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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有常行」者。

六官分職,各率其屬。「正月之吉,垂法象魏」 之類是也。

有不常行者。

二至祀方澤,大裘事上帝,合民誨國,遷珠盤、盟諸侯之類是也。注云:「圓丘服大裘,方澤之祀,經無其服,周無遷國事,至平王東遷,盟詛不及,三王以上事,皆預為之,而未經行也。」

今觀諸經,其措置規模,不徒于弼亮天地、和洽人神, 而盟詛讎伐,凡所以待衰世者無不及也。使之維持 一世,則一世之人安;使之維持百世,則百世之人安; 使之維持千萬世,則千萬世之人安;貽謀燕翼,後世 豈無僻王,皆賴前哲以免,則周公之用心也。所謂「兼 三王,監二代」,盡在於是。是書之作於周公,與他經不 類,《禮記》就於漢儒,則《王制》所說「朝聘」為文襄時事,《月 令》所說「官名」為戰國間事,曾未若《周禮》之純乎周典 也。惜乎自成帝時雖著之《七略》,終漢迄唐,寥寥千百 載間,靳不置學官博士。

王莽立博士,生徒廢。唐有生徒,無博士。

文中子居家未嘗廢《周禮》,太宗嘆《周禮》為真聖作,其 深知《周禮》者歟。若夫後世用《周禮》,王莽敗於前,荊公 敗於後,此非《周禮》不可行,而不善用《周禮》者之過也。

或謂使《周禮》果出於周,孟子答北宮錡畢戰井地之問,故不取之以為據,而僅見言其大略,何耶?

《五服九服辨》

《禹貢》「有五服,各五百里」,是禹之時地方五千里。職方 有九服,亦各五百里。并王畿千里,則周之時地方萬 里矣。五服九服之制,雖若不同,詳考制度,無不相合。 禹之五服各五百里,自其一面而數之,職方九服各 五百里,自其兩面而數之也。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 各方千里。《禹貢》之甸服五百里,據一面而數之,周畿 千里,不在九服之內。王畿之外定制為九服各五百 里,以兩面相方而數之。大扺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 周之侯甸即禹之侯服,周之男采即禹之綏服,周之 衛蠻即禹之要服,周之鎮夷即禹之荒服,大率二畿 當一服,而周人鎮服之外又有五百里藩服。去王城 二千五百里,乃九州之外,地增於《禹貢》五百里而已。 故《行人》之職,其言九州之外謂之藩服,則九州之外 又有五百里之藩服明矣。且《禹貢》五服而止,周人必 加以五百里藩服,何也?求之《禹貢》亦莫不然。《禹貢》既 敘五服,又曰「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聲教,訖 于四海。」是九州之外地也。又如《益稷》曰:「弼成五服,至 于五千州十有二師,外薄四海,咸建五長。」謂四海之 外,各建諸侯為之長,豈非周之藩服乎?詳考制度,無 不相合,求之里數,未始不同。先儒有禹加弼百里之 說,周斥大封疆之說,後人又為圖以實之,皆考古未 精耳。然《尚書》之《周官》,《周禮》之《行人》,又有六服承辟,六 服一朝之文,何也?蓋王巡狩及於六服,六服之外,夷 服、鎮服即禹之荒服,言六服則不及夷、鎮,言九州之 內則不及藩服,明矣。如此不特見二畿當一服,藩服 當四海之外。今制而為圖,則周之王畿有鄉、遂、稍、縣、 都,即禹之甸服納總、銍秸槁米之地也,周之侯服即 禹采男之地,周之甸服即禹諸侯之地,周之男服即 禹揆文教之地,周之采服即禹奮武衛之地。《周之衛 服》,即禹「三百里夷」之地。「周之要服」,即禹二百里蔡之 地。「周之夷服」,即禹「三百里蠻」之地。「周之鎮服」,即禹二 百里流之地。《周之藩服》,即禹九州之外地。

此《周禮》第一疑難,考之《禹貢》,分毫皆合。

程迥經史說論辨

《考工記》

五官體制皆同,而《冬官》以《考工記》補之,又自一體,有 似造物者,特亡彼而存此,以成是經之妙。《考工記》不 特為周制,蓋記古百工之事,故《匠人》以「世室」、「重屋」、「明 堂」並言之,三代制度皆在此,但書不全矣。漢人以金 帛購書,多是偽作,如此文字,非漢世以後鉛槧所存 也。又廬,柄也。戈㦸之柄,專命一人主之,古字不通於 後世者何限?「廬」字若非訓詁,何以知其為物柄哉?又 「槨其漆內而中詘」之槨,註家訓度。看來《考工記》須是 齊人為之,又詳於車制而不及舟,其為西北人之書 無疑也。鳧氏、栗氏、築氏,名義無考。築氏為削,削,書刀 也。不記紙而記「削」,其非晚《周書》可知。

朱子全書

《周禮總論》

大抵說制度之書,惟《周禮》《儀禮》可信,《禮記》便不可深 信,《周禮》畢竟出於一家。

《周禮》,胡氏父子以為是王莽令劉歆撰,此恐不然。《周 禮》是周公遺典也。

《周禮》一書好看,廣大精密,周家法度在裡。

今人不信《周官》,若據某言,卻不恁地。蓋古人立法,無 所不有,天下有是事,他便立此一官,但只是要不失 正耳。如女巫之職,掌宮中巫祝之事,凡宮中所祝,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