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3 (1700-1725).djvu/89

此页尚未校对

文禁戒之辭不同。舊記非是。「安安而能遷」,來說得之, 但辭太煩耳。「疑事勿質,直而勿有」兩句連說為是。「疑 事毋質」,即《少儀》所謂「毋身質言語」是也。「直而勿有」,謂 陳所見,「聽彼決擇,不可據而有之。」專務強辨,不能如 此,則是以身質言語矣。

敖不可長。云云此篇雜取諸書精要之語,集以成編。 雖大意相似,而文不連屬。如首章四句,乃《曲禮》古經 之言。「敖不可長」以下四句,不知是何書語,又自為一 節,皆禁戒之辭也。「賢者」以下六句,又當別是一書。說見 前段「臨財毋苟得」以下六句,又是一書,亦禁戒之辭。「若 夫坐如尸,立如齊」,劉原父以為此乃《大載記曾子事 父母篇》之辭,曰:「孝子惟巧變,故父母安之。若夫坐如 尸,立如齊,弗訊不言,言必齊色,此成人之善者也,未 得為人子之道也。」此篇蓋取彼文,而「若夫」二字失於 刪去。鄭氏不知其然,乃謂此二句為丈夫之事,其說 誤矣。此說得之。又立如齊,注疏所說,立容甚詳,今皆 不取,而所取者乃無所發明之剩語,此類恐更宜詳 擇也。禮從宜,使從俗,當又是一書,其說舊注亦得之。 劉氏《七經小傳》有儀禮等說,不可不看。「若夫」二字,與 《中庸》「好學近乎知上」,「子曰」二字相似,皆失於刪去者 也。

聖人作絕句,蜀中印本有如此點者,似亦有理。又「人 生十年曰幼」,亦為絕句,下文「至百年曰期頤」,皆然,似 亦得之。 「取於人」,此與《孟子》「治人治於人,食人食於 人」,語意相類。「於人」者,為人所取法也。取人者,人不來 而我引取之也。下文「來學往教」,即其事之實也。 齋 戒,《儀禮》雖無娶妻告廟之文,而《左傳》曰「圍布几筵,告 於莊共之廟而來。」是古人亦有告廟之禮,不知何故 不同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