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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日,侍讀學士范祖禹言,「博士陳祥道注解《儀禮》 三十二卷,精詳博洽,乞下兩制看詳,并所進禮圖付 太常,以備禮官討論。」從之。

按:范祖禹進劄子:「臣伏見館閣校勘太常博士陳祥 道注解《儀禮》為三十二卷,精詳博洽,非諸儒所及。臣 竊以《儀禮》為書,其文難讀,其義難知,自古以來,學者 罕能潛心,故為之傳注者至少。祥道深於禮學,凡二 十年,乃成此書,先王法度,如指諸掌。昨進《禮圖》一百 五十卷,已蒙皇上藏之祕閣。伏望聖慈特降指揮,取 祥道新注《儀禮》奉御,下兩制看詳,并前所進《禮圖》付 太常,以備禮官討論。」從之。

寧宗慶元 年以朱熹所修儀禮經傳通解付在學官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朱熹傳》:「慶元四年,熹以 年近七十,申乞致仕,五年,依所請,明年卒。熹歿,朝廷 以其《大學》《語》《孟》《中庸訓說》立於學官。」又有《儀禮經傳 通解》未脫槁,亦在學官。

按朱熹《乞修三禮劄子》:「臣聞之,六經之道同歸,而禮 樂之用為急。遭秦滅學,禮樂先壞。漢晉以來,諸儒補 緝,竟無全書,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 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 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疏耳。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 究諸科,禮雖不行,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熙寧」 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而《儀禮》獨存。《禮記》之科, 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已甚。而博士諸生又不過 誦其虛文,以供應舉。至于其間亦有因儀法度數之 實而立文者,則咸幽冥而莫知其源,一有大議,率用 耳學臆斷。而若乃樂之為教,則又絕無師授,律尺 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 為闕也。故臣頃在山林,嘗與一二學者考訂其說,欲 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于 禮者,皆附于本經之下,具列注疏。諸儒之說,略有端 緒。而私家無書,檢閱無人,抄寫久之未成。會蒙除用, 學徒分散,遂不能就。而鐘律之制,則士友間亦有得 其遺意者。竊欲更加參「考,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缺, 而亦未能具也。欲望聖明特詔有司,許臣就祕書省 關借禮樂諸書,自行招致舊日學徒十數人,踏逐空 閑官屋數間,與之居處,令其編類。雖有官人,亦不繫 銜請俸,但逐月量支錢米,以給飲食紙札油燭之資。 其抄寫人即乞下臨安府差撥貼書二十餘名,候結 局日量」支犒賞,別無推恩,則于公家無甚費用,而可 以興起廢墜,垂之永久。使士知實學,異時可為聖朝 制作之助,則斯文幸甚。

子在曰家君所著《家禮》五卷、《鄉禮》三卷、《學禮》十一卷、《邦國禮》四卷、《王朝禮》十四卷,今刊于南康道院。其曰《經傳通解》者,凡二十三卷,蓋先君晚歲之所新定,是為絕筆之書,次第具見于目錄。惟《書數》一篇,缺而未補,而《大射禮》《聘禮》《公侯大夫禮》《諸侯相見禮》八篇,則猶未脫槁也。其曰《集傳集注》者,此書之舊名也。凡十四卷為《王朝禮》而下,《卜筮篇》亦缺,餘則先君所草定而未暇刪改者也。今皆不敢有所增益,悉從其槁。至于喪、祭二禮,則嘗以規模次第屬之門人黃榦,俾之類次。他日書成,亦當相從于此,庶幾此書始末具備。顧念先君早歲即嘗有志于是書。比在經筵,嘗具奏欲請于朝,乞招致生徒,置局編次而不果上。然其著述之旨意,具存此篇。今謹繕錄如右,讀者當有以識其心之所存矣。《禮》缺樂壞,千有餘年,今幸討論,粗見端緒,而天不假之年,使不得究竟其大全,而所就者止此。嗚呼已矣,其可為千古之恨也夫!

李方子曰:「先生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書所載有及于《禮》者,皆以附于本經之下,具列注疏諸儒之說,補其闕遺而析其疑晦,雖書不克就,而宏綱大要固已舉矣。」

祝穆曰:「文公所編《儀禮》上篇,《士冠禮》《士昏禮》《士相見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大射禮》《聘禮》《公食大夫禮》《覲禮》,下篇,《喪服》《士喪禮》《既夕禮》《士虞禮》《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次以《禮記》《曲禮》《內則》《玉藻》《少儀》《投壺》《深衣》為一類,《王制》《月令》《祭法》三篇為一類,《文王世子》《禮運》《禮器》《郊特牲》《明堂位》《大傳》《樂記》七篇為一類。《經解》」 、《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閒居》《坊記》《儒行》六篇為一類,《學記》《中庸》《表記》《緇衣》《大學》五篇為一類,以問呂伯恭,後更詳定。

劉瑞曰:「子朱子嘗欲請于朝,修《三禮》,劄不果上,晚乃著《儀禮經傳通解》,始《家禮》,次《鄉禮》,次《學禮》,次《邦國禮》,而《王朝禮》終焉。凡四十七篇,視初論少異,蓋自成一家言矣。書未就,先生告終。喪祭二禮則成于勉齋黃氏,其規模次第,授于先生者也。」 為卷凡二十有七。書刻于南京國子監,卷帙浩煩,點畫漫漶,士大夫非惟不之讀,識其名者或寡矣。瑞竊嘆曰:「斯《禮》也,制作之宜,古今之變略備矣。」 後聖有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