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依於忠,各因其勢,導之以善。夫《易》為卜筮作,以卜筮,徵諸《易》之所言,豈曰賤哉?後世占驗紛紛之為,則有不假《易》者,此君平所謂賤業爾。
崔篆《易林》六十四篇。〈佚〉
《後漢書》「篆,涿郡安平人。」
李石曰:「篆駰之祖,著《易林》六十四篇,或曰《卦林》,或曰《象林》。」
《洼丹易通論》。〈注〉《本傳》七篇。〈佚〉
《後漢書》:「洼丹字子玉,南陽育陽人。世傳孟氏易。」 《東觀漢記》「丹作《通論》七卷。」
《景鸞易說》。〈佚〉
《後漢書》:「景鸞字漢伯,廣漢梓潼人。」
《益部耆舊傳》:「鸞少隨師學,經涉七州之地,作《易說》及《詩解》文句,兼取《河》《洛》,以類相從,名曰《奧集》。」
袁太伯《易章句》。〈佚〉
王充曰:「東番鄒伯奇、臨淮袁太伯、袁文術、會稽吳君高、周長生之輩,位雖不至公卿,誠能知之囊橐,文雅之英雄也。」 觀伯奇之《元思》,太伯之《易》章句,文術之咸銘,君高之《越紐錄》,長生之洞歷,劉子政、揚子雲不能過也。
袁京《易難記》。〈佚〉
《後漢書》:「京字仲譽,汝陽人,習孟氏易。」
《彭宣易傳》。〈佚〉
《冊府元龜》:「彭宣字子珮,淮陽人,為大司馬、長平侯,作《易傳》。」
胡一桂曰:「張禹授《易》於宣,位為上公,見險而止,異於苟患失之者。」
戴崇《易傳》。〈佚〉
《冊府元龜》:「戴崇字子平,沛人,為少府,作《易》。」
樊英《易章句》。〈佚〉
《後漢書》:「樊英,字季齊,南陽魯陽人。習京氏易。」
許峻易《新林》。〈注〉《隋志》:「《五行家》一卷,七錄十卷。」〈佚〉《易決》: 〈注〉《隋志:五行家》一卷《七錄》作《易要決》。〈佚〉《易。雜占》:〈注〉《唐 志》七卷。〈佚〉《易災條》:〈注〉《隋志》:「《五行家》二卷。」〈佚〉
《後漢書》:「峻字季山,汝南平輿人。」
按:《北堂書抄》引許氏《易災》條云:「母病腹脹,蛇在井旁,當破瓶甕,井沸泥浮,五色元黃。」 又《初學記》引《易災》條云:「井中有魚,似虫出流,若當井沸,五色元珠。」 蓋亦焦氏《易林》類也。
馬融《周易注》。〈注〉《七錄》九卷釋文序錄。《新舊唐書》作《章 句》十卷。〈佚〉
《後漢書》:「馬融字季長,扶風茂陵人。」
荀悅曰:孝桓帝時,故南郡太守馬融著《易解》,頗生異說。
朱震曰:費氏之《易》,至馬融始作傳,融傳鄭康成,康成始以《彖象》連經文。
按《馬氏易傳》,見於《釋文》,與今《易》異者,「聖人」 作「而萬物睹」 作「聖人起。」 《婚媾》作「冓」 ,云「重昏也。」 「擊蒙」 作「繫蒙」 「血去」 作「恤去」 ,「履愬愬」 作「虩虩。」 「天道虧盈」 作「毀盈。」 「介于石」 「介」 作「扴」 ,云「觸小石聲。」 《由豫》作「猶豫」 ,云「疑也。」 「盍簪」 作「臧。」 「天命不祐」 作「右。」 「百果草木皆甲拆」 作「甲」 ,「宅」 ,云「根也。」 「萃亨」 ,無「亨」 字,「德之修也」 ,修作「循。」
鄭元《周易注》。〈注〉《隋志》九卷,《七錄》十二卷。《舊唐志》同。釋 文序錄《新唐書》十卷。〈佚 王應麟錄成一卷〉
《後漢書》:「鄭元字康成,北海高密人。」
淳于俊曰:鄭元合彖象於《經》,欲使學者尋省《易》了。陸澄曰:「王弼注《易》,元學之所宗,今若弘儒,鄭注不可廢。」
王儉曰:「《易》體微遠,實貫群籍,施、孟異聞,周、韓殊旨,豈可專據小王,便為該備!依舊存鄭,意謂可安。」 蕭子顯曰:「康成生炎漢之季,訓義優洽一世。」 李延壽曰:「鄭元並為眾經注解,大行於河北。」 魏末大儒徐遵明門下,講鄭氏所注《周易》,遵明以傳盧景裕及清河崔瑾。景裕傳權會、郭茂,權會早入鄴都,郭茂恆在門下教授。其後能言《易》者,多出郭茂之門。
《隋書》鄭康成、王弼二注,梁陳列於國學,齊代惟傳鄭義,至隋王注盛行,鄭學寖微,今殆絕矣。
《崇文總目》:「今惟《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合四篇止,餘皆逸。」
朱震曰:「鄭氏傳馬融之學,多論互體。」
吳仁傑曰:鄭康成《易》,省去六爻之畫,又省去用九、用六覆卦之畫,移上下體於卦畫之下,又移卦名於兩體之下,又移初九至用九爻位之文,加之爻辭之上,又合《彖傳》《象傳》於《經》,於《彖傳》加「彖曰」 二字,於《象傳》加「象曰」 二字。
馮椅曰:鄭氏《易》,《隋志》九卷,《唐志》十卷,不知何緣增一卷。《崇文總目》止有一卷,惟《文言說序》雜合四篇,餘皆逸,旨趣淵確,去聖人未遠也。《中興書目》亡。王應麟曰:「康成注《易》九卷,多論互體。江左與王輔嗣學並立,顏延之為祭酒,黜鄭置王齊、陸澄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