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5 (1700-1725).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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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其堂宇,則偏而非制;求之道理,則未愜人情,其不 然,一也。余恐為鄭學者苟求必勝,競生異端以相訾。 抑云二筵者,乃室之東西耳,南北則狹焉。余故備論 之曰:若東西二筵,則室戶之外為丈三尺五寸矣。南 北戶外復如此,則三室之中,南北裁各丈二尺耳。《記》 云:「四房兩夾窗,若為三尺之戶,二尺之窗,窗戶之間, 裁盈一尺。」繩樞甕牖之室,蓽門圭竇之堂,尚不然矣。 假令復欲小廣之,則四面之外,闊狹不齊,東西既深, 南北更淺,屋宇之制,不為通矣。驗之眾塗,略無算焉。 且凡室二筵,丈八地耳,然則戶牖之間,不踰二尺也。 《禮記明堂》:「天子負斧扆,南向而立。」鄭元注曰:「設斧於 戶牖之間。」而鄭氏《禮圖說扆制》曰:「縱廣八尺,畫斧文 於其上,今之屏風也。以八尺扆置二尺之間。」此之叵 通,不待智者較然可見矣。且若二筵之室,為四尺之 戶,則戶之兩頰,裁各七尺耳,全以置之,猶自不容,矧 復戶牖之間哉?其不然二也。又復以世代驗之,即虞 夏尚朴,殷周稍文,制造之差,每加崇飾,而夏后世室, 堂修二七,周人之制,反更促狹,豈是夏禹卑宮之意, 周監郁郁之美哉?以斯察之,其不然三也。又云:「堂崇 一筵,便基高九尺,而壁戶之外,裁四尺五寸。於營制 之法,自不」相稱,其不然四也;又云:「室中度以几,堂上 度以筵。」而復云:凡室二筵而不以几,還自相違,其不 然五也。以此驗之,記者之謬,抑可見矣。《盛德篇》云:「明 堂凡九室,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上圓下方,東西九仞, 南北七筵,堂高三尺也。」余謂《盛德篇》得之於戶牖,失 之於九室。何者?五室之制,傍有夾房,面各有戶,「戶有 兩牖」,此乃因事立則,非拘異術,戶牖之數,固自然矣。 九室者,論之五帝,事既不合;施之時令,又失其辰。左 右之個,重置一隅,兩辰同處,參差出入,斯乃義無所 據,未足稱也。且又堂之修廣,裁六十三尺耳。假使四 尺五寸為外之基,其中五十四尺,便是五室之地,計 其一室之中,僅可一丈,置其戶牖,則於何容之哉?若 必小而為之,以容其數,則令帝王側身出入,斯為怪 矣。此匪直不合典制,抑亦可哂之甚也。余謂其九室 之言,誠亦有由。然竊以為戴氏聞三十六戶、七十二 牖,弗見其制,靡知所置,便謂一室有四戶之窗,計其 戶牖之數,即以為九室耳,或未之思也。蔡伯喈漢末 之時學士,而見重於當時,即識其修廣之不當,而必 未思其「九室」之為謬,更修而廣之,假其法象,可謂「因 偽飾辭,順非而澤」,諒可歎矣。

《北齊書顏之推傳》:「之推字介,琅邪臨沂人。父勰,梁湘 東王繹鎮西府諮議參軍。世善《周官》《左氏》學。之推早 傳家業,年十二,值繹自講莊、老,便預門徒虛談,非其 所好。還習《禮傳》,博覽群書,無不該洽,情詞典麗,甚為 西府所稱。有文三十卷,撰《家訓》二十篇,並行于世。」 《北周書盧辯傳》:「辯字景宣,范陽涿人,累世儒學。父靖, 太」常丞。辯少好學,博通經籍。舉秀才,為太學博士。以 《大戴禮》未有解詁,辯乃注之。其兄景裕為當時碩儒, 謂辯曰:「昔侍中注《小戴》,今爾注《大戴》,庶纂前修矣。」孝 武至長安,授給事黃門侍郎,領著作。太祖以辯有儒 術,甚禮之。尋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諸王等 皆行束脩之禮,受業於辯。進爵范陽公,轉少師。魏末 離亂,孝武西遷,朝章禮度,湮墜咸盡。辯因時制宜,皆 合軌度。性強記默契,能斷大事,凡所創制,處之不疑。 累遷尚書右僕射。世宗即位,進位大將軍。帝嘗與諸 公幸其第,儒者榮之。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 其事。未幾,綽卒,乃令辯成之。於是依《周禮》建六官,置 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儀,車服器用,多依古禮,革漢、 魏之法,事並施行。今錄辯所述六官,著之於篇《天官 府》管冢宰等眾職地官府。領司徒等眾職《春官府》:領宗伯等眾職夏官府:領司 馬等眾職《秋官府》:領司寇等眾職《冬官府》:領司空等眾職史雖具載,文多 不錄。辯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 茲厥後,世有損益。宣帝嗣位,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 意變革。至如初置四輔官及六府諸司,復置中大夫 并御正內史,增置上大夫等,則載於外史。餘則朝出 夕改,莫能詳錄。于時雖行《周禮》,其內外眾職,又兼用 秦漢等官。

《儒林傳》:「熊安生字植之,長樂阜城人也。少好學,勵精 不倦。從房虯受《周禮》,通大義。後事徐遵明,服膺歷年。 東魏天平中,受禮於李寶鼎,遂博通《五經》。然專以《三 禮》教授,弟子自遠方至者千餘人。乃討論圖緯,捃摭 異聞,先儒所未悟者,皆發明之。齊河清中,陽休之特 奏為國子博士。時朝廷既行《周禮》,公卿以下多習其」 業,有宿疑礩滯者數十條,皆莫能詳辨。天和三年,齊 請通好,兵部尹公正使焉,與齊人語及《周禮》,齊人不 能對。乃令安生至賓館,與公正言。公正有口辯,安生 語所未至者,便撮機要而驟問之。安生曰:「禮義弘深, 自有條貫。必欲昇堂睹奧,寧可汨其先後?但能留意, 當為次第陳之。」公正於是具問所疑,「安生皆為一一 演說,咸究其根本,公正深所嗟服,還具言之於高祖, 高祖大欽賞之。所撰《周禮義疏》二十卷,行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