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6 (1700-1725).djvu/66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績《自序》:按:《序》已另載,不重錄。

貢汝成《三禮纂注》四十九卷。

汝成《周禮自序》按:《序》已另載,不重錄。

又《儀禮自序》:亦另載。

又《禮記自序》:亦另載。

《宋儀望總序》。亦另載。

汝成字玉甫,宣城人。正德癸酉舉人,翰林院待詔。所纂《周禮》六卷,《周禮傳》二卷,《儀禮及附傳》十七卷,《儀禮逸經》四卷,《儀禮餘》八卷,《禮記》十二卷。

李黼「《二禮集解》十二卷。」

黼《自序》按:《序》已另載,不重錄。

陸氏曰:李君所解,皆集諸家之說,而間有獨出已見者。今載一二條于左,以見梗概。于《天官冢宰》曰「黼按治官之屬,自太宰卿一人至旅下士三十二人,凡六十三人,而府、史、胥徒不與焉。」 除太宰卿與府史、胥徒,其餘六十二人,自宮正以下至中大夫,即此「小宰中大夫」 也;「凡下大夫」 ,即此「宰夫下大夫」 也;凡「上、中、下士」 ,即此上中下士也,非此六十二人之外,又有一項官也。後五官倣此。又按:六官之屬,大宰、大司徒、大宗伯、大司馬、大司寇、大司空,卿各一人,凡六人;小宰、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馬、小司寇、小司空,中大夫各二人。宰夫、鄉師、肆師、軍司馬、士師,下大夫各四人,合司空凡三十六人;上士各八人,合司空凡四十八人。《禮記》謂「天子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與此多寡不同,恐非周制。今未之考也。

合《周禮》《儀禮》為一,集諸家之說,間出己見以解之。黼,嘉靖間無錫人。

袁仁《三禮穴法》:未見

仁《自序》按:《序》已另載,不重錄。

李經綸「《三禮類編》三十卷。」

陸氏曰:經綸字大經,南豐諸生。其書以《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為《綱目》,而引《經》《傳》之文以實之。書成,未刊行。侯學使峒曾購求抄本,歸予于嘉定兵後從書肆得之。

鄧元錫「《三禮編釋》二十六卷。」

元錫《自序》。按:《序》已另載,不重錄。

吳繼仕「《三禮定正集註》六十卷。」未見

柯尚遷《三禮全經釋原》:未見

尚遷《自序》按:《序》已另載,不重錄。

陳與郊《三禮廣義》。未見

鄭氏。失名《三禮名義疏》。《宋志》五卷。

亡名氏《三禮大義》。《隋志》十三卷,又四卷。

《三、禮雜大義》《隋志》三卷。

《三禮》圖。《宋志》「十二卷。」

三、《禮圖駮議》《宋志》「二十卷。」

《二禮分門統要》:《宋志》三十六卷。

《石渠禮論》。《隋志》四卷。

《漢書》:「戴聖以博士聞人通漢,以太子舍人論石渠。」 《隋書》戴聖撰。

王應麟曰:「論《石渠》者,戴聖、韋元成,聞人通漢。」

《漢石渠議奏》三十八篇。

陳普曰:「石渠虎觀,皆一人臨決,豈一人之見獨高於天下乎?」

按孔氏《詩禮正義》及《後漢書志注》,每引《石渠禮議》,然多係節文,惟杜氏《通典》差具本末,今載于後:一曰鄉請射告主人樂,不告者何也?戴聖曰:「請射告主人者,賓主俱當射也。夫樂主所以樂賓也,故不告于主人也。」 一曰宣帝甘露三年三月,黃門侍郎臨奏,「經曰『鄉射合樂,大射不』?」 何也?戴聖曰:「鄉射至而合樂者,質也。大射,人君之禮儀多,故不合樂也。」 聞人通漢曰:「《鄉射》合樂者,人禮也,所以合和百姓也。《大射》不合樂者,諸侯之禮也。」 韋元成曰:「『《鄉射禮》所以合樂者,鄉人本無樂,故合樂歲時,所以合和百姓,以同其意也』。至諸侯當有樂,《傳》曰:『諸侯不釋懸,明用無時也。君臣朝廷固當有之矣,必須合樂而後合,故不云合樂也』。」 時公卿以元成議是。一曰:「宗子孤為殤言孤,何也?」 聞人通漢曰:「孤者,《師傳》曰:『因殤而見孤也』。男二十冠而不為殤,亦不為孤,故因殤而見之。」 戴聖曰:「凡為宗子者,無父乃得為宗子。然為人後者,父雖在,得為宗子,故稱孤。」 聖又問《通漢》曰:「『因殤而見孤,冠則不為孤』者,《曲禮》曰:『孤子當室,冠衣不純。采。此孤而言冠,何也』?」 對曰:「孝子未曾忘親,有父母無父母,衣服輒異。《記》曰:『父母在,冠衣不純素;父母歿,冠衣不純采』,故言孤。言孤者,別衣服也。」 聖又曰:「則子無父母,年且百歲,猶稱孤不斷,可乎?」 通漢對曰:「二十冠而不為孤父母之喪,年雖老,猶稱孤。一曰,諸侯之大夫為天子,大夫之臣為國君,服何?」 戴聖對曰:「諸侯之大夫,為天子當繐衰,既葬除之。以時接見於天子,故既葬除之。大夫之臣,無接見之義,不當為國君也。」 聞人通漢對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