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3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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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儒林喻樗傳》:「樗字子才,其先南昌人。初,愈藥 仕梁,位至安州刺史。武帝賜姓喻,後徙嚴,樗其十六 世孫也。少慕伊洛之學,中建炎三年進士第。為人質 直好議論。趙鼎去樞筦,居常山,樗往謁,因諷之曰:『公 之事上,當使啟沃多而施行少。啟沃之際,當使誠意 多而語言少』。鼎奇之,引為上客。鼎都督川陝荊襄,辟」 樗為屬。紹興初,高宗親征,樗見鼎曰:「六龍臨江,兵氣 百倍,然公自度此舉果出萬全乎?或姑試一擲也。」鼎 曰:「中國累年退避不振,敵情益驕,義不可更屈,故贊 上行耳。若事之濟否,則非鼎所知也。」樗曰:「然則當思 歸路,毋以賊遺君父憂。」鼎曰:「策安出?」樗曰:「張德遠有 重望,居閩,今莫若使其為江淮、荊、浙、福建等路宣撫 使,俾以諸道兵赴闕。命下之日,府庫軍旅錢穀皆得 專之。宣撫來路,即朝廷歸路也。」鼎曰:「諾。」於是入奏曰: 「今沿江經畫,大計略定,非得大臣相應援不可。如張 浚人才,陛下終棄之乎?」帝曰:「朕用之。」遂起浚知樞密 院事。浚至,執鼎手曰:「此行舉措,皆合人心。」鼎笑曰:「子 才之功也。樗」於是往來鼎、浚間,多所裨益。頃之,以鼎 薦,授祕書省正字兼史館校勘。初,金既退師,鼎、浚相 得驩甚,人知其將並相,樗獨言:「二人宜且同在樞府, 他日趙退則、張繼之,立事任人,未甚相遠,則氣脈長。 若同處相位,萬有一不合,或當去位,則必更張,是賢 者自相背戾矣。」後稍如其言。又嘗曰:「推車者遇艱險 則相詬病,及車之止也,則欣然如初。士之於國家亦 若是而已。」先是,樗與張九成皆言和議非便。秦檜既 主和,言者希旨,劾樗與九成謗訕,樗出知舒州懷寧 縣,通判衡州,已而致仕。檜死,復起為大宗正丞,轉工 部員外郎,出知蘄州。孝宗即位,用為提舉浙東常平, 以治績聞。淳熙七年卒。初,樗善鑒識,宣和間,謂其友 人沈晦試進士當第一。建炎初,又謂今歲進士張九 成當第一,凌景夏次之。會風折大槐,樗以作二簡遺 之,後果然。趙鼎嘗以樊光遠免舉事訪樗,樗曰:「今年 省試不可無此人。」於是光遠亦第一。初,樗二女方擇 配,富人交請婚,不許,及見汪洋、張孝祥,乃曰:「佳婿也。」 遂以妻之。

洪興祖

按《宋史儒林洪興祖傳》:「興祖字慶善,鎮江丹陽人。少 讀經至《中庸》,頓悟性命之理,詩文日進。登政和上舍 第,為湖州士曹,改宣教郎。高宗時在揚州,庶事草創, 選人改秩,軍頭司引見自興祖始。召試,授祕書省正 字。後為太常博士。上疏乞收人心,納謀策,安民情,壯 國威。又論國家再造,一宜以藝祖為法。紹興四年,蘇」 湖地震。興祖時為駕部郎官,應詔上疏,具言朝廷紀 綱之失,為時宰所惡。主管太平觀。起知廣德軍,視水 原為陂塘六百餘所,民無旱憂。一新學舍,因定崇祀, 自十哲曾子而下七十有一人,又列先儒左丘明而 下二十有六人。擢提點江東刑獄、知真州。州當兵衝, 瘡痍未瘳,興祖始至,請復一年租,從之。明年再請,又 從之。自是流民復業,墾闢荒田至七萬餘畝。徙知饒 州,先夢持六刀,覺曰:「三刀為益,今倍之,其饒乎?」已而 果然。是時秦檜當國,諫官多檜門下,爭彈劾以媚檜。 興祖坐嘗作故龍圖閤學士程瑀《論語解序》,語涉怨 望,編管昭州。卒,年六十有六。明年,詔復其官,直敷文 閤。興祖好古博學,自少至老,未嘗一日去書。著「《老莊 本旨》《周易通義》《繫辭要旨》《古文孝經序贊》《離騷》《楚詞 考異》」行於世。

高閌

按《宋史儒林高閌傳》:「閌字抑崇,明州鄞縣人。紹興元 年,以上舍選賜進士第。執政薦之,召為祕書省正字。 時將賜新進士儒行《中庸》篇,閌奏『儒行詞說不醇,請 止賜《中庸》,庶幾學者得知聖學淵源而不惑於他說』。」 從之。權禮部員外郎兼史館校勘。面對,言:「《春秋》之法, 莫大於正名。今樞密院號本兵柄,而諸路軍馬盡屬 都督」,是朝廷兵柄自分為二。又《周六卿》,其大事則從 其長,小事官屬猶得專達。今一切拘以文法,雖利害 灼然可見,官長且不敢自決,必請於朝,故廟堂之事 益繁,而省曹官屬乃與胥吏無異。又政事之行,給舍 得繳駁,臺諫得論列。若給舍以為然,臺諫以為不然, 則不容不改。祖宗時,有繳駁臺諫章「疏不以為嫌者, 恐其得於風聞,致朝廷之有過舉。然此風不見久矣, 臣恐朝廷之權,反在臺諫。且祖宗時監察御史許言 事,靖康中嘗行之,今則名為臺官,實無言責,此皆名 之未正也。」尋遷著作佐郎,以言者論罷,主管崇道觀。 召為國子司業。時興太學,閌奏宜先經術,帝曰:「士習 詩賦已久,遽能使之通經乎?」閌曰:「先王設太學,惟講 經術而已,國初猶循唐制用詩賦,神宗始以經術造 士,遂罷詩賦。又慮不足以盡人才,乃設詞學一科。今 宜以經義為主,而加詩賦。」帝然之。閌於是條具以聞。 其法以《六經》《語》《孟》義為一場,詩賦次之,子史論又次 之,時務策又次之。太學課試及郡國科舉,盡以此為 法。且立郡國士補國學監生之制。中興以後,學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