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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自邑」,與《泰》上九「自邑告命」之意同。蓋欲決小人而 命出於下,則權柄移而不可以即戎矣。

《夬》之初九,歐公曰:「聖人之用剛,常深戒於其初。」先君 子曰:「此以戒君子之未得位,而憤性以決小人者也。」 張子、程子以「行止皆凶」釋之。愚謂:當決之時,而四以 陽居陰,失位不進,「臀無膚」,其行次且矣,似不必分也。 四兌體羊也。牽與《姤》「柔道牽也」同義,言引而進也。眾 陽共決一陰之時,四能自引以進,則可亡悔。然非有 剛明之才,必不能信也。先君子曰:「此爻與《大壯》九四, 爻位皆同,而吉凶不同者,彼震體、此兌體也。」愚謂君 子去小人,固當從容謹重以圖全。不可遲疑退縮以 招悔。故爻辭有「牽羊」之悔。

鄭氏曰:齎,咨嗟歎之辭也。馬氏曰:「悲怨之聲。」晁氏曰: 「齎,虞作資」,云「賻也。」鄭氏曰:「自目曰涕,自鼻曰洟。 用見大人。」荊公、程子皆用此道以見大人。

「困於酒食」,與「不為酒困」之「困」同。

鄭氏曰:二據初辰在未。未為土。此二為大夫,有地之 象。未上值天廚酒食象。困于酒食者,采地薄,不足用 也。二至四為離火。火色赤,故云「朱紱。」漢儒象學,拘泥 如此。

《朱紱方來》與「軒冕儻來」之「來」同。

《釋文》曰:「蒺,藜茨草。」

荀爽、王肅、陸績本「劓刖」作「臲𡰈」,云:「不安貌。」鄭氏曰:「劓 刖當作倪卼。」晁氏曰:「案象數當作臲𡰈,古文作『倪卼』。」 「『臲𡰈』,《說文》當作劓。」云「不安也」,薛氏作《劓杌》。 公餗,猶言公膳。

先君子曰:《震》六爻,陽爻震物者也。陰爻被震者也。 王氏曰:「斧,所以斫除荊棘,以安客舍者。」案:《子夏傳》及 諸家資斧,並作「齊斧」,惟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詔陳 霸先檄》,與王氏本同。

張軌曰:「齊斧,黃鉞斧也。」虞喜《志林》曰:「齊當作齋。」齋戒 入廟而受斧也。

居豐而有慶譽,易也;在旅而有譽命,可謂難矣。 張珍甫曰:「此卦火以不炎為利,水以不洩為利。 《蒼頡篇》云:『鬼遠也』。」顏師古注《漢書》云:「鬼方,言其幽昧 也。」

張子曰:「變言其著,化言其漸。」晦菴先生曰:「變者化之 漸,化者變之成。」二說不同。愚以經考之,有自化而至 於變,如《繫辭傳》「化而裁之謂之變」者是也,此即張子 之說。有自變而至於化者,《中庸》「動則變,變則化」者是 也,此即晦菴之意。又晦菴又言:「當通觀之乃可。」即此 意也。

游定夫曰:「應地無疆」,指「君子攸行」言之也。

卦辭言「元亨利貞」者六:《乾》也,《屯》也,《隨》也,《臨》也,《無妄》也, 《革》也。《傳》獨於《乾》析為四德,而自《屯》以下,言「大亨貞」者 二,自《臨》以下,自「大亨以正」者三。晦菴曰:「自《屯》以下,釋 『元亨利貞』」,乃用文王本意,得之矣。

「利建侯」,即《書》所謂「建侯樹屏」,《詩》所謂「建爾元子,俾侯 于魯」者也。

《易》言「利涉大川」者九,卦辭七,《需》《同人》《蠱》《大畜》《益》《渙》《中 孚》也,爻辭二,《頤》上九,《未濟》九三也。其言「用涉大川」者 一,《謙》初六也。言「不利涉大川」者一,《訟》也。言「不可涉大 川」者一,《頤》六五也。言「利見大人」者七,卦辭四,《訟》《蹇》《萃》 《巽》也,爻辭三,《乾》九二、九五,《蹇》上六也。言「用見大人」者 一,《升》也。

言剛中而應者凡五:《師》也,《臨》也,下應上也;《無妄》也,《萃》 也,《升》也,上應下也。以卦論之,二五相應凡三十。聖人 惟於此五卦言之,略舉以明義也。必為之說,則鑿矣。 後夫謂上六乘陽,無順從之義。

《張子》曰:凡言「亨」者,皆陽也。

言「光明」、言「尊而光」,皆以《艮》止取義。

《剛應》。謂四。為群陰所應。

「《需》於利涉」,言「有功」,《蠱》,言「有事。」「有功」者,「需」之之久,必有 其功也。「有事」者,亂之極,方進而有所事也。

《乾行》以理言,「天行」以氣言,此又不可不辨。

《蠱》《剝》《復》,言天行義同。

設險如秦關劍閣以至城郭溝池之類,皆是方城漢 水,乃地險耳。「終則有始」,《蠱》與《恆》,兩言之,其義蓋同。《咸》 《恆》《萃》,皆兼天地萬物言之,其專指天地而言,則復與 《大壯》而已。

先君子曰:「《巽》《離》皆女子之卦,而在《離》則論女,在《巽》則 論男,豈非專取畫而生義乎?」

「小事吉」,與《小過傳》同。程氏以卦才之善釋之,似非也。 王氏曰:「『《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晁氏曰:「止』字當依 卦辭作背。」王弼妄為之說。虞翻輩何得無一言?蓋是 時尚未錯謬也。

王肅本語:「歸吉也。」作「女歸吉,利貞。」晁氏曰:《虞》亦無「也」 字。

先君子曰:「《傳》因涉川而論乘木者,凡三卦,惟此言有 功。蓋木行水上,獨此象為著也。故《繫辭傳》曰:『舟楫之 利,以濟不通』。蓋取諸《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