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2 (1700-172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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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是經,將以撥亂世反之,正聖王之志。既自得之, 又命臣下有能誦習其書「者,使訓明其義。」而臣以荒 蕪末學,榮奉詔旨,輒不自揆,罄竭所聞,修成《春秋傳》 三十卷,十餘萬言,上之御府。恭惟肅將天討之餘,萬 幾之暇,特留宸念,時賜省覽,取自聖裁。鑑天人休咎 之符,覈賞罰是非之實,懋檢身之盛德,恢至治之遠 圖,式敘邦經,永康國步。

《寄明道先生論春秋書》
楊時

自奔走南歸,不聞誨言久矣。所居窮僻,賢士大夫不 至其境。每學有所疑,則中懷罔然,思所以考正,徒北 嚮瞻望而已。附語者,以其視聽不用耳目,故能傳死 者之事,有人所不知者,既已聞命矣。然其所以能視 聽不用耳目,則未聞其說。古者冠婚喪祭,必筮之吉, 然後行事,則古之人其動作未嘗不擇日也。其旨安 在?《春秋》不書即位者四,隱、莊、閔、僖是也。諸儒之論紛 然,莫知所從。《左氏》謂隱公為攝,以《經》考之,則隱非攝 明矣。然三《傳》皆謂有讓桓之志,其果何也?先王之時, 諸侯疑無相盟之事,然考之《周官》司盟之職曰:「掌盟 載之法,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覲禮朝 諸侯于壇訖,乃加方明于壇而祀之,列諸侯于庭,玉 府共珠盤、玉敦,戎右以玉敦辟盟,遂役之。贊牛耳桃 茢,司盟北面,詔告明神。諸侯以次歃血」,則諸侯相盟, 禮所有也。不識二禮之說,果可以為據耶?抑亦附會 之說耶?《春秋》之凡書「盟」者,又何謂也?秋,七月,天王使 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以《傳》考之,則仲子者,惠公 之妾,桓公之母也。從之說者皆以為惠公之母。其曰 「惠公仲子」者,以別惠公之母耳。其不同若此,何也?《春 秋》之學不傳久矣,每以不得從容左右,親受指誨為 恨。鄙心所疑,非止一二,但未敢縷陳,恐煩聽覽耳。惟 先生不以愚鄙見棄,一一見教,幸甚!

《再寄明道先生書》
前人

某嘗欲治《春秋》,讀之數卷,淺識未能窺見其門戶,遠 去師席,疑無質問,中欲輟之,又惜其初心之勤,惓惓 不能自已。誦習之餘,每妄有所億,然未知聖人之旨, 果可以如此求否?謹錄之以質諸左右,儻因暇時,一 賜觀覽,正其非謬以開導之,則幸甚矣。隱元年,鄭伯 克段于鄢,段以不義得眾,公弗能制,終欲制之,畏人 之多言,則克段者鄭伯而已,非國人所欲也。故不稱 國討,而書曰「鄭伯」,蓋交譏之也。夫仁人之親愛其弟, 非徒富貴之而已,亦必為之節也。富貴而不為之節, 使之驕慢陵僭,以速禍敗,則其親愛之也,適所以害 之耳。故《詩》稱「鄭伯不勝其母,以害其弟」,而《春秋》書曰 「鄭伯克段」,正謂是歟。夫克者,勝敵之辭。以勝敵之詞 加之,則段之強可知矣。段之強,由辨之不早辨也。日 有食之。《穀梁》曰:「吐者外壤,食者內壤,闕然不見其壤。」 有食之者,言有物食之也。夫日月之變有常數焉,此 巧曆所能推也。而《春秋記》以為異者,蓋先王克謹天 戒,因以正厥事,則日之有變,豈徒然哉?必有以也。故 《書》曰:「日有食之。」而其詞若有食之者,蓋所以歸咎于 人事,而不以常數為不足畏也。桓元年三月,公會鄭 伯于垂,鄭伯以璧假許田。二年三月,公會齊侯、陳侯、 鄭伯于稷,以成宋亂。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夫宋督 弒其君,而公成其亂,取郜大鼎以歸。公弒隱公,而鄭 伯會公于垂以璧假許田,則魯之亂,鄭伯成之也。不 書,為內諱也。夫鄭伯之假田,與公之取鼎,其求賂一 也,而書之異辭,內外之分然也。三年「夏,齊侯、衛侯胥 命于蒲。」胥命,蓋若葵丘之會,束牲載書而不歃血,有 五命之類是也。齊、衛敵國,莫為命主,故曰「胥命」也。至 治之時,諸侯述職以聽天子之命而已,何胥命之有 哉?然葵丘之會不書命何也?蓋五伯桓公為盛,葵丘 之會實為盟主,故不書命,蓋不與其擅命也。其他若 及宋之類,義例甚眾,并前書所問,皆未能曉。略賜疏 示,乃至願也。浼瀆左右,徒用愧畏。惟先生誨人不倦, 未拒絕之,幸甚。

《跋公子血脈譜》
前人

右《春秋公子血脈譜》得之於南康王巖先生揚孝本, 其傳本曰「荀卿撰。」夫荀卿嘗仕於楚矣,不用故,退死 蘭陵,而史不記其歲月。以其時考之,當在周、秦之間, 而是書《秦譜》乃下及乎項滅子嬰之際,吾知其非荀 卿氏作明矣。然自古帝王世系,與夫列國之君得姓 受氏,譜牒散亡,而史傳無所考據,于《春秋》之學尤闕 然也。而是書傍穿曲貫,枝分派別,較然如指諸掌,非 殫見洽聞者不能為也。然其間不無訛謬舛錯,學者 其慎擇諸!

《題春秋指歸》
羅從彥

余聞伊川先生有緒言曰:「三王之法,各是一王之法。 《春秋》之法,乃百王不易之通法也。聖人以謂三王不 可復回,且慮後世聖王之不作也,故作此一書以遺 惠後人,使後之作者不必德若湯、武,亦足以起三代 之治也。」大略如此。《春秋》誠百王之通法邪?先儒之說 《春秋》不然,先儒紛紛不足道。此處有誤孟子於聖門,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