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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得,而其所以為是非得失者,亦不容無分別也。如 《集註》中以程子為密,即是見得孟子所說未免少有 疏處。今但以程子為主,而推其說以陰補孟子之不 足,則於理無遺,而兩書之說亦不至甚相妨矣。

《答張敬夫集大成說》

孔子之謂《集大成》。

集,合也。言合眾理而大備於身也。或曰:集謂合樂,成謂樂之一變,此即以樂譬之也。

「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 《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 者,聖之事也。

「此以樂明之也。金聲之變無窮,玉聲首尾如一。振之者,振而節之,猶今樂之有拍也。凡作樂者,始以金奏而後以玉振之,猶聖人之合眾理而備於身也。條理,眾理之脈絡也。始窮其理而縷析毫分者,智也。終備於身而渾然一貫者,聖也。二者惟孔子全之,三子則始不盡而終不備也。」 漢兒寬《論封禪》亦云:「兼總條貫金聲而玉振」 之意亦如此。疑此古樂家語也。

「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由射於百步之外也,其至 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

此復以射明之也。「射之所以中者,巧也;其所以至者,力也。中雖在至之後,然其必中之巧,則在未發之前也。孔子巧力兼全,至而且中,三子力而不巧,各至其至而不能中也。若顏子則巧足以中,特力未充而死耳。」 承示及《集大成》說發明詳備,此說大意不過如此。今所欲論者,正在言語氣象微細曲折之間。然則來說似頗傷冗,無餘味矣。「金玉」 二字,正是譬喻親切有功處,今卻不曾說及,只做「始終」 字看了。如此,則《孟子》此一節譬喻,全是剩語矣。舊見學者所傳,在臨安時說此一段,卻似簡當,然亦不能盡記。熹舊所解,又偶為借去,不及參考得失。然記得亦是太多,今略說如前。竊謂似此已是不精約,使人無可玩味了。若更著外來意思言語,即愈支離矣。不審高明以為如何?

《答敬夫孟子說疑義》

《告子》篇論性數章,

按:此解之體,不為章解句釋,氣象高遠,然全不略說文義,便以己意立論,又或別用外字體貼,而無脈絡連綴,使不曉者展轉迷惑,粗曉者一向支離。如此數章論性,其病尤甚。蓋本文不過數語,而所解者文過數倍。本文只謂之「性」 ,而解中謂之太極。凡此之類,將使學者不暇求經,而先使坐困於吾說,非先賢談經之體也。且如《易傳》,已為太詳,然必先釋字義,次釋文義,然後推本而索言之,其淺深近遠,詳密有序,不如是之匆遽而繁雜也。大抵解經,但可略釋文義名物,而使學者自求之,乃為有益耳。

夜氣不足以存。

《解》云:「夜氣之所息,能有幾,安可得而存乎?」

按:此句之義,非謂夜氣之不存也,凡言存亡者,皆指心而言耳。觀上下文可見。

云「仁義之心」 ,又云「放其良心」 ,又云「操則存,舍則亡,惟心之謂與!」 正有「存亡」 二字,意尤明白。

蓋人皆有是良心而放之矣。至於日夜之所息,而平旦之好惡與人相近者,則其夜氣所存之良心也。及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則此心又不可見。若梏亡反覆而不已,則雖有日夜之所息者,亦至微薄,而不足以存其仁義之良心矣,非謂夜氣有存亡也。若以氣言,則此章文意,首尾衡決,殊無血脈意味矣。程子亦曰:「夜氣之所存者。良知良能也。」 意蓋如此。然舊看《孟子》。未曉此意。亦只草草看過。

「大體」,「小體。」

此章之解,意未明而說太漫。蓋惟其意之未明,是以其說不得而不漫也。按:本文「耳目之宮,不思而蔽於物,心之官則思」 ,此兩節方是分別小體之不可從而大體之當從之意。

解云:「從其大體,心之官也;從其小體,耳目之官也。」 只此便多卻「從其」 四字矣。

下文始結之云:「此二者皆天之所與我者,但當先立乎其大者,則小者不能奪耳。」

此章內「先立乎其大者」 一句,方是說用力處,而此句內「立」 字,尤為緊切。

據今所解,全不提掇著「立」 字,而只以思為主。「心不立而徒思,吾未見其可也。」 於是又有「君子徇理,小人徇欲」 之說,又有「思非汎而無統」 之說,又有「事事物物皆有所以然」 之說。雖有「心得其宰」 之云然,乃在於動而從理之後。此由不明《孟子》之本意,是以其說雖漫而愈支離也。七八年前,見徐吉卿說,曾問焦某先生為《學之要》,焦云:「先立乎其大者。」 是時熹說此意正如此。解之支離,聞之惘然,不解其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