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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四室,乃無祖禰,是必不然。古者繇禰極祖,雖迭毀迭

遷,而三昭穆未嘗闕也。《禮》:大宗無子,則立支子』。又曰: 『為人後者為之子』。」無兄弟相為後者,故捨至親,取遠 屬。父子曰繼,兄弟曰及,兄弟不相入廟,尚矣。借有兄 弟代立,承統告享,不得稱嗣子嗣孫,乃言「伯考伯祖」, 何統緒乎?殷十二君,惟三祖三宗,明兄弟自為別廟。 漢世祖列七廟,而惠帝不與文武子孫昌衍,文為漢 太宗。晉景帝亦文帝兄,景絕世,不列於廟,及告諡世 祖,稱景為從祖。今謂晉武帝越崇其父而廟毀,及亡 何,漢出惠帝而享世長久乎?七廟、五廟,明天子諸侯 也。父子相繼,一統也;昭穆列序,重繼也。《禮》:「兄弟相繼, 不得稱嗣子。」明睿宗不父孝和,必上繼高宗者,偶室 於廟,則為二穆,於禮可乎?禮所不可,而使天子旁紹 伯考,棄己親正統哉?孝和中興,別建園寢,百世不毀, 尚何議哉?平子猥引僖公逆祀為比,殊不知孝和升 新寢,聖真方祔廟,則「未嘗一日居上也。」帝語宰相,召 平子與博士詳論。博士護前言合軋平子,平子援經 辯數分明,獻等不能屈。蘇頲右博士,故平子坐貶都 城尉。然諸儒以平子孤挺,見迮於禮官,不平。帝亦知 其直,久不決,然卒不復中宗於廟。明年,帝將大享明 堂,貞節惡武后所營,非古所謂木不鏤、土不文之制, 乃與馮宗上言:「『明堂必直丙巳,以憲房心布政。太微, 上帝之所。武后始以乾元正寢占陽午地,先帝所以 聽政,故毀殿作堂。撤之日,有音如雷,庶民譁訕,以為 神靈不悅,堂成災火』。從之。后不修德,俄復營構,殫用 極侈,詭禳厥變。又欲嚴配上帝,神安肯臨?且密邇掖 庭,人神雜擾,是謂不可放物者也。二京、上都,四方是 則。天子聽政,乃居便坐,無以尊示群臣。願以明堂復 為乾元殿,使人識其舊,不亦愈乎!」詔所司詳議。刑部 尚書王志愔等僉謂:明堂瓖怪不法,天燼之餘,不容 大享。請因舊循制,還署乾元正寢。正至,天子御以朝 會;若大享,復寓圜丘。制曰:「可。」貞節以壽卒。

施敬本

按《唐書儒學施敬本傳》:「敬本,潤州丹陽人,開元中為 四門助教。元宗將封禪,詔有司講求典儀。舊制,盥手 洗爵,皆侍中主之,詔祀天神,太祝主之。敬本上言曰: 『周制,大宗伯、鬱人下士二,掌祼事。漢無鬱人,用近臣。 漢世侍中微甚,籍孺、閎孺等幸臣為之。後漢邵闔自 侍中遷步兵校尉,秩千石,其職省起居,執虎賁,蓋褻 臣也』。」今侍中位宰相,非鬱人比。祝者薦主人意於神, 非賤職也。古二君相見,卿為上儐,況天人際哉?周太 祝下大夫,二上士,四下大夫。今郎中、太常丞之比上 士,員外郎、博士之比。漢太祝令秩六百石,今太祝乃 下士。以下士接天,以大臣奉天子,輕重不倫,非禮也。 舊制,謁者引太尉升壇,謁者位下,升「壇禮重。漢尚書 御史屬有謁者僕射一,秩六百石,銅印青綬;謁者三 十五,以郎中滿歲稱給事中,未滿歲稱謁者;光祿勳 屬有謁者掌賓贊,員七十,秩比六百石。則古謁者名 秩差異等,今謁者班微,循空名,忘實事,非所以事天 也。」帝詔中書令張說引敬本熟悉其議。故侍中祝謁, 視禮輕重,以它官攝領。敬本以太常博士為集賢院 修譔。踰年,遷右補闕、祕書郎,卒。

盧履冰

按《唐書儒學盧履冰傳》:「『履冰,幽州范陽人,元魏都官 尚書義僖五世孫。開元五年,仕歷右補闕。建言,古者 父在為母期,徹靈而心喪。武后始請同父三年,非是, 請如禮便』。元宗疑之,又以舅嫂叔服未安,并下百官 議。刑部郎中田再思曰:『會禮之家比聚訟,循古不必 是,而行今未必非。父在為母三年,高宗實行之,著令 已久,何必乖先帝之旨,閡人子之情,愛一期服於其 親,使與伯叔母、姑、姊妹同,嫂、叔、舅甥服。太宗實制之, 閱百年無異,論,不可改』。」履冰因言:「上元中,父在為母 三年,后雖請,未用也。逮垂拱始行之,至有祖父母在 而子孫婦沒,行服再期,不可謂宜。《禮》,女子無專道,故 曰『家無二尊。父在為母服期,統一尊也。今不正其失, 恐後世復有婦奪夫之敗,不可不察』。」《書》留未下,履冰 即極,陳父在為母立几筵者一期,心喪者再期,父必 三年而後娶,以達子之志。夫聖人豈蔑情於所生,固 有意於天下。昔武后陰儲篡謀,豫自光崇升期,齊抗 斬衰,俄而乘陵,唐家以改舊階。孝和僅得反正,韋氏 復出,酖殺天子,幾亡宗社。故臣將以正夫婦之綱,非 特母子間也。議者或言降母服,非《詩》所謂「罔極」者,而 又與伯叔母、姑、姊妹等且齊斬,已有升降,則歲月不 容異也。此迂生鄙儒,未習先王之旨,安足議夫禮哉? 罔極者,《春秋》祭祀,以時思之,謂君子有終身之憂,何 限一期、二期服哉?聖人之於禮,必建中制,使賢不肖 共成「文理而後釋。彼伯叔姑姊,烏有筵杖之制,三年 心喪乎?母齊父斬,不易之道也。」左散騎常侍元行沖 議曰:「古緣情制,服子天父,妻天。夫,斬衰三年,情禮俱 盡者,因心立極也。妻喪杖期,情禮俱殺者,遠嫌疑,尊 乾道也。為嫡子三年斬衰,而不去官,尊祖重嫡,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