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4 (1700-1725).djvu/16

此页尚未校对

年十歲誦《孝經》《論語》《毛詩》。後與世宗俱受《禮記》《尚書》 於盧誕。」

《盧辯傳》:「辯少好學,博通經籍。舉秀才,為太學博士。以 《大戴禮》未有解詁,辯乃注之。其兄景裕為當時碩儒, 謂辯曰:『昔侍中注《小戴》,今爾註《大戴》,庶纂前修矣』。」 《長孫紹遠傳》:「紹遠父稚,魏太師錄尚書上黨王。紹遠 性寬容,有大度,望之儼然,朋儕莫敢褻狎。雅好墳籍, 聰慧過人。時稚作牧壽春,紹遠幼年甫十三,稚管記 王」碩聞紹遠彊記,心以為不然,遂白稚曰:「㐲承世子, 聰慧之姿,發於天性,目所一見,誦之於口,此既歷世 罕有,竊願驗之。」於是命紹遠試焉。讀《月令》數紙,纔一 遍,誦之若流。自是碩乃款服。

《儒林傳》:「沈重,博覽群書,尤明《詩》《禮》,多所撰述,咸行於 世。有《禮記義》三十卷,《禮記音》二卷。」

熊安生字植之東魏天平中受禮於李寶鼎所撰禮 記義疏四十卷行於世。

《隋書牛弘傳》:「開皇三年,拜禮部尚書,奉敕修撰五禮, 勒成百卷,行於世。弘請依古制,修立明堂。上議曰:竊 謂明堂者,所以通神靈,感天地,出教化,崇有德。《孝經》 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祭義》云:『祀於明堂,教 諸侯,孝也。黃帝曰合宮,堯曰五府,舜曰總章』。布政興 治,由來尚矣。《周官考工記》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 廣四修一。鄭元注云:「修十四步,其廣益以四分修之 一,則堂廣十七步半也。」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四阿重 屋,鄭云:「其修七尋,廣九尋」也。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 南北七筵,五室,凡室二筵。鄭云:「此三者,或舉宗廟,或 舉王寢,或舉明堂,互言之,明其同制也。」馬融、王肅、干 寶所注,與鄭亦異,今不具出。《漢司徒〈馬宮議〉》云:「夏后 氏世室,室顯于堂,故命以室。殷人重屋,屋顯於堂,故 命以屋。周人明堂,堂大於夏室,故命以堂。夏后氏益 其堂之廣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為兩序,間大夏 后氏七十二尺。」若據鄭元之說,則夏室大於周堂。如 依馬宮之言,則周堂大於夏室。後王轉文,周大為是。 但宮之所言,未詳其義。此皆去聖久遠,禮文殘缺,先 儒解說,家異人殊。鄭注《玉藻》亦云:「宗廟路寢,與明堂 同制。」《王制》曰:「寢不踰廟。」明大小是同。今依鄭元注,每 室及堂止有一丈八尺,四壁之外,四尺有餘。若以宗 廟論之,袷享之時,周人旅酬六尸,并后稷為七,先公 昭穆二尸,先王昭穆二尸,合十一尸三十六。王及君 北面行事于二丈之堂。愚不及此。若以正寢論之,便 須朝宴。㨿《燕禮》,諸侯宴,則賓及卿大夫脫屨升坐。是 知天子之宴,則三公九卿並須升堂。《燕義》又云:「席小 卿,次上卿。」言皆侍席,止於二筵之間,豈得行禮?若以 明堂論之,總享之時,五帝各於其室,設青帝之位,須 于太室之內少北,西面。太昊從食,坐於其「西近南,北 面,祖宗配享者。又于青帝之南稍退,西面丈八之室, 神位有三,加以簠簋邊豆,牛羊之俎,四海九州,美物 咸設。復須席工升歌,出樽反玷,揖讓升降,亦以隘矣。」 據茲而說,近是不然。案劉向《別錄》及馬宮、蔡邕等所 見,當時有《古文明堂禮》《王居明堂禮》《明堂圖》《明堂大 圖》《明堂陰陽》《太山通義》《魏文侯孝經傳》等,並說古明 堂之事,其書皆亡,莫得而正。今《明堂月令》者,鄭元云 「是呂不韋著。《春秋十二紀》之首章,禮家鈔合為記。」蔡 邕、王肅云「周公所作。」《周書》內有《月令》第五十三,即此 也。各有證明,文多不載。束晳以為夏時之書。劉瓛云: 「不韋鳩集儒者,尋于聖王《月令》之事而記之,不韋安 能獨為此」記?今案不得全稱《周書》,亦未可即為《秦典》。 其內雜有虞、夏、殷、周之法,皆聖王仁恕之政也。蔡邕 具為章句,又論之曰:「明堂者,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 帝也。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東曰 青陽,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元堂,內曰太室。聖人 南面而聽,向明而治,人君之位,莫不正焉。故雖」有五 名,而主以明堂也。制度之數,各有所依。堂方一百四 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圖楣徑二百一十六尺,《乾》之策 也。太廟明堂方六丈,通天屋徑九丈,陰陽九、六之變 且圓蓋方覆,九、六之道也。八闥以象卦,九室以象州, 十二宮以應日辰。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四戶八牖 乘九宮之數也。戶皆外設而不閉,示天下以不藏也。 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黃鍾九九之實也;二十八柱布 四方,四方七宿之象也。堂高三尺,以應三統,四向五 色,各象其行。水闊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氣于外,以象 四海,王者之大禮也。觀其模範天地,則象陰陽,必據 古文,義不虛出。今若直取《考工》,不參《月令》,「青陽總章」 之號,不得而稱九月享帝之禮,不得而用。漢代二京 所建,與此說悉同。建安之後,海內大亂,憲章泯絕。魏 氏三方未平,無聞興造。晉則侍中裴頠議曰:「尊祖配 天,其義明著。而廟宇之制,理據未分。宜可直為一殿, 以崇嚴父之祀。其餘雜碎,一皆除之。」宋齊已還,咸率 玆禮。此乃世乏通儒,時無思術,前王盛事,于是不行。 後魏代都所造,出自李沖,三三相重,合為九室,簷不 覆基,房間通街,穿鑿處多,迄無可取。及遷宅洛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