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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立乎?兼之禮器古樸,音樂閑雅,時來觀者,絡繹依 稀,矍相堵牆。何者?殆原古禮廢墜日久,駭見修舉於 學,宜其人皆爭先而快睹之,亦不足為異也已矣。事 竣,舉人李生良能、貢士張生師夔暨李生九敘、劉生 玉光,偕通學諸生力請備紀,以風來學,辭終弗獲。竊 惟宣父言夏、商之禮,尚慨杞宋之無徵;晦菴撰《楚辭》 之注,尤多闕疑之未訂。顧愚管窺蠡測之見,曷敢衒 售以貽名家宗工之笑歟。雖然,敦行古禮,以正士習, 實典文教者之責任也。義亦不得遜避,乃敢忘其蕪 陋,庸書以為序云。時嘉靖戊戌秋八月

劉績喪服傳解 卷

按績自序漢初高堂生為博士傳儀禮十七篇至武帝末魯恭王壞孔子宅得亡儀禮五十六篇字皆篆書古文其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者同其餘三十九

篇,絕無師說。在於祕館,先儒以為周公作。按《記》「哀公 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於是乎書,則中晦 而孔子述之者也。獨《喪服》,子夏為傳,豈以通上下,兼 經權,有難知者與?漢末鄭元為十七篇注,唐賈公彥 為《疏》,其他皆亡矣。宋朱子為《通解》,門人楊復為圖,至 敖繼公為《集說》。嗚呼!去周、孔數千年,習者不知幾何 人,傳者尚有此數家,然皆精不知蘊奧,粗并亡制度, 禮亦難言矣。我朝太祖有意於是,而儒臣近蹈前訛, 惜哉!績承乏吏部,弘治甲子,太皇太后喪,因倡古反 吉,元端為凶衰服制,無漢以後附會諸說,大臣從之。 尋守鎮江,治宮三月即歸,杜門成初志。以內外徵不 起,忘飲食寵辱,死生加百倍功,然後知禰祖上殺,子 孫下殺,兄弟旁殺以澤,皆五世而斬也。天子諸侯絕 旁親,以其皆臣也。公卿大夫降旁親,以其尊不同也。 為人後者,女子出嫁降旁親,而正體父母期持重,大 宗不二斬也。然庶子不為長子斬,宗子不為出母服。 無父則祖亦斬,無子則孫亦期。諸侯以下男女尊同 則仍本服。公卿以下女出嫁無主,則仍本服;臣不食 祿,則同民三月;君已傳位,則從服期年。從有服而無 服,從無服而有服,從重而輕,從輕而重,隨時隨人,取 中,無一定之法,乃行經之權也。孔子曰:「可與立,未可 與權。」豈易知哉?是故兼前代之制作,莫如周公;定百 王之大法,莫如孔子。是篇師徒述習,孔子既不易,則 今日必不可易;今日必不可易,則後世又安能易哉! 故績特為訓,又圖以該之,使九族有等,而不容毫髮 亂;使五服皆同,而但有粗細異。一本始乎父子,旁親 始乎兄弟,別而有條,殊而可一,簡易之道如指掌,非 妄作也。正德癸酉秋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