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3 (1700-1725).djvu/93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四十九卷目錄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二十三

  宋五

  薛季宣      陳傅良

  葉適       戴溪

  蔡幼學      楊泰之

  范沖       朱震

經籍典第三百四十九卷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二十三

宋五

薛季宣

按《宋史儒林薛季宣傳》:「季宣,字士龍,永嘉人,起居舍 人徽言之子也。徽言卒時,季宣始六歲,伯父敷文閤 待制弼收鞠之。從弼宦游,及見渡江諸老,聞中興經 理大略,喜從老校、退卒語,得岳、韓諸將兵間事甚悉。 年十七,起從荊南帥辟書寫機宜文字,獲事袁溉。溉 嘗從程頤學,盡以其學授之。季宣既得溉學,於古封」 建、井田、鄉遂、《司馬法》之制,靡不研究講畫,皆可行於 時。金兵之未至也,武昌令劉錡鎮鄂渚,季宣白錡:「以 武昌形勢直淮、蔡,而兵寡勢弱,宜早為備。」錡不聽。及 兵交,稍稍資季宣計畫。未幾,汪澈宣諭荊、襄,而金兵 趨江上,詔成閔還師入援。季宣又說澈以閔既得蔡, 有破竹之勢,宜守,便宜勿遣,而令其「乘勝下潁昌道, 陳汝趨汴都,金內顧且驚潰,可不戰而屈其兵矣。」澈 不聽。時江、淮仕者,聞金兵且至,皆預遣其奴,而繫馬 於庭以待。季宣獨留家,與民期曰:「吾家即汝家,即有 急,吾與汝偕死。」民亦自奮。縣多盜,季宣患之。會有伍 民之令,乃行保伍法,五家為保,二保為甲,六甲為隊, 因地形便合為總,不以鄉為限。總首、副總首領之。官 族、士族、富族皆附保,蠲其身,俾輸財供總之小用。諸 總必有圃以習射,禁蒱博雜戲,而許以武事角勝負。 五日更至庭閱之,而賞其尤者。不幸死者,予棺復其 家。三年,鄉置樓,盜發,伐鼓舉烽,瞬息遍百里。縣治白 鹿磯、安樂口皆置戍。復請於宣諭司,得戰艦十、甲三 百,羅落之守。計定訖兵退,人心不搖。樞密使王炎薦 於朝,召為大理寺主簿,未至,為書謝炎曰:「主上天資 英特,群臣無將順緝熙之具。幸得遭時,不能格心正 始以建中興之業,徒僥倖功利,夸言以眩俗,雖復中 夏,猶無益也。為今之計,莫若以仁義紀綱為本。至於 用兵,請俟十年之後可也。」時江湖大旱,流民北渡江, 邊吏復奏淮北民多款塞者,宰相虞允文白遣季宣 行淮西,收以實邊。季宣為表,廢田相原隰,復合肥三 十六圩,立二十二莊于黃州故治東北,以戶授屋,以 丁授田,頒牛及田器、穀種各有差,廩其家,至秋乃止, 凡為戶六百八十有五,分處合肥、黃州間,並邊歸正 者振業之。季宣謂人曰:「吾非為今日利也。合肥之坪 邊有警,因以斷柵江,保巢湖。黃州地直蔡衝諸莊輯, 則西道有屏蔽矣。」光州守宋端友,招集北歸者止五 戶,而雜舊戶為一百七十,奏以幸賞。季宣按得其實 而劾之。時端友為環列,附託難撼。季宣奏上,孝宗怒, 屬大理治,端友以憂死。季宣還言於孝宗曰:「左右之 人進言者,其情不可不察也。託正以行邪,偽直以售 佞,薦進人物,曾非誦言,游楊中傷,乃自不意。一旦號 令,雖自中出,而其權已歸私門矣。故齊威之霸,不在 阿、即墨之誅賞,而在毀譽者之刑。臣觀近政,非無阿、 即墨之誅賞,奈何毀譽之人自若乎?」帝曰:「朕方圖之。」 季宣又進言曰:「日城淮郡,以臣所見,合肥板幹方立, 中使督視,卒卒成之。臣行過郡,一夕風雨,墮樓五堵, 溧陽南壁闕,而居巢庳陋如故,乃聞有靡錢鉅萬而 成城四十餘丈者。陛下安取此?然外事無足道,咎根 未除,臣所深憂。左右近侍,陰擠正士而陽稱道之,陛 下儻因貌言而聽之,臣恐石顯、王鳳、鄭注之智中也。」 又言:「近或以好名棄士大夫,夫好名,特為臣子學問 之累。人主為社稷計,唯恐士不好名。誠人人好名畏 義,何鄉不立?」帝稱善,恨得季宣晚,遂進兩官,除大理 正。自是,凡奏請論薦皆報可。以虞允文諱闕失,不樂 之。居七日,出知湖州。會戶部以曆付場務,錙銖皆分 隸經總制,諸郡束手無策。季宣言於朝曰:「自經總制 立額,州縣鑿空以取贏,雖有奉法吏思寬弛而不得 騁。若復額外征其彊,半郡調度顧安所出?殆復巧取 之民,民何以勝!」戶部譙責愈急,季宣爭之愈彊,臺諫 交疏助之,乃收前令。改知常州,未上,卒,年四十。季宣 於《詩》《書》《春秋》《中庸》《大學》《論語》皆有訓義,藏於家。其雜 著曰《浪語集》。

陳傅良

按《宋史儒林陳傅良傳》:「傅良,字君舉,溫州瑞安人。初 患科舉程文之弊,思出其說為文章,自成一家,人爭 傳誦,從者雲合,由是其文擅當世。當是時,永嘉鄭伯 熊、薛季宣皆以學行聞,而伯熊於古人經制治法,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