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9 (1700-1725).djvu/95

此页尚未校对

謂配食於明堂者也。審如鄭義,則《孝經》當言祖祀於 明堂,不得言宗祀也。凡宗者,尊也。周」人既祖其廟,又 尊其祀,孰謂祖於明堂者乎?鄭引《孝經》以解《祭法》,而 不曉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意者也。

《張齊賢奏議》

《明堂告朔議》

《孝經》云:「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又云:「明王以孝 理天下。」豈有王者設教,使諸侯尊祖,告朔而天子不 告也?非所謂以明事神、訓人事君之義。

《蔣欽緒駁議》

《祭祀》

凡言「祭」、「祀」、「享」三者,祭之互名,本無定議。何以言之?按 《孝經》云:「春秋祭祀,以時思之。」此即宗廟亦言祭祀也。 經典此文,不可勝數。據此,則欽明所執天曰祀,地曰 祭,廟曰「享」,未得為定明矣。

《孔元義駁議》

《郊丘明堂等嚴配議》

謹按《孝經》云:「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既言 莫大於配天,明配尊大之天,昊天是也。物之大者莫 大於天,推父比天,與之相配,行孝之大,莫過於此,以 明尊之極也。

《孝經》云:「宗祀文王於明堂。」文王言祖,而云「宗」者,亦是 通武王之義。

《沈伯儀駁議》

《明堂嚴配議》

《孝經》曰:「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 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不嚴父武王以配天,則 武王雖在明堂,理未齊於配祭,既稱宗祀,義獨主於 尊嚴,雖同兩祭,終為一主。故《孝經緯》曰:「后稷為天地 主,文王為五帝宗。」必若一神兩主,則五祭十祀,薦獻 頻繁,禮虧於數。此則神無二主之道,禮宗一配之義。

《元萬頃駁議》

《明堂大饗議》

謹按明堂大饗,惟祀五方帝。《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 王。」鄭元注云:「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故《孝經》曰:「宗祀文 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據此諸文,明堂正禮,惟祀五帝, 配以祖宗及五帝、五官神等,自外餘神,並不合預。

《苗晉卿文集》

《文辭雅麗策》

《孝經》曰:「王者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理天下,是以其 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理,所謂天地設位,聖人成 能,而保大定功勳業蓋時也。」

《王應麟玉海》

《宋三朝藝文志》

《古文孝經》世不傳,歷晉至唐,所行唯鄭氏者,世以為 「鄭元。」唐開元中,史官劉子元證其非「鄭元」者十有二, 諸儒非子元之說。天寶中,元宗自註,元行沖造疏授 學官,凡今儒者傳習焉。五代以來,孔、鄭二註皆亡。周 顯德末,新羅獻別序《孝經》,即鄭注者,咸平中,撰《正義》 頒行焉。

《群書備考》

《孝經》

《孝經》倡於河間顏芝。

《孝經》者,孔子為曾參示孝道也。遭奏焚書,為河間人顏芝所藏。漢初,芝子貞出之,凡十八章,而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后蒼、諫議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皆習之。

而註之者凡百家。

今所存惟鄭氏、《明皇》及《古文》三家。

孔安國尚《古文》,而劉炫宗之。

《古文孝經》與《古文尚書》同出,經文大較相似,只多《閨門》一章,又有衍出三章,并前合為二十二章,孔安國為之傳。至隋王邵於京師訪得孔傳,劉炫因序其得喪講明之。議者以《閨門章》為鄙俗,多相排毀。宋司馬光始取《古文》為之指解。

鄭元主《今文》,而陸澄譏之。

今文即顏芝所出者,鄭氏註與元所註及餘書不同,故先儒多疑之。五代兵興,其書久逸。宋咸平中,日本僧以此書來獻,即鄭《註》者,又云「新羅所獻。」

至晦菴《刊誤》一出,而始有所準的矣。

謂今文六章,古文七章,以前為《經》,後為《傳》,文勢聯貫,實皆一時之言。而後人妄分為六七,又增《子曰》及《詩》《書》之文以雜乎其間。今乃合為一章,而刪去《子曰》者二,引《書》者一,引《詩》者四,凡六十一字,以復經文之舊。又指《傳》文之失,刪去「先王見教」 以下凡六十七字,「以順則逆」 以下凡九十字,餘從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