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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縣志》:「顧諒字季友,著有《儀禮注》。」

《永嘉縣志》:「葉起字振卿,著《喪禮會經》,虞集為之序。」 《歙縣志》:「何澄字應清,著有《刊正儀禮纂疏》。」

《無錫縣志》:「李黼著有《儀禮集解》。」

《黔縣志》:「徐樾中嘉靖壬辰進士,貴州提學道,著《燕射 禮儀》一卷。」

《晉江縣志》:「楊道賓,官國子司業,著有《射禮儀節》一卷。」 《海澄縣志》:「吳霞字汝華,著《射禮輯說》。」

《蘭谿縣志》:「姜璉字廷器,天順庚辰進士,歷知永平、贑 州二府事。著《喪禮書》。」

《平陽縣志》:「蔡芳字茂之,弘治戊午舉人,官福建運副。 著有《喪禮酌宜》。」

《江都縣志》:「金九疇字禹吾,本休寧人。世以儒術顯。九 疇尤嗜學,建東山書屋,終日吟詠其中。猶以墳典未 備,乃遍遊江南北,訪求異書,遂補江都諸生。既又入 太學,讀監書,聞見益博。歸而著書曰:『吾以此遺子孫 足矣』。所著有《儀禮集說》讀本,藏於家。」

《江都鄉賢錄》:「金玉節字元亮,性穎悟,博綜經史,本以 《尚書》世其家,而於諸經無不究精極微。大抵《禮》宗陳 澔《集說》而參以鄭康成、賈公彥諸家,并合《儀禮》《周禮》, 互相考訂,以合為一書,倣《儀禮通傳》之意而會其精 微,歸於《𥳑要》,以為日用常行之準。所著有《儀禮參解》 十卷。」

儀禮部雜錄

《讀書雜抄》:「《儀禮》『緇布冠缺頂』,鄭氏曰:『缺讀如『有頍者 弁之類』。李微之謂先儒音字止為譬況,至孫炎始為 反切,李肩吾以為不然,謂杜元凱曾『有音二字,僖七 年泥音,成二年殷音煙,王輔嗣於《井卦》音如舉上 之上,《遯》卦音如臧否』之否,蓋是時方有音字。至沈約 分四聲韻,亦有反切』。」

《儀禮士喪禮》:「君使人弔,徹帷,主人迎於寢門外云云。」 鄭注:「寢門內門也。徹帷,㧁之事畢則下之。」李肩吾云: 「『帷㧁』。孔疏:『㧁訓褰舉當是之下絕句』。」按《說文》:「㧁,閉也。 從戶,劫者聲。」則宜「事」字下絕句,蓋㧁合通。賈《疏》謂褰 帷而上,非謂全撤去,亦未安。

王應麟《玉海漢制》,攷《儀禮士冠禮》所卦者,注:所以畫 地,記爻疏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記之。但古用木 畫地,今則用錢。以三少為重錢,重錢則九也。三多為 交錢,交錢則六也。兩多一少為單錢,單錢則七也。兩 少一多為拆錢,拆錢則八也。案《少牢》云:「卦者在左,坐 卦以木。」故知古者畫卦以木也。

有司如主人服。注:有司群吏有事者,謂主人之吏所 自辟除府史以下,今時卒吏及假吏是也。疏:《周禮》三 百六十官之下,皆有府史胥徒,不得君命,主人自辟 除,去役賦補置之。《周禮》皆云府史,此云群吏,吏、史亦 一也。故舉漢法為證。

「抽上韇。」注:「韇,藏筴之器。今時藏弓矢者謂之韇丸也。」 疏:此舉漢法為況,亦欲見韜弓矢者以皮為之,故《詩》 云:「象弭魚服。」是以魚皮為矢服,則此韇亦用皮也。 「設洗直於東榮。」注:「洗,承盥洗者,棄水器也。士用鐵。」榮, 屋翼也。周制,自卿大夫以下,其室為夏屋水器,尊卑 皆用金罍及大小異。疏「士用鐵」者,案《漢禮器制度》,「洗 之所用。士用鐵,大夫用銅,諸侯用白銀,天子用黃金 也。」《檀弓》孔子云:「見若覆夏屋者矣。」鄭注云:「夏屋,今之 門廡,漢時門廡也,兩下為之。」故舉漢法以況夏屋兩 下為之,或名兩下屋為夏屋,夏后氏之屋亦為夏屋。 鄭云:「卿大夫以下,其室為夏屋兩下。」而周之天子諸 侯皆四注金罍。此亦案漢禮器制度,尊卑皆用金罍, 及其大小異榮,即今之《博風》云。「榮者與屋為榮飾,言 翼者與屋為翅翼。」

《韎韐》注:「今齊人名蒨為韎韐。」

「緇布冠,缺項,青組纓屬于缺緇。纚廣終幅,長六尺。皮 弁笄,爵弁笄。」注:「缺,讀如頍。緇布冠無笄者,著頍,圍髮 際,結項中隅為四綴,以固冠也。今未冠笄者,著卷幘。 頍,象之所生也。滕、薛名蔮為頍。纚,今之幘梁也。笄,今 之簪。疏。著頍,圍髮際」者,無正文,約漢時卷幘亦圍髮 際,故知也。頍,象之所生者,此舉漢法以況義。漢時男 女未冠笄者,首著卷幘之狀,亦以布帛之等圍繞髮 際為之。漢時滕、薛二國云蔮蔮,卷幘之類亦遺象,故 為況也。幘梁亦舉漢法為況幘梁之狀,鄭目驗而知, 至今久遠,亦未審也。

「有篚。」注「篚,竹器。如笭」者。《疏》舉漢法為況也。

「緇布冠各一匴。」注:「緇布冠,今小吏冠,其遺象也。匴,竹 器名,今之冠箱也。」疏:「緇布冠,士為初加之冠,冠訖則 弊之不用,庶人則常著之,故《詩》云:『臺笠緇撮』。」是庶人 以布冠常服者,以漢之小吏亦常服之,故舉為況冠 箱,亦舉漢法為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