」字。《九師道訓》 云:「遁而能飛,吉孰大焉。」張平子《思元賦》云:「欲飛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