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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恩義不可已,是他心自住不得,又如何無服得!」直 卿云:「當如所謂『同爨緦可也。今法從小功』。」以上語類五條 問銘旌。曰:「古者旌既有等,故銘亦有等。今既無旌,則 如溫公之制,亦適時宜,不必以為疑也。」又問重。曰:「《三 禮圖》有畫象可考,然且如溫公之說,亦自合時之宜, 不必過泥古禮也。」又問卒哭。曰:「以百日為卒哭,是《開 元禮》之權制,非正禮也。」又問明器。曰:「禮既有之,自不 可去。然亦更在斟酌,今人亦或全不用也。」答郭子從 文集 「反哭升堂,反諸其所作也;主婦入于室」,反諸其所養 也。須知得這意思,則所謂「踐其位,行其禮」等事,行之 自安,方見得繼志述事之事。

問:「『延陵季子之于禮也,其合矣乎』?不知聖人何以取 之?」曰:「《旅中》之禮,只得如此,變禮也只得如此。」以上語類二條

《王制》

《王制》說「王畿采地」,只是內諸侯之祿。後來如祭公、單 父,劉子、尹氏,亦皆是世嗣,然其沾王教細密,人物皆 好。劉康公所謂「民受天地之中以生」,都是識這道理。 想當時識這道理者亦多,所以孔子亦要行一遭問 禮于老聃。

《王制》《祭法》廟制不同。以《周制》言之,恐《王制》為是。 《王制》特「禴祫禘、祫、嘗祫烝」之說,此沒理會,不知漢儒 何處得此說來?禮家之說,大抵自相矛盾。如「禘」之義, 恐只趙伯循之說為是。

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卻有暗合處。蓋是風氣之中有 自然之理。便有自然之字,非人力所能安排。以上語類四條

《月令》

論明堂之制者非一,某竊意當有九室,如井田之制, 東之中為青陽太廟,東之南為青陽右箇,東之北為 青陽左箇,南之中為明堂太廟,南之東即東之南為明堂 左箇南之西。既西之南為明堂右箇。西之中為總章太廟。 西之南既南之西為《總章》,「左箇西之北。」即北之西為總章右箇, 北之中為元堂太廟北之東。即東之北為元堂右箇北之 西。即西之北為元堂左箇,中央為太廟太室。凡四方之太 廟異方所,其左箇右箇,則青陽之右箇,乃明堂之左 箇,明堂之右箇,乃總章之左箇也。總章之右箇,乃元 堂之左箇,元堂之右箇,乃青陽之左箇也,但隨其時 之方位開門耳。太廟太室,則每季十八日天子居焉。 古人制事,多用井田遺意,此恐也是。語類

《曾子問》

問:「並有父母之喪,葬先輕而後重,其奠也先重而後 輕,其虞也先重而後輕。同葬同奠,亦何害焉?其所先 後者,其意為如何也?」曰:「此雖未詳其義,然其法具在, 不可以己意輒增損也。」答郭子從

問:「曾子問:『親迎,女在塗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 曰:『女改服布深衣縞,總以趨喪,恐亦有礙。《開元禮》除 喪之後,束帶相見,不行初昏之禮。趨喪後事,皆不言 之,何也』?」曰:「趨喪之後,男居外次,女居內次,自不相見。 除喪而後,束帶相見,于是而始入御。開元之制,必有 所据矣。」答郭子從

問:「親迎男女遭喪之禮,曾子問之詳矣。今有男就成 于女家,久而未歸,若婿之父母死,女之奔喪如之何? 若女之父母死,其女之制服如之何?」曰:「此乃原頭不 是,且放在塗之禮,行之可也。然既嫁則服自當降,既 除而歸夫家耳。」答葉味道

問:《曾子問》曰:「昏禮既納幣,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則如 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弔。如婿父母死,則女之家亦使 人弔。」云云「如未有吉,獨不當弔乎?」曰:「恐無不弔之理。」 答葉味道 以上文集五條

《文王世子》

「公與公族燕,則異姓為賓。」注曰:「同宗無相賓客之道。」 公族有罪無宮刑,不翦其類也。纖剸于甸人,特不以 示眾耳。刑固不可免。今之法,乃殺人不死。祖宗時宗 室至少,又聚于京師,犯法絕寡,故立此法。今散于四 方,與常人無異,乃縱之殺人,是何法令?不可不革。 天子視學以齒,嘗為臣者弗臣。或疑此句未純,恐其 終使人不臣,如蔡卞之扶植王安石也。曰:「天子自有 尊師重道之意,亦豈可遏?只為蔡卞是小人,王安石 未為大賢,蔡只是扶他以證邪說,故喫人議論。如了 翁論他也是。若真有伊周之德,雖是故臣,稍加尊敬, 亦何害?天子入學,父事三老,兄事五更,便是以齒不 臣之也。如或人之論,則廢此禮可也。」以上語類二條

《禮運》

「《禮運》言三王不及上古事,人皆謂其說似莊老。」先生 曰:「《禮運》之說有理。三王自是不及上古。」胡明仲言:「恐 是子游撰。」

「智與詐相近,勇與怒相似,然仁卻與貪不相干。蓋南 方好也,好行貪狼;北方惡也,惡行廉貞。蓋好便有貪 底意思;故仁屬愛,愛便有箇貪底意思。」又云:「大率慈 善底人,多于財上不分曉;能廉者多是峻刻、悍悻、聒 噪人底人。」

問:「喜愛欲發于陽,怒哀懼惡發于陰否?」曰:「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