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3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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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先生。次子洙,字師魯,是謂河南先生。源生林,官至 虞部員外郎。林生焞,少師事程頤,嘗應舉,發策有誅 元祐諸臣議。焞曰:『噫尚可以干祿乎』?不對而出,告頤 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頤曰:『子有母在』。焞歸告其母」 陳,母曰:「吾知汝以善養,不知汝以祿養。」頤聞之曰:「賢 哉母也!」於是終身不就舉。焞之從師,與河南張繹同 時,繹以高識,焞以篤行。頤既沒,聚徒洛中,非弔喪問 疾不出戶,士大夫宗仰之。靖康初,种師道薦焞德行 可備勸講,召至京師,不欲留,賜號和靖處士。金人陷 洛,焞自商州奔蜀,至閬,得程頤《易傳》十卦於其門人 呂稽中,又得全本於其婿邢純,拜而受之。紹興四年, 止於涪。涪,頤讀《易》地也。闢「三畏齋」以居,邦人不識其 面。高宗南渡,始召楊時置從班,召胡安國居給舍,范 伸、朱震俱在講席,薦焞甚力。既召,而左司諫陳公輔 上疏攻程氏之學,遂留不進。安國上章薦焞,詔以祕 書郎兼說書趣起之,焞始入見。就職八年,除祕書少 監,未幾,求去,上語參知政事劉大中曰:「焞所學淵源, 足為後進矜式,班列得老成人,亦是朝廷氣象。」乃以 焞直徽猷閣,留侍經筵,資善堂翊善朱震疾亟,薦焞 自代。輔臣入奏,上慘然曰:「楊時物故,胡安國與震又 亡,朕痛惜之。」趙鼎曰:「尹焞學問淵源,可以繼震。」除太 常少卿,仍兼說書。引年告老,轉一官致仕。自入經筵, 即乞休致,朝廷以禮留之。浚、鼎既去,秦檜當國,遂不 復留,十二年卒。當是時,學于程頤之門者固多君子, 然求質直弘毅、實體力行若焞者蓋鮮。頤嘗以魯許 之,且曰:「吾死而不失其正者,尹氏子也。」其言行見于 《涪陵記善錄》為詳。有《論語解》及《門人問答》傳于世。

楊時

按《宋史道學楊時傳》:「時字中立,南劍將樂人。幼穎異, 能屬文。稍長,潛心經史。熙寧九年,中進士第。時河南 程顥與弟頤講孔孟絕學於熙豐之際,河洛之士翕 然師之。時調官不赴,以師禮見顥於潁昌,相得甚懽。 其歸也,顥目送之曰:『吾道南矣』。四年而顥死,時聞之, 設位哭寢門,而以書赴告同學者。至是,又見程頤於」 洛,時蓋年四十矣。一日見頤,頤偶瞑坐,時與游酢,侍 立不去。頤既覺,則門外雪深一尺矣。關西張載嘗著 《西銘》,二程深推服之,時疑其近於兼愛,與其師頤辨 論往復,聞「理一分殊」之說,始豁然無疑,杜門不仕者 十年。久之,歷知瀏陽、餘杭、蕭山三縣。張舜民薦之,得 荊州教授。時安於州縣,未嘗求聞達,而德望日重,四 方之士不遠千里從之游,號曰龜山先生。召為祕書 郎,遷著作郎。及面對,奏曰:「堯、舜曰『允執厥中』。《孟子》曰 『湯執中』。《洪範》曰『皇建其有極』,歷世聖人由斯道也。」除 諫議大夫兼侍講。高宗即位,除工部侍郎,已而告老, 以本官致仕。優游林泉,以著書講學為事。卒,年八十 三,諡文靖。時在東郡,所交皆天下士,先達陳瓘、鄒浩 皆以師禮事時。暨渡江,東南學者推時為程氏正宗, 與胡安國往來講論尤多。時浮沉州縣四十有七年, 晚居諫省,僅九十日,凡所論列,皆切於世道,而其大 者則「闢王氏經學,排靖康和議,使邪說不作。凡紹興 初崇尚元祐學術,而朱熹、張栻之學得程氏之正,其 源委」脈絡,皆出於時。子迪,力學通經,亦嘗師程頤云。

羅從彥

按《宋史道學羅從彥傳》:「從彥字仲素,南劍人。聞同郡 楊時得河南程氏學,慨然慕之,及時為蕭山令,遂徒 步往學焉。時熟察之,乃喜曰:『惟從彥可與言道』。於是 日益以親,時弟子千餘人,無及從彥者。從彥初見時 三日,即驚汗浹背,曰:『不至是,幾虛過一生矣』。嘗與時 講《易》,至乾九四爻,云:『伊川說甚善』。從彥即鬻田走洛」, 見頤問之,頤反覆以告,從彥謝曰:「聞之龜山,具是矣。」 乃歸卒業。嘗采祖宗故事為《遵堯集》。靖康中,擬獻闕 下,會國難不果。朱熹謂龜山倡道東南,士之游其門 者甚眾,然潛思力行,任重詣極,如仲素一人而已。紹 興中卒。學者稱之曰豫章先生。淳祐間,諡文質。

李侗

按《宋史道學李侗傳》:「侗字愿中,南劍州劍浦人。年二 十四,聞郡人羅從彥得河、洛之學,遂以書謁之。從之 累年,授《春秋》《中庸》《語》《孟》之說。從彥好靜坐,侗退入室 中亦靜坐。從彥令靜中看喜怒哀樂未發前氣象,而 求所謂中者。久之,而於天下之理該攝洞貫,以次融 釋,各有條序,從彥亟稱許焉。既而退居山田,謝絕世」 故,終日油油如也。其接後學,答問不倦,雖隨人淺深 施教,而必自反身自得始。故其言曰:「學問之道,不在 多言,但默坐澄心,體認天理。若是,雖一毫私欲之發, 亦退聽矣。」又曰:「學者之病,在於未有灑然冰解凍釋 處。如孔門諸子,群居終日,交相磨切,又得夫子為之 依歸,日用之間,觀感而化者多矣。恐於融釋而不脫 落處,非言說所及也。」其語《中庸》曰:「『聖門之傳是書,其 所以開悟後學無遺策矣。然所謂喜怒哀樂未發謂 之中』者,又一篇之指要也。若徒記誦而已,則亦奚以 為哉!必也體之於身,實見是理。若顏子之歎,卓然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