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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晨昏侍,非公除比,墨衰奪情,事緣金革。今不監國撫

軍,何抑奪耶?子之於父母,禮異而情均。太子奉君父 之日遠,報母之日少,忍使失令名哉!」乃詔宰臣與有 司更議,當等曰:「《禮》有公門脫齊衰。《開元禮》,皇后父母 服十三月,從朝旨則十三日而除;皇太子外祖父母 服五月,從朝旨則五日而除。恐喪服入侍,傷至尊之 意,非特以金革奪也。太子公除,以墨慘,奉朝歸宮衰 麻,酌變為制可也。」宰相乃令太常卿鄭叔則草奏:既 葬,卒哭,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內謁即 墨服。復詔問質,質以為雖不能循古禮,猶愈於魏、晉 之文遠甚。宰相乃言:「太子居皇后喪,至朝則抑哀承 慈,實臣子至行,唯心與服,內外宜稱。今質請降詔於 外,無害墨衰於內。臣謂言行於外,而服異於內,事非 至誠,垂於德教。請下明詔,如叔則議。」天子從之。及董 晉代叔則為太常卿,帝曰:「皇太子服期繇諫官,初非 朕意。暢當等請循魏、晉故事,至論也。」當以果州刺史 卒。

林蘊

按《唐書儒學林蘊傳》:「蘊字復夢,泉州莆田人。父披,字 茂彥,以臨汀多山鬼淫祠,民厭苦之,譔《無鬼論》。刺史 樊晃奏署臨汀令,以治行遷別駕。蘊世通經,西川節 度使韋皋辟推官。劉闢反,蘊曉以順逆,不聽。復遺書 切諫,闢怒,械於獄,且殺之。將就刑,大呼曰:『危邦不入, 亂邦不居,得死為幸矣』。闢惜其直,陰戒刑人抽劍磨」 其頸,以脅服之。蘊叱曰:「死即死,我頸豈頑奴砥石耶!」 闢知不可服,捨之,斥為唐昌尉。及劉闢敗,蘊名重京 師。李吉甫、李絳、武元衡為相,蘊貽書諷以「國家有西 土,猶右臂也。今臂不附體,北彌豳郊,西極汧、隴,不數 百里為外域,涇原、鳳翔、邠寧三鎮皆右臂大藩,擁旄 鉞數十百人,唯李抱玉請復河、湟,命」將不得其人,宜 拔行伍之長,使守秦隴。王者功成作樂,治定制禮。有 權臣制樂曲,自立喪紀。舜命契,「百姓弗親,五品不遜, 汝作司徒。」唐以皋佑、鍔季安為司徒。官不擇人。盧從 史、于皋謨罪大而刑輕,農桑無百分之一,農夫一人 給百口,蠶婦一人供百身,竭力於下者,饑不得食,寒 不得衣,邊兵菜色。而「將帥縱侈自養中人,十戶不足 以給一無功之卒,百卒不足以奉一驕將。」六事皆當 時極敝。蘊亦韋皋所引重,嫉其專制,感憤關說。然嗜 酒多忤物,宰相置不用也。滄景程權辟掌書記,既而 權上四州版籍請吏,而軍中習熟擅地,畏內屬挾權 拒命不得出。蘊陳君臣大誼,諭首將,人人釋然,於是 權得去。蘊遷禮部員外郎。刑部侍郎劉伯芻薦之於 朝,出為邵州刺史。嘗杖殺客陶元之,投尸江中,籍其 妻為倡,復坐贓,杖流儋州而卒。蘊辨給,嘗有崔姓者, 矜氏族,蘊折之曰:「崔杼弒齊君。」林放問:「《禮》之本優劣 何如耶?」其人俯首不能對。

韋公肅

按《唐書儒學韋公肅傳》:公肅,隋儀同觀城公約七世 孫,元和初,為太常博士,兼修譔。憲宗將耕籍,詔公肅 草具儀典,容家善之。太子少傅判太常卿事鄭餘慶 廟有二祖妣,疑於祔祭,請諸有司。公肅議:「古諸侯一 娶九女,故廟無二嫡。自秦以來,有再娶、前娶後繼,皆 嫡也,兩祔無嫌。晉驃騎大將軍溫嶠繼室三疑,並為」 夫人,以問太學博士陳舒,舒曰:「妻雖先沒,榮辱並從。 夫禮祔於祖姑,祖姑有三,則各推舅之所生,是皆夫 人也。生以正禮,沒不可貶。」於是遂用舒議。且嫡繼於 古有殊制,於今無異等,祔配之典,安得不同?卿士之 寢祭,二妻廟享可異乎?古繼以媵妾,今以嫡妻,不宜 援一娶為比,使子孫榮享不逮也。或曰:「《春秋》魯惠公 元妃孟子卒,繼室以聲子。聲子,孟姪娣也,不入惠廟。 宋武公生仲子歸於魯,生桓公而惠薨,立宮而奉之, 不合於惠公而別宮者何?追父志也。」然其比奈何?曰: 「晉南昌府君廟有荀、薛兩氏,景帝廟有夏侯、羊兩氏, 唐家睿宗室則昭成、肅明二后,故太師顏真卿祖室 有殷、柳兩氏,二夫人」並祔,故事則然,諸儒不能異。初, 睿宗祥月,太常奏:「朔望弛朝,尚食進蔬具止樂,餘日 御便殿,具供奉仗,中書、門下官得侍,它非奏事毋謁。」 前忌與晦三日、後三日,皆不聽事。忌晦之明日,百官 叩側門通慰,後遂為常。及是,公肅上言:「禮,忌日不樂, 而無忌月。唯晉穆帝將納后,疑康帝忌月,下其議有 司。於是荀納、王洽等引忌時、忌歲譏破其言。今有司 承前所禁,在二十五月限,有弛朝、徹、樂事,喪除則禮 革,王者不以私懷踰禮節。故禫禮徙月,樂漸去,其情 也不容追遠,而立禮反重。今茲太常,雖郊廟樂且停 習,是謂反重以慢神也。有司悉禁中外作樂,是謂無 故而徹也。願依《經》誼,裁正其違。」有詔中書、門下召禮 官、學官議,咸曰:「宜如公肅所請。」制可以官,壽卒。

許康佐

按《唐書儒學許康佐傳》:「康佐,貞元中舉進士、宏辭,連 中之。家苦貧,母老,求為知院官,人譏其不擇祿。及母 喪已除,凡辟命皆不答,人乃知其為親屈,由是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