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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經禮謂《周禮》也。《周禮》六篇,其

官有三百六十。曲猶事也。事禮謂今禮也。禮篇多亡, 本數未聞,其中事儀三千。漢孝文帝時,求得《周官》, 不見《冬官》一篇,乃使博士作《考工記》補之。

郊特牲明酌。「明酌」者,事酒之上也。名曰「明」者,事酒, 今之醳酒,皆新成也。《古之事酒》,正是「漢之醳酒」, 「《內則》紛帨。」《紛,帨》,拭物之巾也。今齊人有言「紛」者, 笄。笄,今簪也。

《滫,瀡》。秦人「溲」曰「滫」,齊人「滑」曰「瀡。」

敦牟。牟讀曰堥。《釋文》:「齊人呼土釜為牟。」敦,則《周 禮》有玉敦,今之杯。也。《隱義》曰:「堥,土釜也。」今以木為 為器,象土釜之形。

《介婦》。雖有勤勞,不敢掉磬。庾氏云:「齊人謂之差 訐。」崔氏云:「北海人謂相激之事為掉磬。」《隱義》云:「齊人 謂相絞訐為掉磬。」

三、牲用「藙。」藙煎,茱萸也。《漢律》「會稽獻焉。」賀氏云: 「今蜀郡作之。九月九日取茱萸,折其枝,連其實,廣長 四、五寸一升實可和十升膏,名之藙也。」

《魚去乙》。今東海鰫魚有骨,名「乙」,在目旁,狀如篆文。 食之鯁人不可出。

麋鹿魚為菹。今益州有「鹿萎者」,近由此為之矣。 益州人有將鹿肉畜之,萎爛,謂之「鹿萎。」

與稻米為酏。狼臅膏,臆中膏也。以煎稻米,則似今 膏。矣。此《周禮》「酏食」, 《玉藻》「搢珽」《相玉書》曰:「珽玉六寸,明自照。」

《纊,縕》。纊謂今之新綿也。縕謂今纊及舊絮也。 「而素帶,終辟。大夫素帶,辟垂;士練帶,率下辟。」而素 帶終辟,謂諸侯也。諸侯不朱裡,合素為之,如今衣帶 為之,下天子也。大夫亦如之。率,繂也。士以下皆禪,不 合而繂積,如今作幧頭為之也。

凡君召以三節。今漢使者擁節。

明堂位副褘:副,首飾也,今之《步搖》是也。副是首 飾,以其覆被頭首。漢之步搖亦覆首。

《屏》:屏謂之「樹」,今浮思也。刻之為雲氣蟲獸,如今 闕上為之矣。漢時謂屏謂浮思,故云今浮思。解者 以為天子外屏,人臣至屏,俯伏思念其事。案《匠人》注 云:「城隅謂角浮思也。漢時東闕浮思災。」以此諸文參 之,則浮思,小樓也,故城隅闕上皆有之。然則屏上亦 為屋,以覆屏牆,故稱屏曰浮思,或解屏為闕也。古詩 云:「雙闕百餘尺。」則闕于兩旁,不得當道,與屏別也。 大路,殷路也。大路,木路也。漢祭天乘殷之路,今謂 之「桑根車」也。

《簨,簴》。垂五采羽于其下,樹于簨之角上。案《漢禮 器制度》而知也。

愒立。齊人謂「無髮」為「禿楬。」

《大傳》「繫之以姓而弗別。」「繫之弗別」,謂若今宗室屬 籍也。漢之同宗有屬籍,則周家繫之以姓是也。 《少儀籥》。籥,如笛,三孔。案:《漢禮器》知之。

《學記》:「扞格」「格」,讀如「凍𠗂」之「𠗂。」今人謂「地堅」為「𠗂」, 《樂記》不殈。今齊人語有「殈」者。

治亂以相,今齊人謂「穅為相, 訊疾以《雅》。」雅亦樂器名也。狀如漆筩,中有椎。以 漢時制度而知也。

《喪大記》:「食粥于盛。」謂今時杯杅也。

《紞》。紞以組類為之,綴之領側,若今被識矣。領為 被頭。側謂被旁。識,謂記識。

畫翣:《漢禮》,「翣以木為筐,廣三尺,高二尺四寸,方兩 角高。衣以白布畫者,畫雲氣,其餘各如其象,柄長五 尺。」

《魚躍拂池》。以銅為魚,縣于池下。亦參「《漢》之制度」 而知也。

大夫士以《咸》。今齊人謂棺束為《緘繩》。

《雜記》:「使某實。」「實。」當為至。此讀周秦之人。聲之誤也。 《素沙》。素沙,若今紗縠之帛也。六服皆袍制,不襌,以 素沙裡之,如今褂袍襈重繒也。袍制,謂通衣裳,有 表有裡,似袍。漢時有褂袍,其袍下之襈以裡繒為之 繭衣裳。「若今《大䙱》也。」 《公館》者,公宮與公所為也。公所為,君所作。「離宮」,別 館也。

有司官陳器皿。器皿,其本所齎物也。《律》棄妻,卑所 齎。

束,五兩。今謂之「匹」,猶匹偶之云與。

紃以五采。紃施諸縫中,若今時絛也。

《祭法》:「七祀五祀。」司命與厲,其時不著。今時民家或 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竈在旁,是必春祠司命, 秋祠厲也。或者合而祠之,山即厲也。民惡言「厲」,巫祝 以厲山為之,謬乎?漢時人民嫌惡厲巫祝之人,意 以「厲神」是「厲山氏之鬼為之。」

七廟:其主之制,案《漢儀》,高帝廟主九寸,前方後圓, 圍一尺;后主七寸。 《春秋正義》衛次仲云:「右主八寸, 左主七寸,廣厚三寸,穿中央,達四方也。」范甯云:「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