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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既淪,俎豆斯輟。方領矩步之容,事滅於旌鼓;蘭臺石

室之文,用盡於帷蓋。至乎晉初,爰定新禮,荀顗制之 於前,摰虞刪之於末。既而中原喪亂,罕有所遺;江左 草創,因循而已,釐革之風,是則未暇。伏惟陛下睿明 啟運,先天改物,撥亂惟武,經時以文。作樂在乎功成, 制禮弘於業定。光啟二學,皇枝等於貴遊;闢茲五館, 草萊升以好爵。爰自受命,迄於告成,盛德形容備矣, 天下能事畢矣,明明穆穆,無德而稱焉。至若元符靈 貺之祥,浮溟《機山》之賮,固亦日書左史,副在司存,今 可得而略也。是以命彼群才,搜《甘泉》之法;延茲碩學, 闡曲臺之儀。淄上淹中之儒,連蹤繼軌;負笈懷鈆之 彥,匪旦伊夕。諒以化穆三雍,人從五典,秩「宗之教,勃 焉以興。」伏尋所定五禮,起齊永明三年,太子步兵校 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於時參議置新舊學士 十人,止修《五禮》諮稟。衛將軍、丹陽尹王儉學士亦分 住郡中,製作歷年,猶未克就。及文憲薨殂,遺文散逸。 後又以事付國子祭酒何引,經涉九載,猶復未畢。建 武四年,引還東山。齊明帝敕委尚書令徐孝嗣,舊事 本末,隨在南第。永元中,孝嗣於此遇禍,又多零落,當 時鳩斂所餘,權付尚書左丞蔡仲熊、驍騎將軍何佟 之共掌其事。時修禮局住在國子學中門外,東昏之 代,頻有軍火,其所散失,又踰大半。天監元年,佟之啟 「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參詳,以天地初革,庶 務權輿,宜「俟隆平,徐議刪撰。」欲且省禮局,併還尚書 儀曹。詔旨云:「禮壞樂崩,故國異家殊,實宜以時修定, 以為永准。但頃之修撰,以情取人,不以學進。其掌知 者,以貴總一,不以稽古,所以歷年不就,有名無實。此 既經國所先,外可議其人,人定,便即撰次。」於是尚書 僕射沈約等參議,「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人各自 舉學士二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者,依前漢《石渠》《後 漢》《白虎》隨源以聞,請旨斷決。」乃以舊學士右軍記室 參軍明山賓掌吉禮,中軍騎兵參軍嚴植之掌凶禮, 中軍田曹行參軍兼太常丞賀瑒掌賓禮,征虜記室 參軍陸璉掌軍禮,右軍參軍司馬裴掌嘉禮,尚書左 丞何佟之總參其事。佟之亡後,以鎮北諮議參軍伏 暅代之,後又以暅代嚴植之掌凶禮。暅尋遷官,以《五 經》博士繆昭掌凶禮,復以「禮儀深廣,記載殘缺,宜須 博論,共盡其致,更使鎮軍將軍、丹陽尹沈約、太常卿 張充及臣三人同參厥務。臣又奉別敕,總知其事,又 使中書侍郎周捨、庾於陵二人,復豫參知。若有疑義 所掌,學士當職」先立議,通諮《五禮》。舊學士及參知各 言同異,條牒啟聞,決之制旨。疑事既多,歲時又積,制 旨裁斷,其數不少。莫不網羅經誥,玉振金聲,義貫幽 微,理入神契。凡諸奏決,皆載篇首,具列聖旨,為不刊 之則。洪規盛範,冠絕百王,茂實英聲,方垂千載。寧孝 宣之能擬,豈孝章之足云。竊以撰正履禮,歷代罕就, 皇明在運,厥功克成。周代三千,舉其盈數;今之八千, 隨事附益。質文相變,故其數兼倍,猶如八卦之爻,因 而重之,錯綜成六十四也。昔文武二王,所以綱紀周 室,君臨天下,公旦修之,以致太平龍鳳之瑞,自斯厥 後,甫備茲日。孔子曰:「『其有繼周』。雖百代可知。」豈所謂 齊功比美者歟?臣以庸識,謬司其任,淹留歷稔,允當 斯責。兼勒成之初,未遑表上,實由才輕務廣,思力不 周,永言慚惕,無忘寤寐。自今春輿駕將親六師,搜尋 軍禮,閱其條章,靡不該備,所謂「郁郁文哉,煥乎洋溢」, 信可以懸諸日月,頒之天下者矣。愚心喜忭,彌思陳 述,兼前後聯官,一時皆逝。臣雖幸存,耄已將及,慮皇 世大典,遂闕騰奏,不任下情。輒具載撰修始末,并職 掌人所成卷秩條目之數,謹拜表以聞。

詔曰:「經禮大備,政典載弘,今詔有司,案以行事也。」 又詔曰:「勉表如此。因革允釐,憲章孔備,功成業定,於 是乎在。可以光被八表,施諸百代,俾萬世之下,知斯 文在斯。主者其按以遵行,勿有失墜。」

《三禮疑問》
北魏·房景先

問《周禮秋官》司烜氏「邦若屋誅,為明竁焉?」曰:王道貴 產,法理尚恩。舊德見食,八象載其美;五宥三刺,經禮 寶其仁。是以祿父巨釁,殷禮不輟;三監亂德,蔡𦙌猶 存。罪莫極於無上,逆莫甚於違天。行大辟禍不及族, 理正刑愆止於身。何惡當參夷之禍?何戾受淪殄之 辜?

問:《儀禮》「繼母出嫁,從為之服。」《傳》云「貴終其恩。」曰:繼母 配父,本非天屬,與尊合德,名義以興。兼鞠育有加,禮 服是重。既體違義盡,棄節毀慈,作嬪異門,為鬼他族, 神道不全,何終恩之有方?齊服是追,哭於野次,苟存 降重,無乃過猶不及乎?

問:《禮記》「生不及祖父母,父母稅,喪己則否?」曰:「服以恩 制,禮由義立。茲母三年,孫無緦葛」者,以戚非天屬,報 養止身,祖雖異域,恩不及己,但正體於下,可無服乎? 且縞冠,元武子姓之服,縓練之後,縗絰已除,猶懷慘 素,未忍從吉,況斬焉。初之創巨方始,復弔之賓,尚改 緇襲,奉哀苫次,而無追變,孝子孝孫,豈天理是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