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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仁;知其分殊,所以為義」之意,蓋全在知字上 用著力也。《謝上蔡語錄》云:「『不仁便是死漢,不識痛癢 了。」「仁』字只是有知覺了了之體段。若於此」不下工夫 令透徹,即何緣見得本源毫髮之分殊哉?若於此不 了了,即體用不能兼舉矣。此正是本源、體用兼舉處。 人道之立,正在於此。仁之一字,正是四德之元。而「仁 義」二字,正如「立天道之陰陽,立地道之柔剛」,皆包攝 在此二字爾。大抵學者多為私欲所分,故用力不精, 不見其效。若欲於此進步,須把斷諸路頭,靜坐默識, 使之泥滓漸漸消去方可,不然亦只是說也。更熟思 之。

問:熹昨妄謂「仁」之一字,乃人之所以為人而異乎禽 獸者,先生不以為然,熹因以先生之言,思之而得其 說,敢復求正於左右。熹竊謂天地生物,本乎一源,人 與禽獸草木之生,莫不具有此理,其一體之中,即無 絲毫欠剩,其一氣之運,亦無頃刻停息,所謂仁也。

先生批云:「有有血氣者,有無血氣者。更體究此處。」

但氣有清濁,故稟有偏正。惟人得其正,故能知其本, 具此理而存之,而見其為仁;物得其偏,故雖具此理 而不自知,而無以見其為仁。然則仁之為仁,人與物 不得不同;知人之為人而存之人與物不得不異。故 伊川夫子既言「理一分殊」,而龜山又有「知其理一,知 其分殊」之說,而先生以為全在「知」字上用著力,恐亦 是此意也。

先生勾斷。批云:「以上大概得之。它日更用熟講體認。」

不知果是如此否?又詳伊川之語推測之。「竊謂理一 而分殊」,此一句言理之本然如此,全在性分之內、本 體未發時看。

先生抹出批云:「須是兼本體已發未發時看合內外為可。」

合而言之,則莫非此理。然其中無一物之不該,便是 有許多差別。雖散殊錯糅,不可名狀,而纖微之間,同 異畢顯,所謂理一而分殊也。知其理一,所以為仁;知 其分殊,所以為義。此二句乃是於發用處該攝本體 而言,因此端緒而下工夫以推尋之處也。蓋「理一而 分殊」一句,正如《孟子》所云「必有事焉」之處,而下文兩 句即其所以有事乎,此之謂也。

先生抹出批云:「恐不須引《孟子說》以證之。孟子之說,若以微言,恐下工夫處落空如釋氏然。孟子之說,亦無隱顯精粗之間。今錄謝上蔡一說於後,玩味之,即無時不是此理也。」 此說極有力。

大抵「仁」字正是天理流動之機,以其包容和粹,涵育 融漾,不可名貌,故特謂之仁。其中自然文理密察,各 有定體處,便是義。只此二字包括人道已盡,義固不 能出乎仁之外,仁亦不離乎義之內也。然則理一而 分殊者,乃是本然之仁義。

先生《勾斷》批云:「推測到此一段,甚密為得之。加以涵養,何患不見道也?甚慰!甚慰!」

「前此乃以從此推出分殊合宜處為義,失之遠矣。又 不知如此上則推測,又還是不?更乞指教。」先生曰:「謝 上蔡云:『吾常習忘以養生』。《明道》曰:『施之養則可,於道 則有害。習忘可以養生者,以其不留情也。學道則異 於是,必有事焉勿正』,何謂乎?且出入起居,寧無事者? 正心待之,則先事而迎;忘則涉乎去念,助則近於留」 情。故聖人心如鑑,所以異於釋氏心也。上蔡錄明道 此語,於學者甚有力。蓋尋常靜處體認下工夫,即於 閒處使不著,蓋不曾如此用功也。自非謝先生確實 於日用處便下工夫。

又言:「吾每就事上作工夫學。」

「即恐明道此語,亦未必引出來。」此《語錄》所以極好玩 索,近方看見如此,意思顯然。元晦於此更思看如何, 唯於日用處便下工夫,或就事上便下工夫,庶幾漸 可合為己物。不然,只是說也。某輒妄意如此如何如 何!

承惠示濂溪遺文與潁濱《語》《孟》,極荷愛厚,不敢忘不 敢忘!二書向亦曾見一二,但不曾得見全本。今乃得 一觀,殊慰卑抱也。二蘇《語》《孟》儘有可商論處,俟他日 見面論之。嘗愛黃魯直作《濂溪詩序》云:「舂陵周茂叔, 人品甚高,胸中灑落如光風霽月。」此句形容有道者 氣象絕佳。胸中灑落,即作為盡灑落矣。學者至此,雖 甚遠,亦不可不常存此體段在胸中,庶幾遇事廓然 於道理,方少進,願更存養如此。

又云:「因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數句,偶 見全在日用間非著意非不著意處,才有毫髮私意, 便沒交涉。」此意亦好,但未知用處卻如何?須吃緊理 會這裡,始得。某曩時傳得呂與叔《中庸解》甚詳。當時 陳幾叟與羅先生門皆以此文字說得浸灌浹洽,比 之龜山解,卻似枯燥,晚學未敢論此。今此本為相知 借去,亡之已久,但尚記得一段云:「謂之有物則不得 於言,謂之無物則必有事焉。不得於言者,視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