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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為其繼?昔伏生將老,漢文帝嗣以晁錯;《穀梁》寡儔, 宣帝承以十郎。其科郎吏高才解經義者三十人,從 光祿勳隆、散騎常侍、翰林博士靜,分受《四經》《三禮》,主 者具為設課試之法。夏侯勝昔有言:「士病經術不明。 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今學者有能究 極經道,則爵祿榮寵,不期而至,可不勉哉。

武帝永明三年置新舊學士十人修五禮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梁書徐勉傳》,「齊永明 三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于時 參議置新舊學士十人,止修五禮諮稟。衛將軍丹陽 尹王儉學士亦分住郡中,製作歷年,猶未克就。及文 憲薨殂,遺文散逸。後又以事付國子祭酒何引,經涉 九載,猶復未畢。」

明帝建武四年敕尚書令徐孝嗣等掌修五禮事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梁書徐勉傳》,「永明年, 置學士,修五禮,涉九載未畢。建武四年,明帝敕委尚 書令徐孝嗣,舊事本末隨在南第。孝嗣遇禍,又多零 落,當時鳩斂所餘,權付尚書左丞蔡仲熊、驍騎將軍 何佟之共掌其事。時修禮局住在國子學中門外,東 昏之代,頻有軍火,其所散失,又踰大半。」

武帝天監元年詔撰次五禮以尚書左丞何佟之總參其事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徐勉傳》,天監元年詔旨 云:「禮壞樂缺,故國異家殊,實宜以時修定,以為永准。 但頃之修撰,以情取人,不以學進。其掌知者,以貴總 一,不以稽古,所以歷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既經國所 先,外可議其人,人定,便即撰次。」於是尚書僕射沈約 等參議,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人各自舉學士二 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者,依前漢《石渠》《後漢》《白虎》,隨 源以聞,請旨斷決。乃以舊學士右軍記室參軍明山 賓掌吉禮,中軍騎兵參軍嚴植之掌凶禮,中軍田曹 行參軍兼太常丞賀瑒掌賓禮,征虜記室參軍陸璉 掌軍禮,右軍參軍司馬裴掌嘉禮,尚書左丞何佟之 總參其事。

普通五年修五禮成六年徐勉表上詔有司案以行事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徐勉傳》,勉博通經史,多 識前載,朝儀國典,婚冠吉凶,勉皆預圖議。普通六年, 上《修五禮表》曰:「臣聞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人之道, 曰仁與義。故稱導之以德,齊之以禮。夫禮所以安上 治人,弘風訓俗,經國家,利後嗣者也。唐虞三代,咸必 由之。在乎有周,憲章尤備。因殷革夏,損益可知。雖復 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經文三百,威儀三千,其大歸有 五,即宗伯所掌典禮,吉為上,凶次之,賓次之,軍次之, 嘉為下也。故祠祭不以禮,則不齋不莊;喪紀不以禮, 則背死忘生者眾;賓客不以禮,則朝覲失其儀;軍旅 不以禮,則致亂於師律;冠婚不以禮,則男女失其時。 為國修身,於斯攸急。洎周室大壞,王道「既衰,官守斯 紊,日失其序。禮樂征伐,出自諸侯,《小雅》盡廢,舊章缺 矣。是以韓宣適魯,知周公之德;叔侯在晉,辨郊勞之 儀。」戰國縱橫,政教愈泯,暴秦滅學,掃地無餘。漢氏鬱 興,日不暇給,猶命叔孫於外野,方知帝王之為貴。末 葉紛綸,遞有興毀,或以武功銳志,或好黃老之言,禮 義之式,於焉中止。及東京曹褒《南宮制述》,集其散略, 百有餘篇,雖寫以尺簡,而終闕平奏。其後兵革相尋, 異端互起,章句既淪,俎豆斯輟。方領矩步之容,事滅 於旌鼓;蘭臺石室之文,用盡於帷蓋。至乎晉初,爰定 新禮,荀顗制之於前,摯虞刪之於末。既而中原喪亂, 罕有所遺,江左草創,因循而已,釐革之風,是則未暇。 伏惟陛下睿明,啟運,先天改物,撥亂惟武經時以文 作樂,在乎功成,制禮弘於業定;光啟二學,皇枝等於 貴遊,闢茲五館,草萊升以好爵。爰自受命,迄於告成, 盛德形容備矣,天下能事畢矣;明明穆穆,無德而稱 焉。至若元符靈貺之拜,浮溟機山之賮,固亦日書左 史,副在司存,今可得而略也。是以命彼群才,「搜甘泉 之法,延茲碩學,闡《曲臺》之儀。淄上淹中之儒,連蹤繼 軌;負笈懷鈆之彥,匪旦伊夕。諒以化穆三雍,人從《五 典》」,秩宗之教,勃焉以興。伏尋所定五禮,起齊永明三 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於時參 議置新舊學士十人,止修《五禮》,諮稟衛將軍丹陽尹 王儉學士亦分住郡中,製作歷年,猶未克就。及文憲 薨殂,遺文散逸。後又以事付國子祭酒何引,經涉九 載,猶復未畢。建武四年,引還東山。齊明帝敕委尚書 令徐孝嗣,舊事本末,隨在南第。孝嗣於此遇禍,又多 零落,當時鳩斂所餘,權付尚書左丞蔡仲熊、驍騎將 軍何佟之共掌其事。時修禮局住在國子學中門外, 東昏之代,頻有軍火,其所散失,又踰大半。天監元年, 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參詳,以天地 初革,庶務權輿,宜俟隆平,徐議刪撰。欲且省禮局,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