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鴈湖李氏《跋》:「古者經禮三百,《曲禮》三千。自後世以《禮》著書者,僅存其大概,或闕其彌文。《經禮》粗詳,《曲禮》盡廢,以故往往不可復攷。嘉祐獨於損益去取同異之際,莫不咸在。時知制誥張環奏,以為國朝禮不合古制,欲命大臣與禮官釐正紬繹,然後傳之永久。蘇先生爭之,以為今亦編集故事,使後世毋忘之耳。非曰」 制為典禮,遂使遵而行之也。遇事而載之,不擇善惡,是記事之體也。蓋其凡例條目之定論若此,而昧者顧謂繁簡失中,以楦釀目之,抑未之思歟?其書以《開寶通禮》為本,而以儀註例冊附見之。且參以《實錄》《封禪記》《鹵簿記》《大樂記》及他書,《經》《禮》《曲禮》於是兩備。張文定謂其事業不得舉而措之於天下,獨「《新禮》百篇,今為太常」 施用者此也。

《封禪記》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謂等撰。大中祥符元年,詔謂與李宗諤、陳彭年以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天書降於左承天門鴟吻之上,迄十月泰山修封事跡、儀註、詔誥,編次成書,上之。御製序冠之於首。

《祀汾陰記》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謂撰。大中祥符三年八月,降祀汾陰御扎,至明年春,禮成。四年,詔謂與陳彭年編次《事跡儀註》,踰二年,成書上之。

《吉凶書儀》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瑗翼之撰。略依古禮,而以今禮《書疏儀式》附之。

《天聖鹵簿記》十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常山宋綬公垂撰。始,太祖朝鹵簿以繡易畫,號《繡衣鹵簿》。真宗時王欽若為記二卷,闕於繪事,弗可詳識。綬與馮元、孫奭受詔質正古義,傅以新制,車騎、人物、器服之品,皆繪其首者,名同飾異,亦別出焉。天聖六年十一月上之。其考訂援證,詳洽可稽。

《大饗明堂記》二十卷,《紀要》二卷

陳氏曰:宰相河汾文彥博寬夫等撰。國朝開創以來,三歲親郊,未嘗躬行大享之禮。皇祐二年,詔以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而罷冬至郊祀。直龍圖王洙言:「國家每歲大享,止於南郊寓祭,不合典禮。古者明堂、宗廟、路寢同制,今大慶殿即路寢也。九月親祀,當於大慶殿行禮。」 詔用其言。禮成,命彥博及次相宋庠、參預高若訥編修為《記》,上親製序文。已而彥博以簡牘繁多,別為《記要》,首載聖訓,欲以「大慶」 為明堂。禮官之議,適與聖意合云。

《元豐郊廟禮文》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楊完撰。元豐初,以郊廟禮文訛舛,詔陳襄、李清臣、王存、黃履、何洵直、孫諤、楊完就太常寺檢討歷代沿革,以詔考其得失。又命陸佃、張璪詳定。後以前後嘗進《禮文》,獨令完編類,五年,成書奏御。其書雖援據廣博,而雜出眾手,前後屢見,繁猥為甚云。

《閤門儀制》十二卷。

陳氏曰:學士李淑等修定,皆朝廷禮式也。

《政和五禮新儀》二百四十卷,目錄五卷

陳氏曰:議禮局官知樞密院鄭居中、尚書白時中、慕容彥逢、學士強淵明等撰。首卷祐陵御製序文,次九卷《御筆指揮》,次十卷御製冠禮,餘二百二十卷,局官所修也。

石林葉氏曰:「國朝典禮,初循用唐《開元禮》舊書一百五十卷。太祖開寶初,始命劉溫叟、盧多遜、扈蒙三人補緝遺逸,通以今事,為《開寶通禮》二百卷,又《義纂》一百卷,以發明其旨,且依《開元禮》設科取士。嘉祐初,歐陽文忠公知太常禮院,復請續編,以姚闢、蘇洵掌其事,為《太常因革禮》一百卷。」 議者病其太簡。元豐中,蘇子容復議以《開寶通禮》及近歲詳定禮文,分有司儀註沿革為三門,為《元豐新禮》,不及行。至大觀中始修之,鄭達夫主其事。然時無知禮舊人,書成,頗多牴牾,後亦廢。

《朱子語錄》曰:「唐有《開元》《顯慶》二禮,《顯慶》已亡,《開元》襲隋舊為之。本朝修《開寶禮》,多本《開元禮》,頗加詳備。及政和間修五禮,一時姦邪以私智損益,疏略牴牾,更沒理會,又不如《開元禮》。」

《政和五禮撮要》十五卷。

陳氏曰:紹興中,有范其姓者為湖北漕,取品官、士庶冠、昏、喪、祭為一編,刻板學宮,不著名。以《武昌志》考之,為漕者有范正國、范寅秩,不知其為誰也。

《政和冠昏喪祭禮》十五卷。

陳氏曰:紹興中,南康黃灝商伯為禮官,請於《政和五禮》內掇取品官庶人禮,摹印頒之郡縣,從之。其實即前十五卷書也。

《訓俗書》一卷。

陳氏曰:許洞天撰。述「廟祭、冠笄」 之禮,而拜掃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