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5 (1700-1725).djvu/57

此页尚未校对

《丘葵》曰:「之宏字偉夫,山陰人。」

楊恪《周禮辨疑》:

《丘葵》曰:「恪字謹仲,永嘉人。」

陳汲《周禮辨疑》。

《丘葵》曰:「汲字及之。永嘉人。」

陳謙《周禮說》:

王瓚曰:「謙。字益之。永嘉人。乾道壬辰進士。歷官寶謨閣待制。江西湖北宣撫副使。」

徐畸《周禮發微》三卷。

鄭伯謙《太平經國之書統集》。《宋志》「七卷。」

伯謙《自序》。按:《序》已另載,茲不重錄。

《高叔嗣序》。亦另載。

魏了翁「《周禮要義》三十卷。」未見

包恢《六官疑辨》。

劉克莊曰:「宏齋包公著《六官疑辨》,蓋先儒疑是書者非一人,至宏齋始確然以為國師之書。一日,克莊于緝熙殿進講《天官》,至䱷人奏曰:『《周禮》一用于新室,再用于後周,三用于熙寧,皆為天下之禍。臣舊疑其書,近見恢辨疑,豁然與臣意合'。陛下試取其書觀之,便見其人識見高,非世儒所及』。」 上頷之。是日,貴主將下降講退,見箱篋塞殿廡,竊意所奏,未必留聖慮矣。及還舍,坐未定,得宏齋柬,謂「有旨宣諭,劉某奏卿有《周禮解義》,可錄進呈。」 宏齋既奉詔,遂抄其書奏御。

吳澂曰:「毀《周禮》非聖經,在前固有其人,不若吾鄉宏齋包恢之甚。毫分縷析,逐節詆排,如法吏定罪,卒難解釋,觀者必為所惑。近年科舉不用《周禮》,亦由包說惑之也。然愚嘗細觀深歎其無識而已。」 《江西通志》:「包恢,南城人。嘉定十三年進士。歷官僉書樞密院事,卒贈少保,諡文肅。」

王與之《周禮訂義》。《宋志》「八十卷。」

淳祐二年十二月,朝奉郎、直煥章閣、權知溫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趙汝騰奏:「右臣準祕省公移,索臣所領樂清縣管下士人王與之《周禮訂義》,以俟聖覽。臣即命工匠就其家印寫二本,繳納訖。臣竊詳《經訓解》皆有先儒折衷,彙集成書,獨二禮闕《周禮》,又不幸遭王安石不善用以禍天下,學者望而疑之。雖程顥頤」 、張載三先生尊信此書,僅有緒言,見于語錄,近世大儒朱熹辨明甚至,皆有意表章之,然亦未嘗作為訓義以行于世,與之以山澤臞儒,乃能遍營天下前後儒先講解,或一說之精,或一義之當,蒐獵無遺,間亦自附己見,剖析微眇,是非審確。故參預真德秀,擊節是書,為之序。德秀沒,與之益加意,刪「煩取要,由博得約」 ,今其書亦精粹無疵矣。上可以裨聖明之治,下可以釋學者之惑,有功于六典甚多。縉紳韋布爭欲得之,與之刊于家。臣嘗識其人,近來假守,益得之于旦評。履踐無玷,節守不渝,皓首著書數種,《周官》特其一也,真經明行修之士。臣職在師帥,每欲薦之于朝,適會祕省取其著書,臣「用敢以姓名聞。欲望聖旨下祕省索與之訂義,以備乙夜之觀。仍少加旌異,以風厲天下。學者幸甚。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三年正月初六日奉聖旨下祕書省宣入。十八日奉聖旨降付尚書省,送檢正都司。都司擬上:「照得溫州布衣王與之,皓首窮經,其書滿家。若《周禮訂義》,最為精粹,與之守志厲行」 ,無求於世。今祕省取其書,守臣上其名,與獻書自鬻者不同,欲特補一官,以示旌異。四月二十六日,奉聖旨:「王與之敕授賓州文學,其《周禮訂義》付祕書省。」

真德秀曰:《周禮》之難行於後世也久矣,不惟難行,而又難言,然則終不可行乎?曰:有周公之心,然後能行《周禮》;無周公之心而行之,則悖矣。「然則終不可言乎?曰:有周公之學然後能言《周禮》;無周公之學而言之,則戾矣。《孟子》曰:『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公之心,禹、湯、文、武之心,而其學則禹、湯、文、武之學也。以此之心布而為政,以此之學著而為《書》,故能為成周致太平,為萬世開太平。蓋自古禍亂之原非一,而大略有四焉:「君心縱於逸樂,而群下不敢言也;賢才壅於疏逖,而在位非其人也;元元愁痛而上不聞,蔽耳目之近而遠弗察也。」 六官之屬,凡能導人主以侈欲者,一以冢宰統之。三公之論道,師保氏之詔諫,又皆以輔導為職,而君者立於無過之地矣。士之有德行道藝者,民自興之,而因使長與治焉。修於家者,莫不達於朝廷,則人才無陸沉天宮,弗私與矣。「居民有法,養民有政,斂民有制,刑民有典,舉天下疲癃煢獨,無不樂其生者。」 又自王畿之近,至於六服之遠,地之相去或千萬里,而情之相通如一家。凡此皆禹、湯、文、武之政,公之所思而得者,畢萃於《書》,非有公之心者其能行,非有公之學者其能言乎?新室,盜也;宇文,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