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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下,立於學官。十一月,皇太子入學齒胄,詔褚無量講

《孝經》。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開元七年 六月辛丑,上訓註《孝經》,頒於天下。十一月乙亥,皇太 子入學齒胄。」

按《唐書禮樂志》:元宗開元七年,皇太子齒胄於學,右 散騎常侍褚無量講《孝經》。 按《儒學元澹傳》:「澹字行 沖,以字顯。元宗自注《孝經》,詔行沖為疏,立於學官。」 按《唐會要》,開元七年三月一日敕:「《孝經》《尚書》有古文 本孔、鄭注,旨趣頗多,踳駮令諸儒質定。」六日,詔曰:「《孝 經》德教所先,頃來獨宗鄭氏,孔氏遺旨,今則無文。其 令儒官詳定所長,令明經者習讀。」四月七日,左庶子 劉子元上《孝經注議》曰:「今俗所行《孝經》,題曰『鄭氏注, 云即康成』,而魏、晉無此說。至晉穆帝永和十二年,孝 武太元元年,再聚群臣,共論經義。有荀昶撰集《孝經》 諸說,始以鄭氏為宗。宋、梁以來,多有異論。陸澄以為 非元所注,請不藏祕省。」王儉不依其請,遂傳於時。魏 齊立於學官,著在律令。然則《孝經》非元所注,其驗十 有二條:鄭自序無注《孝經》之文,一也;弟子追論師注 及應對,時人謂之《鄭志》,不言注《孝經》,二也;《鄭志目錄》 記鄭所注,不言《孝經》,三也;鄭《記》不及《孝經》,四也;趙商 作《鄭先生碑銘》,亦不言注《孝經》,《晉中經簿》稱鄭氏解, 無「名元」二字,五也;《春秋緯孔演圖》云:「《春秋孝經》別有 評論。」宋均於《詩譜序》云「先師則均是傳業弟子也」,而 云「唯有評論」,六也;宋均《孝經緯注》引鄭《六藝論》敘《孝 經》云「元又為之注,而均無聞焉」,七也;宋均《春秋緯》注 云「元為《春秋孝經略》說,非註之謂」,八也;後漢史書謝、 薛、司馬、袁為傳載所注,皆無《孝經》,九也;云云。《古文孔 傳》,曠代亡「逸。隋開皇十四年,祕書學生王孝逸得一 本送王卲,以示劉炫。炫率意刊改,因著《孝經稽疑》一 篇。卲以為經文盡在,《正義》,甚美,而歷代未嘗置於學 官。愚謂行孔廢鄭,於義為允。」國子祭酒司馬貞議曰: 「『今《孝經》是漢河間王所得,顏芝本,劉向定為十八章, 其注相承云鄭元作』,而《鄭志》及目錄等不載,往」賢共 疑焉。唯荀昶、范曄以為鄭注。昶集解《孝經》,具載此注。 《序》云「以鄭為主」,是以此注為優。其古文二十二章,元 出孔壁,安國作傳,世未之行。荀昶《集注》之時,尚有孔 傳,中朝遂亡其本。近儒妄作此傳,假稱孔氏。又偽作 《閨門》一章,劉炫詭隨,妄稱其善。且閨門之義,近俗之 語,非宣尼正說。又分《庶人章》,故「自天子以下別為一 章,仍加『子曰』二字,非但《經》文不真,亦傳習淺偽。議者 取近儒詭說,殘《經》缺傳而廢鄭《注》,理實未可。請鄭、孔 俱行。」五月五日,詔鄭注仍舊行用。孔注傳習者稀,亦 存繼絕之典,頗加獎飾。

按《演繁露》:「開元中,親注《孝經》,並製序,八分書之,立於 國學,以層樓覆之。」

按:《玉海》孔安國傳古二十二章,有《閨門篇》,為世所疑。 鄭氏注今十八章,相承言康成作。《鄭志》,目錄不載,通 儒皆驗其非。開元中,孝明纂諸說,自注,以奪二家,然 尚不知鄭氏之為小同。

開元八年,「詔曾參以孝受經於夫子,特為之像。」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開元七年,皇太 子齒胄於學,謁先聖。明年,司業李元瓘奏:先聖廟為 十哲像,以先師顏子配,則配像當坐,今乃立侍。餘弟 子列像廟堂,不豫享,而范甯等皆從祀。請釋奠十哲, 享於上,而圖七十子於壁。曾參以孝受經於夫子,請 享之如」二十二賢,乃詔十哲為坐像,悉預祀。曾參特 為之像,坐亞之。

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八年,國子司業李元瓘奏稱, 曾參道業可崇,受經於夫子,望準二十二賢預饗。」

天寶二年上重注孝經頒示天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寶二年五月二 十二日。上重注《孝經》。頒示天下。」

天寶三載十二月。詔天下家藏《孝經》。

按《唐書元宗本紀》:「天寶三載十二月癸丑,詔天下家 藏孝經。」

按《唐會要》:「詔天下家藏《孝經》,精勤教習,學校之中,倍 加傳授,州縣官長申勸課焉。」

天寶四載九月,御製《孝經序》。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金石錄》:明皇注《孝經》四 卷,天寶四載九月八分書,御製序云:「舉六家之異同, 會五經之旨趣,約文敷義,分注錯經,寫之琬琰,庶補 將來。」

取王肅、劉劭、虞翻、韋昭、劉炫、陸澄六家之說,參倣孔、鄭舊義。

天寶五載二月。詔令集賢寫《孝經》。頒中外。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天寶五載二月 二十四日詔。「《孝經》書疏。雖粗發明。未能該備。今更敷 暢。以廣闕文。令集賢寫頒中外。」

肅宗乾元二年十一月徐浩上廣孝經十卷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藝文志》,徐浩《廣孝經》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