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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無罪也?吾與汝事 夫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 疑汝於夫子,爾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異聞,爾罪 二也;喪爾子,喪爾明,爾罪三也。而曰汝何無罪歟』?子 夏投其杖而拜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群而索居,亦』」 已久矣。夫子夏喪其明,曾子責以罪,子夏投杖拜。曾 子之言,蓋以天實罰過,故目失其明;已實有之,故拜 受其過。始聞暫見,皆以為然,熟考論之,虛妄言也。夫 失明猶失聽也,失明則盲,失聽則聾。病聾不謂之有 過,失明謂之有罪,惑也。蓋耳目之病,猶心腹之有病 也。耳目失明,聽謂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謂有過乎?伯 牛有疾,孔子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 有斯疾也。」原孔子言,謂伯牛不幸,故傷之也。如伯牛 以過致疾,天報以惡,與子夏同,孔子宜陳其過,若曾 子謂子夏之狀。今乃言命,命非過也。且天之罪人,猶 人君罪下也。所罰服罪,人君赦之,子夏服過,拜以自 悔。天德至明,宜愈其盲。如非天罪,子夏失明,亦無三 罪。且喪明之病,孰與被厲之病?喪明有三罪,被厲有 十過乎?顏淵早夭,子路、葅醢早死,葅醢極禍也。以喪 明言之,顏淵、子路有百罪也。由此言之,曾子之言誤 矣。然子夏之喪明,喪其子也。子者,人情所通愛,親者, 人所力報也。喪親民無聞,喪子失其明,此恩損於親, 而愛增於子也。增則哭泣無數,數哭中風,目失,明矣。 曾子因俗之議,以著子夏三罪,子夏亦緣俗議,因以 失明,故拜受其過。曾子、子夏未離於俗,故孔子門敘 行,未在上第也。

《雷虛篇》

《論語》云:「迅雷風烈必變。」《禮記》曰:「有疾風迅雷甚雨則 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懼天怒畏罰及己也。」如 雷不為天怒,其擊不為罰過,則君子何為為雷變動, 朝服而正坐。子曰:「天之與人猶父子,有父為之變,子 安能忽?」故天變,己亦宜變,順天時,示己不違也。人聞 犬聲於外,莫不驚駭,竦身側耳以審聽之,況聞天變 異常之聲。軒迅疾之音乎?《論語》所指,《禮記》所謂,皆 君子也。君子重慎,自知無過,如日月之蝕,無陰闇食, 人以不潔淨之事,內省不懼,何畏於雷?審如不畏雷, 則其變動不足以效天怒。何則?不為己也。如審畏雷, 亦不足以效罰陰過。何則?雷之所擊,多無過之人。君 子恐偶遇之,故恐懼變動。夫如是,君子變動,不能明 雷為天怒,而反著雷之妄擊也。妄擊不罰過,故人畏 之。如審罰有過,小人乃當懼耳。君子之人,無為恐也。

《儒增篇》

《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 為難,難為故也。」夫不以為非實而以為難君子之言, 誤矣。高子泣血,殆必有之。何則?荊和獻寶於楚,楚刖 其足痛。寶不進,己情不達,泣涕,涕盡,因續以血。今高 子痛親,哀極涕竭,血隨而出,實也。而云三年未嘗見 齒,是增之也。言未嘗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孝子 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見齒?孔子曰:「言 不文,或時不言。」傳則言其不見齒,或時傳,則言其不 見齒。三年矣。高宗諒陰,三年不言,尊為天子,不言而 其文,言不言,猶疑於增,況高子位賤,而曰未嘗見齒, 是必增益之也。

《論死篇》

孔子葬母於防,既而雨甚,至防墓崩。孔子聞之,泫然 流涕曰:「古者不修墓。」遂不復修。使死有知,必恚人不 修也。孔子知之,宜輒修墓以喜魂神。然而不修,聖人 明審,曉其無知也。

《詰術篇》

《禮》,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不知者,不知本姓也。夫妾 必有父母家姓,然而必卜之者,父母姓轉易失實,《禮》 重取同姓,故必卜之。姓徒用口調諧姓族,則禮買妾 何故卜之?

《祀義篇》

《禮》曰:「人死也,斯惡之矣。」與人異類,故惡之也。為尸不 動,朽敗滅亡,其身不與生人同,則知不與生人通矣。 身不同知不通,其飲食不與人鈞矣。胡越異類,飲食 殊味,死之與生,非直胡之與越也。由此言之,死人不 歆,三也。

《祭意篇》

禮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 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 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燔 柴於大壇,祭天也;瘞埋於大折,祭地也。用騂犢埋少 牢於大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 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壇, 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 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地則 不祭,此皆法度之祀,禮之常制也。王者父事天,母事 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山川以下, 報功之義也。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