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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周禮天官》兼嬪御、宦官、飲食之人皆總之,則其於飲 食男女之欲,所以制其君而成其德者至矣,豈復有 後世宦官之弊?古者宰相之任如此。

問:「宮伯、宮正所率之屬五百人,皆入宮中,似不便否?」 曰:「此只是宿衛在外,不是入宮。皆公卿王族之子弟 為之,不是兵卒。」

《地官》

問:「『司徒職在敬敷五教』,而《地官》言教者甚略,而言山 林陵麓之事卻甚詳。」曰:「『也須是教他有飯喫,有衣著, 五方之民各得其所,方可去教他。若不恁地,教如何 施!但是其中言教也不略,如《閭師書》其孝弟婣卹,屬 民讀法』之類,皆是。」

「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 五州為鄉,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酇,五酇為鄙, 五鄙為縣,五縣為遂。」制田里之法也。「五人為伍,五伍 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此鄉 遂出兵之法也。故曰:「凡起徒役,無過家一人。」既一家 出一人,則兵數宜甚多,然只是擁衛王室,如今禁衛 相似,不令征行也。都鄙之法,則九夫為井,四井為邑, 四邑為丘,四丘為甸,然後出長轂一乘,甲士三人,步 卒七十二人。以五百一十二家而共只出七十五人, 則可謂甚少。然有征行,則發此都鄙之兵,悉調者不 用,而用者不悉調,此二法所以不同,而貢助之法亦 異。大率鄉遂以十為數,是長連排去井田以九為數, 是一箇方底物事,自是不同。而永嘉必欲合之,如何 合得!以下小司徒

問:「『都鄙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出車一乘,甲士三人, 步卒七十二人』。不審鄉、遂車賦則何如?」曰:「鄉、遂亦有 車,但不可見其制。六鄉,一家出一人,排門是兵;都鄙 七家而出一兵。在內者役重而賦輕,在外者役輕而 賦重。六軍只是六鄉之眾,六遂不與,六遂亦有軍,但 不可見其數。侯國三軍,亦只是三郊之眾,三遂不與。」 大國三郊,次國二郊,小國一郊。蔡季通說:「車一乘,不 止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是輕車用馬馳者。更 有二十五人,將重車在後,用牛載糗糧戈甲衣裝,見 《七書》。如《魯頌》「公徒三萬」,亦具其說矣。

問:「鄭氏『旁加一里』之說是否?」曰:「如此方得數相合,亦 不見所憑據處,今且大概依他如此看。」以下小司徒注 直卿問:「古以百步為畝,今如何?」曰:「今以二百四十步 為畝,百畝當今四十一畝。」

豐、鎬去洛邑三百里,長安所管六百里,王畿千里,亦 有橫長處,非若今世之為「圖畫方」也。恐井田之制,亦 是類此,不可執《畫方圖》以定之。

周家每年一推排,十六歲受田,六十者歸田,其後想 亦不能無弊。故蔡澤言「商君決裂井田,廢壞阡陌,以 靜百姓之業,而一其志。」唐制,每歲十月一日,應受田 者皆集於縣令廷中而升降之。若縣令非才,則是日 乃胥吏之利耳。

卿大夫既獻《賢能》之書,王拜受,登於天府。其副本則 內史掌之,以內史掌策命諸侯群臣故也。卿大夫 問:「《周禮》『德行道藝,德行藝三者猶有可指名者,『道』字 當何解』?」曰:「舊嘗思之,未甚曉。看來『道』字,只是曉得那 道理而已。大而天地事物之理,以至古今治亂興亡 事變,聖賢之典策,一事一物之理,皆曉得所以然,謂 之道。且如禮樂射御書數,禮樂之文,卻是祝史所掌。 至於禮樂之理,則須是知道者方知得。注云:『德行是 賢者,道藝是能者』。」蓋曉得許多事物之理,所以屬能。 以上語類九條

「親親」、「長長」,「貴貴」、「尊賢」,皆天下之大經,固當各有所尚, 然亦不可以此而廢彼。故鄉黨雖上齒而有爵者,則 俟賓主獻酬禮畢,然後入,又席於尊東,使自為一列, 不為眾人所壓,亦不壓卻他人,即所謂「遵」也。遵亦作僎如 此則長長貴貴。各不相妨。固不以齒先於爵。亦不以 爵加於齒也。答嚴時亨 文集

問:「商賈是官司,令民為之,抑民自為之耶?」曰:「民自為 之,亦受田但少耳。如《載師》所謂『賈田者是也』。」以下載師 「近郊十一,遠郊二十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此即 是田稅。然遠近輕重不等者,蓋近處如六鄉,排門皆 兵,其役多,故稅輕;遠處如都、鄙、井法,七家而賦一兵, 其役少,故稅重。所謂十二者,是并雜稅皆無過此數 也。都、鄙稅亦只納在采邑。

《載師》云:「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 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閭師》又云:「凡民無職者出 夫布。」前重後輕者,前以待士大夫之有土者,後方是 待庶民。宅不毛,為其為亭臺也;田不耕,為其為池沼 也。凡民無職事,此是大夫家所養浮汎之人也。 「師氏居虎門,司王朝。」虎門,路寢門也。《正義》謂路寢、庭 朝、庫「門外朝,非常朝。此是常朝,故知在路門外。」文蔚 問:「路寢庭朝,庫門外朝,如何不是常朝?」曰:「路寢庭在 門之裡,議政事則在此朝。庫門外是國有大事,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