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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外傳》四卷。

晁氏曰:唐成伯璵撰。《義例》兩卷,五十篇;《名數》兩卷,六十九篇。雖以《禮記》為目,通以《三禮》言之。劉明素序,張幼倫注。

《唐月令》一卷。

晁氏曰:唐明皇刪定,李林甫等注。《序》謂「呂氏定以孟春,日在營室,不知氣逐閏移,節隨斗建」 ,於是重有《刪定》,俾林甫同陳希烈等八人為之《解》。國朝景祐初,改從舊文,由是別行。

《宋三朝國史藝文志》:初,《禮記月令篇》第六即鄭注,唐明皇改黜舊文,附益時事,號《御刪月令》,升為首篇,集賢院別為之注。厥後學者傳之,而釋文義疏皆本鄭注,遂有別注小疏者,詞頗卑鄙。淳化初,判國子監李至請復行鄭注,詔兩制二館、祕閣集議,史館修撰韓丕、張佖、胡旦條陳唐本之失,請如至奏,餘皆請且如舊,以便宣讀時令。大中祥符中,龍圖閣待制孫奭又言其事,群論復以改作為難,遂罷。

《石經禮記》二十卷。

晁氏曰:偽蜀張紹文所書。不載年月,經文不闕唐諱,當是孟知祥僭位之後也。首之以《月令》,題云御刪定,蓋明皇也。林甫等注,蓋李林甫也。其餘篇第仍舊。議者謂《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毋不敬」 一言足以蔽之,故先儒以為首。孝明肆情變亂,甚無謂也。

《芸閣禮記解》十六卷。

晁氏曰:呂大臨與叔撰。與叔師事程正叔,《禮》學甚精博,《中庸》《大學》尤所致意也。

陳氏曰:按《館閣書目》作一卷,止有《表記》《冠》《昏》《鄉》《射》《燕》《聘義》《喪服》四制凡八篇。今又有《曲禮》上、下、《中庸》《緇衣》《大學》《儒行》《深衣》《投壺》八篇。此晦菴朱氏所傳本,刻之臨漳射垛,書坊稱《芸閣呂氏解》,即其書也。《讀書目》始別載之。

方慤「《禮記解》二十卷。」

陳氏曰:政和三年表進,自為之序。以王氏父子獨無解義,乃取其所撰《三經義》及《字說》申而明之,著為此解,由是得上舍出身。其所解文義亦明白。《朱子語錄》曰:「方、馬二解,合當參攷,儘有說得好處,不可以其新學而黜之。」

馬希孟「《禮記解》七十卷。」

陳氏曰:「希孟字彥醇」 ,未詳何人,亦宗王氏。

《禮記新義》 卷。

《宋中興藝文志》:陸佃撰。亦牽於《字說》。宣和末,其子宰上之。

《破禮記》 卷。

《中興藝文志》:「夏休以《禮記》多漢儒雜記,於義有未安者,乃援《禮經》以破之。然《中庸》《大學》實孔氏遺書也。」

「《曲禮口義》二卷,《學記口義》」二卷

陳氏曰戴溪撰

《禮記集說》一百六十卷。

陳氏曰:直祕閣崑山衛湜正叔集諸家說,自注《疏》而下為一書,各著其姓氏。寶慶二年表上之,由是寓直中祕。魏鶴山為作序。

《孔子閒居講義》一卷。

陳氏曰:「慈湖楊簡敬仲撰。」

《大戴禮》十三卷。

晁氏曰:漢戴德纂。亦河間王所獻百三十一篇,劉向校定。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德刪其煩重,為八十五篇。今書止四十篇,其篇目自三十九篇始,無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一四篇,有兩七十四,蓋因舊闕錄之。每卷稱「今卷第幾」 ,題曰「九江太守戴德撰。」 按九江太守聖也,德為信都王太傅,蓋後人誤題。

陳氏曰:漢信都王太傅戴德延君、九江太守聖次君,皆受禮于后倉,謂《大、小戴禮》者也。漢初以來迄於劉向,校定中書,諸家所記殆數百篇,戴德刪其煩重,為八十五篇,聖又刪為四十九篇,相傳如此。今《小戴》四十九篇行於世,而《大戴》之書所存止此。自《隋》《唐志》所載卷數,皆與今同,而篇第乃自三十九而下,止於八十一,其前闕三十八篇,末闕四篇,所存當四十三,而於中又闕第七十二,複出一篇,實存四十篇,意其闕者即聖所刪耶?然《哀公問》《投壺》二篇,與今《禮記》文不異,他亦間有同者。《保傅傳》世言賈誼書所從出也。今攷《禮察篇》,湯、武秦定取舍一則,盡出《誼疏》中,反若取誼語勦入其中者。《公符》篇至錄漢昭帝冠辭,則此書殆後人好事者采獲諸書為之,故駁雜不經,決非戴德本書也。題九江太守,迺戴聖所歷官,尤非是。

《朱子語錄》曰:《大戴禮》無頭,其篇目缺處,皆是元無,非小戴所去取。其間多雜偽,亦有最好處,然多誤難讀 。《大戴禮》本文多錯,注尤舛誤,或有注,或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