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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之職,則取而歸之司空。然觀《周書》穆王命君牙為司徒,而有「祁寒暑雨,小民怨咨。思艱圖易,民乃寧」 之語。又云:「宗伯洽神人,和上下。」 《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亦云:「以天產作陰德,以中禮防之;以地產作陽德,以和樂防之。以禮樂合天地之化,百物之產,以事鬼神,以諧萬民,以致百物。」 與《周書》之言實相表裡。由是觀之,則司徒豈專掌教而不及養?宗伯豈專掌禮而不及樂乎?敘錄所纂《禮儀》,逸經文僅存者止五篇,《公冠》、諸侯遷廟、諸侯釁廟、投壺、奔喪也。至中霤、禘於太廟、王居明堂三篇,其經亡矣。此乃以《大戴明堂篇》補《王居明堂》,其詞云:「明堂朱草,日生一葉,至十五日生十五葉,十六日一葉落,終而復始。」 此緯書野史之說,豈禮經而有是乎?其以《公符》補《公冠》,雖公之意,然篇中雜記周成王、漢昭帝之冠詞,其非古經之文明矣。公平昔深惡經傳之混淆,豈若是其雜亂而無區別乎?予嘗謂《諸侯遷廟》《釁廟》《奔喪》《投壺》四篇,猶略存經之彷彿,以之補經,尚不能不起人之疑《公符》《明堂》之不可補《經》也,決矣。

唐樞曰:「吳氏考《注》,以為治莫先於教化,故冢宰建邦之六官,而司徒次之;教化莫先於禮樂,故宗伯次之。有不率者,大則兵,小則刑,故司馬、司寇次之;暴亂去而民得安居,故司空設焉。在昔舜命禹作司空,任平水土之事,是故為事典掌邦土。惟其掌邦土,故司徒之屬易以雜之,大小司空文盡在《地官》。自《鄉師》至司稼」 ,皆《冬官》之文也。至其所定六官,亦未盡當。

按:草廬先生諸經解各有敘錄。余購得《周官禮》,乃先生孫當所補,其餘《儀禮》則有《逸經》,《戴記》則有《纂言》。今所傳《三禮考注》,以驗對先生之書,論議體例,多有不合,其為晏氏偽託無疑。

蕭㪺「《三禮記》四卷。」未見

蘇天爵志墓曰:「大德、延祐間,關陝有大儒曰蕭公,鄉郡服其行誼,士類推其學術,朝廷重其名節,隱終南山下,構土室以居,盡得聖賢遺經以及伊、洛諸儒之訓傳,陳列左右,晝夜不寐。始則誦讀其文,久則深思其義,如是者三十年。自六經百氏、山經地志,下至醫經本草,無不極通其說。尤邃《三禮》及《易》,又深通六書」 ,不失其旨。家多藏書,手自校讎,經傳音訓之訛,必字字正之。為文悉本諸經,非有裨世教者不言,非其人不與。翰林姚文公燧曰:「蕭先生道德經術,名世者也。」

陶宗儀曰:「葉貞敏公㪺,字維斗,京兆人。早歲為吏,辭退隱居讀書。從公遊者,屨交戶外。平章咸寧王野仙聞其賢,薦之于世祖,徵不至,授陜西儒學提舉。繼而成宗、武宗、仁宗,累徵授國子司業、集賢直學士,未赴,改集賢侍講。又以太子右諭德徵,始至京師,授集賢學士、國子祭酒。尋復得告還山。年七十七,以壽終。」

按:蕭公《三禮說》,《蘇氏墓志》不載,而《連江陳氏書目》有之。

「韓信同《三禮》。」旁注。

朱升《三禮》旁注。未見

董彝《二戴禮解》。

《樂平縣志》:「董彝字宗文,至正間領鄉薦,授慶元學正。洪武初為國子祭酒。」

王廉《三禮纂要》。未見

夏時正《三禮儀略舉要》十卷。未見

《浙江新志》:「夏時正字季爵,仁和人。正統乙丑進士,歷官南京大理寺卿。」

楊守陳《三禮私抄》。未見

守陳《自序》。按:《序》已另載,不重錄。

程材《三禮考》。未見

《徽州府志》:「程材字良用,歙縣人。弘治丙辰進士。除汀州府推官,擢監察御史,疏劾劉瑾、馬永成、谷大用,不報。嘉靖初召還,已卒。」

湛若水「《二禮經傳測》六十八卷。」

若水《自序》。按:《序》已另載,不重錄。

大指以《曲禮》《儀禮》為《經》,《禮記》為《傳》。其《王制》等二十三篇,雜論不可以分繫,而有以相表裡發明為《二禮雜傳通傳》。又別《小戴》《郊特牲》等五篇,與《大戴公符》等四篇,為《儀禮逸經傳》。嘉靖十五年,若水為南京吏部尚書,以其書進呈。

陸元輔曰:嘉靖十五年,南京吏部尚書湛若水進所纂「《二禮經傳測》,大略以《曲禮》《儀禮》為經,《禮記》為傳。禮部尚書夏言謂其立論以曲禮為先,與孔子子之言相戾,不可以傳示後學。惟其好學之心,老而彌篤,宜加旌獎。」 上曰:「既戾孔子之言,何以傳示後學?」 罷其書不省。

《三禮訂疑》:未見

劉績「《三禮圖》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