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3 (1700-1725).djvu/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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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王輔嗣說。時兵亂中,衡夜思晝誦,身體而力踐 之。往來河、洛間,從柳城姚樞得伊、洛程氏及新安朱 氏書,益大有得。尋居蘇門,與樞及竇默相講習,凡經 傳子、史無所不講,慨然以道為己任,嘗語人曰:「綱常 不可一日而亡於天下,苟在上者無以任之,則在下 之任也。」凡喪祭娶嫁,必徵于《禮》,以倡其鄉人,學者寖 盛。家貧躬耕,粟熟則食,粟不熟則食,穅覈菜茹,處之 泰然,謳誦之聲聞戶外如金石。甲寅,世祖出王秦中, 思所以化秦人,乃召衡為京兆提學。秦人新脫于兵, 欲學無師,聞衡來,人人莫不喜幸來學,郡縣皆建學 校,民大化之。中統元年,世祖即皇帝位,召至京師。時 王文統以言利進為平章政事,衡、樞輩入侍,言「治亂 休戚必以義為本」,文統患之。且竇默日于帝前排其 學術,疑衡與之為表裡,乃奏以樞為太子太師,默為 太子太傅,衡為太子太保,陽為尊用之,實不使數侍 上也。默以屢攻文統不中,欲因東宮避禍,與樞拜命, 將入謝。衡曰:「此不安于義也,姑勿論。《禮》,師傅與太子 位東西鄉,師傅坐,太子乃坐。公等度能復此乎?不能, 則師道自我廢也。」樞以為然,乃相與懷制立殿下,五 辭乃免。改命樞大司農,默翰林侍講學士,衡國子祭 酒。未幾,衡亦謝病歸。至元二年,帝以安童為右丞相, 欲衡輔之。復召至京師,命議事中書省。衡乃上疏曰: 「《孟子》以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孔子謂 『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臣之所守,大意蓋如此也。伏望 陛下寬其不佞,察其至懷,則區區之愚,亦或有小補 云。」書奏,帝嘉納之。六年,命與太常卿徐世隆定朝儀。 儀成,帝臨觀甚悅。又詔與太保劉秉忠、左丞張文謙 定官制。衡歷考古今,分併統屬之序,去其權攝,增置 冗長、側置者,凡省、部、院、臺、郡縣與夫后妃、儲藩、百司 所聯屬統制,定為圖。七年,奏上之。八年,以為集賢大 學士,兼國子祭酒,親為擇蒙古弟子俾教之。衡聞命, 喜曰:「此吾事也。國人子大朴未散,視聽專一,若置之 善類中,涵養數年,將必為國用。」乃請徵其弟子王梓、 劉季偉、韓思永、耶律有尚、呂端善、姚燧、高凝、白棟、蘇 郁、姚燉、孫安、劉安中十二人為伴讀。詔驛召之來京 師,分處各齋,以為齋長。時所選子弟皆幼穉衡,待之 如成人,愛之如子;出入進退,其嚴若君臣。其為教,因 覺以明善,因明以開蔽,相其動息,以為張弛。課誦少 暇,即習《禮》,或習書;算少者則令習拜跪揖讓、進退應 對,或射或投壺,負者罰讀書若干遍。久之,諸生人人 自得尊師敬業,下至童子,亦知三綱五常為生人之 道。十年,權臣屢毀漢法,諸生廩食或不繼。衡請還懷。 帝以問翰林學士王磐,磐對曰:「衡教人有法,諸生行 可從政,此國之大體,宜勿聽其去。」帝命諸老臣議其 去留。竇默為衡懇請之,乃聽。衡還,以贊善王恂攝學 事。劉秉忠等奏,乞以衡弟子耶律有尚、蘇郁、白棟為 助教,以守衡規矩。從之。十三年,詔王恂定新歷。恂以 為歷家知歷數而不知歷理,宜得衡領之。乃以集賢 大學士兼國子祭酒、教領太史院事。十七年,歷成,奏 上之,賜名曰《授時曆》,頒之天下。六月,以疾請還懷,皇 太子為請于帝,以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養之,且 使東宮官來諭衡曰:「公毋以道不行為憂也,公安則 道行有時矣。」其善藥自愛。十八年,病卒,年七十三。是 日大雷電,風拔木,懷人無貴賤少長皆哭於門,四方 學士聞訃皆聚哭,有數千里來祭哭墓下者。衡善教, 其言煦煦,雖與童子語,如恐傷之。故所至,無貴賤賢 不肖,皆樂從之,隨其才昏明大小,皆有所得,可以為 世用。所去,人皆哭泣不忍舍服。念其教,如金科玉條, 終身不敢忘。或未嘗及門傳其緒餘,而折節力行為 名世者,往往有之。聽其言,雖武人、俗士、異端之徒,無 不感悟者。丞相安童,一見衡,語同列曰:「若軰自謂不 相上下,蓋十百與千萬也。」翰林承旨王磐,氣概一世, 少所與可,獨見衡曰:「先生神明也。」大德二年,贈榮祿 大夫、司徒,諡文正。至大二年,加正學垂憲佐運功臣、 太傅、開府儀同三司,封魏國公。皇慶二年,詔從祀孔 子廟廷。延祐初,又詔立書院京兆以祀衡,給田奉祠 事,名魯齋書院。魯衡居魏時所署齋名也。

王鶚

按《元史王鶚傳》:「鶚字百一,曹州東明人。曾祖成祖立, 父琛。鶚始生,有大鳥止于庭,鄉先生張奫曰:『鶚也,是 兒其有大名乎』?因名之。幼聰悟,日誦千餘言,長工詞 賦。金正大元年,中進士第一甲第一人出身,授應奉 翰林文字。世祖在藩邸,訪求遺逸之士,遣使聘鶚。及 至,使者數軰迎勞,召對,進講《孝經》《書》《易》及齊家治國」 之道,古今事物之變,每夜分乃罷。世祖曰:「我雖未能 即行,汝言安知異日不能行之耶?」歲餘乞還,命近侍 闊闊、柴楨等五人從之學。世祖即位,建元中統,首授 翰林學士承旨,制誥典章,皆所裁定。至元元年,加資 善大夫。十年卒,年八十四,諡文康。鶚性樂易,為文章 不事雕飾。嘗曰:「學者當以窮理為先。分章析句,乃經 生舉子之業,非為己之學也。」著《論語集義》一卷,《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