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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十七卷目錄

 禮記部彙考七

  經義考二禮記

經籍典第二百十七卷

禮記部彙考七

經義考二

《禮記》

孔穎達《禮記正義》。《唐志》「七十卷。」

穎達《自序》。按:穎達《序》已另載,茲不重錄。

《新唐書志禮記正義》七十卷祭酒孔穎達、司業朱子奢、國子助教李善信、太學博士賈公彥、柳士宣、范義頵、魏王參軍事張權等奉詔撰,周元達、趙君贊、王士雄、趙弘智等覆審。

衛湜曰:「自晉、宋而下,傳《禮》學者,南人有賀循、賀瑒、庾蔚、崔靈恩、沈重、范宣、皇甫侃等,北人有徐道明、李業興、李寶鼎、侯聰、熊安生等,何止數十家,《正義》實據皇甫侃以為本,而以熊安生補其所不備,後世但知為孔氏之書而已。」

又曰:劉原父《七經小傳》載《檀弓》「聖人之葬人,與人之葬聖人也。」 以與為語助辭,世多稱之。然《正義》已有是說。

王應麟曰:祭酒邢昺等奉詔是正。咸平二年六月,昺上新印《禮記疏》七十卷,賜諸王輔臣,人一本。陳澔曰:鄭氏祖讖緯,孔疏惟鄭之從,雖有他說,不復收載,固為可憾。然其灼然可據者,不可易也。

魏徵《類禮》:《唐書》。作《次禮記》。《唐志》。二十卷。

《舊唐書》,「魏徵以戴聖《禮記》編次不倫,遂為《類禮》二十卷,以類相從,刪其重複,采先儒訓注,擇善從之,研精覃思,數年而畢。太宗賢而善之,賜物千段。」 魏鄭公《諫錄》詔曰:「《禮經》殘闕,其來已久。漢代戴聖,爰記舊聞,古今所宗,條目雜亂。先儒傳授,多歷年數,咸事因循,莫能釐正。特進、鄭國公徵文高翰林,學綜冊府,服膺典」 禮,有志討論,乃依聖所記,更事注解,文義粲然,遂得先聖微言,因茲重闡,後之學者,多有弘益,宜付祕省。

《唐會要》:「貞觀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詔以特進魏徵所撰賜皇太子及諸王,并藏本於祕府。」

朱子曰:「魏徵以《小戴禮》綜彙不倫,更作《類禮》二十篇,數年而成。太宗美其書,錄寘內府。今此書不復見,惜哉!」

陸德明「《禮記釋文》四卷。」

王元度注《禮記》。《唐志》:「二十卷。」

王元感《禮記繩愆》。《唐志》:「三十卷。」

王方慶《禮經正義》。《唐志》「十卷。」

元行沖《類禮義疏》。《唐志》「五十五卷。」

《舊唐書》:「元行沖,河南人。上令行沖撰義疏,開元十四年上之。」

成伯璵《禮記外傳》。《唐志》「四卷。」

《中興書目》:「《禮記外傳》四卷,中山成伯璵撰,吳郡張幼倫注,四門博士劉素明序。凡一百一十條,分義例、名數二體,又各分上下卷。雖舉《禮記》為目,兼三禮言之。」

晁公武曰:《義例》二卷,五十篇;《名數》二卷,六十九篇。雖以《禮記》為目,通以《三禮》言之。劉素明序,張幼倫注。

按:《禮記外傳》今逸不傳,《太平御覽》每引之,有曰:「吉、凶、軍、賓、嘉,五禮之目也。吉禮者,祭祀、郊廟、社稷之事是也;凶禮者,喪記之說,年糓不登,大夫去國之事也。軍禮者,始黃帝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賓禮者,貢獻朝聘之事是也;嘉禮者,好會之事也。起自伏羲,以儷皮焉,始制嫁娶,其後有冠、鄉飲酒、鄉射、食、耆老、王、燕族人」 之事是也。但前代象天,其禮質而略;後代法地,其文煩而文。唐虞之際,五禮明備,周公所制,文物極矣。觀此則一書之大綱略可見矣。

楊逢殷《禮記音訓指說》:《宋志》「二十卷。」未見

亡名氏:《禮記》字例異同。《唐志》一卷。未見

《新唐書》:「元和十三年詔定。」

邢昺「《禮選》二十卷。」

《宋史》:雍熙中,邢昺撰《禮選》二十卷獻之。太宗探其帙,得《文王世子》篇,覽之甚悅,因問衛紹欽曰:「昺為諸王講說,曾及此乎?」 紹欽曰:「常時諸王訪昺經義,每至發明君臣父子之道,必重復陳之。」 太宗益喜。上嘗因內閣暴書,覽而稱善,召昺同觀,作《禮選贊》賜之。昺言家無遺槁,願得副本。上許之,繕錄未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