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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皆通生死而言。此言盛者,則是指生人身上而 言。所以後面說『骨肉斃于下,陰為野土』,但說體不說 魄也。」問:「頃聞先生言『耳目之精明者為魄,口鼻之噓 吸者為魂』,以此語是,而未盡耳目之所以能精明者 為魄,口鼻之所以能噓吸者為魂,是否?」曰:「然。看來魄 是箇物事形象在裡面,恐如水品相似,所以發出來 為耳目之精明。且如月,其黑暈是魄也,其光是魂也。 想見人身魂魄也是如此。人生時魂魄相交,死則離 而各散去。魂為陽而散上,魄為陰而降下。」又曰:「陰主 藏受,陽主運用,凡能記憶,皆魄之所藏受也,至于運 用發出來是魂,這兩箇物事本不相離。他能記憶底 是魄,然發出來底便是魂;能知覺底是魄,然知覺發 出來底又是魂。雖各自分屬陰陽,然陰陽中又各自 有陰陽也。」或曰:「大率魄屬形體,魂屬精神。」曰:「精又是 魄,神又是魂。」

問:「『陽魂為神,陰魄為鬼』。《祭義》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 也者,鬼之盛也』。而鄭氏曰:『氣,噓吸出入者也,耳目之 聰明為魄』。然則陰陽未可言鬼神,陰陽之靈,乃鬼神 也。如何?」曰:「魄者形之神,魂者氣之神。魂魄是形氣之 精英,謂之靈,故張子曰:『二氣之良能』。」

問:「眼,體也,眼之光為魄;耳,體也,何以為耳之魄?」曰:「能 聽者便是。如鼻之知臭,舌之知味,皆是。但不可以『知』 字為魄。纔說知,便是主于心也。心但能知,若甘苦鹹 淡,要從舌上過。如老人耳重目昏,便是魄漸要散。」潘 問:「『魄附于體,魂附于氣』,可作如此看否?」曰:「也不是附 魂,魄,是形氣之精英。」以上語錄二條

《孔子閒居》

《禮記》「耆欲將至,有開必先。」《家語》作「有物將至,其兆必 先昌」,卻是疑「有物」訛為「耆欲」,「其兆」訛為「有開。」故耆下日 亦似有開,上門亦似兆。若說「耆欲」,則又成不好底意。 語類

《表記》

問:「『君子莊敬日強』,是志強否?」曰:「志也強,體力也強。今 人放肆則日怠惰,一日那得強!伊川云:『人莊敬則日 就規矩』。莊敬自是耐得辛苦,自不覺其日就規矩也。」 問:「『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其意安在?」曰:「古人只恁地學 將去,有時到了,也不定。今人便算時度日,去計功效。」

《深衣》

裁用細白布,度用指尺。中指中節為寸《衣》「二幅,不裁,其長過 脅,下屬于裳。」

用布二幅,中屈而下垂之,如今之直領衫,但不裁破掖下。每幅之下,屬裳三幅。

《裳交解》,十二幅,上屬于衣,其長及踝。

用布六幅,每幅裁為二幅,一頭廣,一頭狹,狹頭當廣頭之半,以狹頭向上而聯其縫,以屬于衣。每三幅屬衣一幅。

圓袂。

用布二幅,各中屈之如衣之長,屬於衣之左右,而縫合其下以為袂。其本之廣,如衣之長而漸圓殺之以至袂口,則其徑一尺二寸。

方領。

「兩襟相掩,衽在掖下」 ,則兩領之會自方。

曲裾。

用布一幅,如裳之長,交解裁之,疊兩廣頭,並令向上,布邊不動,但稍裁其內旁大半之下,令漸如魚腹,末如鳥喙,內向而緝之,相㳫綴于裳上之右旁,以掩裳際。右幅在下,左幅在上,布邊在外,裁處在內。

衣裳皆緣

「緣用黑」 ,繒具父母以青,大父母以繢。領表裡各二寸,裳下及邊表裡各一寸半,皆就布緣。袂口表裡亦一寸半,布外接出。

大帶、

帶,用白繒,廣四寸,夾縫之,其長圍要而結于前,再繚之為兩耳及垂,其餘為紳,下與裳齊,以繒緣其紳之兩旁及下表裡各半寸,如緣之色。復以五綵絛,廣二分,約其相結處,長與紳齊。

緇冠。

糊紙為之武,高寸許,前後三寸,左右四寸,上為五梁辟積,左縫廣四寸,長八寸,跨頂前後,著于武外,反屈其兩端各半寸,內向黑漆之。武之兩旁半寸之上竅以受笄,笄用齒骨。凡白物。

幅巾。

用黑繒六尺許,刺一邊作巾,額,當中作㡇,兩旁三寸許,各綴一帶,廣一寸許,長二尺許,循㡇中上反屈之,當幅之中,斜縫向後,去其一角,而復反之,使巾頂正圓。乃以額㡇當頭前,向後圍裡,而繫其帶于緇後,餘者垂之。

黑履。

「白絇繶,純綦。」《深衣制度》。《文集》:

《投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