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3 (1700-1725).djvu/55

此页尚未校对

而五,國事之財用取具焉。覺奏條其妄曰:「成周賒貸, 特以備民之緩急,不」可徒與也,故以國服為之息。然 國服之息,說者不明,鄭康成釋《經》,乃引王莽計贏受 息無過歲什一為據,不應周公取息重於莽時。況載 師所任地,漆林之征特重,所以抑末作也。今以農民 乏絕,將補耕助斂,顧比末作而征之,可乎?國事取具, 蓋謂泉府所領,若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有買有 予,并「賒貸之法而舉之。儻專取具於泉府,則冢宰九 賦將安用邪?聖世宜講求先王之法,不當取疑文虛 說以圖治。今老臣疏外而不見聽,輔臣遷延而不就 職,門下執正而不行,諫官請罪而求去。誠恐奸邪之 人結黨連伍,乘眾情之洶洶,動搖朝廷,釣直干譽,非 國家之福也。」安石覽之怒,以語動之曰:「不意學士亦 如此。」始有逐覺意。出知廣德軍,入為祕書少監。哲宗 即位,兼侍講,進吏部侍郎。以疾求舒州靈仙觀以歸, 卒,年六十三。有文集、奏議六十卷,《春秋傳》十五卷。

孔武仲

按《宋史孔文仲傳》:「弟武仲,字常父。幼力學,舉進士,中 甲科,調穀城主簿,選教授齊州,為國子直講。喪二親, 毀瘠特甚,右肱為不舉。元祐初,歷祕書省正字、校書, 集賢校理,著作郎,國子司業。嘗論科舉之弊,詆王氏 學,請復詩賦取士。又欲罷大義而益以諸經策,御試 仍用三題,進起居郎兼侍講邇英殿,除起居舍人,數」 月,拜中書舍人、直學士院。初罷侍從轉對,專責以論 思。武仲言:「苟不持之以法,則言與不言,將各從其意, 願輪二人次對。」時議祠北郊,久不決,武仲建用純陰 之月親祠,如神州地祇。擢給事中,遷禮部侍郎,以寶 文閣待制知洪州,徙宣州。坐元祐黨奪職,居池州。卒, 年五十七。元符末,追復之。所著《詩書〈論語〉》《金華講義》 《內外制、雜文》共百餘卷。

鮮于侁

按《宋史鮮于侁傳》:「侁字子駿,閬州人,唐劍南節度使 叔明裔孫也。性莊重力學,舉進士,為江陵右司理參 軍。慶曆中,天下旱,詔求言,侁推災變所由興,又條當 世之失有四,其語剴切。唐介與同鄉里,稱其名於上 官,交章論薦,除利州路轉運判官。元豐二年,召對,命 知揚州。神宗曰:『廣陵重鎮,久不得人,今朕自選,卿往, 宜善治之』。」哲宗立,召為太常卿。以疾求去,除集賢殿 修撰、知陳州。卒,年六十九。侁刻意經術,著《詩傳》《易斷》, 為范鎮、孫甫推許。孫復與論《春秋》,謂今學者不能如 之。作詩平澹淵粹,尤長於《楚詞》。蘇軾讀《九誦》,謂近屈 原、宋玉,自以為不可及也。

彭汝礪

按《宋史彭汝礪傳》:「汝礪,字器資,饒州鄱陽人。治平二 年,舉進士第一,王安石見其詩義,補國子直講,擢太 子中允,既而惡之。御史中丞鄧綰將舉為御史,召之 不往。既上章,復以失舉自列。神宗怒,逐綰,用汝礪為 御史裏行。首陳十事,指摘利害,多人所難言者。元豐 初,為江西轉運判官。元祐二年,召為起居舍人,加集」 賢殿修撰,拜吏部侍郎,以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至郡數月而病去。其《遺表》略云:「土地已有餘,願撫以 仁;財用非不饒,願節以禮。佞人初若可悅,而其患在 後;忠言初若可惡,而其利甚博。」凡數百言。朝廷方以 樞密都丞旨命之而已,卒,乃以告賜其家。年五十四。 汝礪讀書為文,志於大者,言動取舍,必合於義。所著 《易義》《詩義》《詩文》凡五十卷。

張汝明

按《宋史張汝明傳》,「汝明字舜文,世為廬陵人,徙居真 州。汝明少嗜學,刻意屬文,下筆輒千百言。入太學,有 聲一時。登進士第,歷杭州司理參軍。大觀中,或言其 名,召實學制局預試,貢士去取皆有題品,值不悅者, 誣以背王氏學。詔究其事,得所謂《去取錄》。徽宗覽之 曰:『考校盡心,寧復有此』。特擢監察御史。嘗攝殿中侍」 御史,即日具疏劾政府市恩招權,以蔡京為首,帝獎 其介直,京頗憚之。出通判寧化軍。晚知岳州,卒於官, 年五十四。汝明事親孝,執喪,水漿不入口三日,日飯 脫粟,飲水,無醯鹽草木之滋。浸病羸,行輒踣。夢父授 以服天南星法,用之驗,人以為孝感。汝明學精微,研 象數,貫穿經史百家,所著書不蹈襲前人語,有《易索 書》《張子卮言》《大究經》傳於世。

李綱

按《宋史李綱傳》:綱字伯紀,卲武人也。登政和二年進 士第,積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以言事忤 權貴,改比部員外郎,遷起居郎。宣和元年,京師大水, 綱上疏言陰氣太盛,當以盜賊外患為憂。朝廷惡其 言,謫監南劍州沙縣稅務。七年,為太常少卿。欽宗即 位,召對延和殿,上迎謂綱曰:『朕頃在東宮,見卿論水 災疏,今尚能誦之』。」以綱為尚書右丞。歷資政殿大學 士。高宗即位,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紹興九年, 除知潭州、荊湖南路安撫大使。次年薨,贈少師。著《易 傳內篇》十卷,《外篇》十二卷,《論語詳說》十卷,文章歌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