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跡,起天寶被召,中間遷謫,迄正元中終於相位。其所 論著甚悉,然與《唐史》小異,文字亦有不倫次者。蓋蘩 以罪繫獄,謂其將死,則先人之嘉謀密議,遂不得傳。 因得廢紙敗筆於獄吏,以成其槁。且戒家人令求大 手筆別加潤色。後亦不果。今《崇文》本第一至第五總 五卷,尢為《疏略》,大類抄節。臣以私本校正,凡增補數 言,以充定本云。

《答張敬夫書》
朱熹

熹昨承誨諭五王之事,以為「但復唐祚而不立中宗」, 則《武》「可誅,後患亦絕」,此誠至論。但中宗雖不肖,而 當時幽廢,特以一言之失,罪狀未著,人望未絕。觀一 時忠賢之心,與其募兵北討之事,及後來諸公說李 多祚之語,則是亦未遽為獨夫也。乃欲逆探夫未形 之禍,一旦舍之而更立宗室,恐反為計校利害之私, 非所以順人心,乘天理,而事亦未必可成也。愚慮如 此,然而「此外又未見別有長策,不知高明以為何如?」 若維州事,則亦嘗思之矣,唐與牛、李蓋皆失之也。夫 不知《春秋》之義而輕與戎盟,及其犯約,攻圍維州,又 不能聲罪致討,絕其朝貢,至此乃欲效其失信叛盟 之罪,而受其叛臣,則其義有所不可矣。然還其地可 也;縛送悉怛,謀使肆其殘酷,則亦過矣。若論利害,則 僧孺固為人言,以恐文宗。如致堂之所論,而吐番卒 不能因維州以為唐患,則德裕之計不行,亦未足為 深恨也。計高明于此必有定論,幸并以見教。牛論正而心則 私李計譎而心則正「何有於我哉?」後思《尹子》說,誠未安,竊意只 是不居之詞。聖人之言,此類甚多,不以俯就為嫌也, 惡知其非有也?頃時亦嘗為說,正如晦叔意。後來又 以為疑,乃如尊兄所論。今細思之,卻不若從晦叔之 說,文意俱順,法戒亦嚴,不啟末流之弊也。如何!如何!

《書唐書宰相年表後》
明·傅占衡

唐宰相合真拜及他使兼官計之,凡三百數十人,可 謂眾矣。惟以秉政者計之,亦不下二百數十,幾與國 年相等。第令一人綰事一歲,以輔王室,當安不危、治 不亂,而考其時何多故讀其傳何累累,可為置卷而 三嘆也。嗟乎!就其間大賢大奸,固亦不數篇所載可 考,而知其餘皆不能為有無者也。世徒恨大奸巨憝 產禍覆國,至于不能為有無者,乃大奸巨憝之所養 而成。或以依違淟涊,遂昌其勢,顧沒其奸惡之文,祇 以庸庸置勿論,可乎?方其宣麻引拜,班見百官于庭, 要封爵于前,御贈諡于後,人咸謂榮。烏知遷董據事 直書,學士探文即見,至于斯耶?予因次《唐宰相拜罷 日月》而考其傳,未嘗不喟然三太息云。

《新舊唐書得失論》
陸閎

「作史難,而論史尤難。古天子諸侯必有國史,以備紀 載,而歷代沿之。愬周秦迄宋、元,秉筆者蓋不下數百 家,而無愧良史,十不得一,此作史之難也。」龍門、蘭臺 推史家巨擘,而後儒議之太過,至詆為「淺陋不學,剽 竊浮華。學者習聞其說,信疑交半。」此論史之難也。予 嘗考《唐書》舊撰自韋述,而《新唐書》之作,出于楊堯臣、 劉羲叟、宋祁之徒,成之者為歐陽氏。昔之人列其得 失,棼如聚訟,而折中以歸于《史法》,略有可言。今夫史 之所以得成其為史者有二:事與文而已。文以繫事, 事以綴文,而作史之體裁,遂判然別于事與文之中 者亦有二:「增與省而已。然事增而文隨增,其病也恆 失之濫;事省而文隨省,其病也恆失之漏。事省而文 反增,其病也恆失之冗而蕪。事增而文反省,其病也 恆失之晦而塞。濫則校削無才,汗漫簡牘。漏則掌故 殘闕,耳目罕資。冗而蕪則駢詞儷句,書成可芟,乖於 袞鉞褒貶之義。晦而塞則割裂任臆,敘次傷體,又非 史以傳信,使天下後世披覽而考鏡之心。」原夫《新唐 書》之作,事增于前,文「省于舊」,當時史筆之良,其視韋 述之所編,相去不啻遠甚。而元成劉氏乃指為《新唐 書》之病即在於此者,誠知其失必極于晦且塞,而惜 乎未折衷其說,以歸于史之法也。夫史之法不外事 與文,而事與文之判然別者,仍不外增與省。執是以 論史,而史之得失無難立斷也。是故能參「馬蹄」「逸犬」 之解,將所謂增者有見而增而未必不得;悟「笙匏佐 鼓」之謬,將所謂省者有見而省而未必盡失。何至令 耳食者流疑事,與文之增省為僅屬兒童之見,而并 以訾作者乎哉?

《進唐書疏》
葉向高

臣惟帝王賢聖之蘊洩于經,而理亂興衰之跡備于 史。三五以降,統緒相承,自漢而來,惟唐為盛。其累傳 之基業,本由太宗;即一代之昇平,亦推《貞觀》。觀其求 賢若渴,納諫如流,帷幄得獻其忠,糾繩得盡其職。雖 貽謀垂範,尚遜前古之哲王;而致治保邦,抑亦輓近 之令辟。迨于後嗣,厥有明皇。惟開元治紹乎祖風,乃 「天寶孽成于女寵,苟初終之不替,雖明哲其何加。」德 宗以艱難之餘而疏陸贄,憲宗以削平之後而任承 璀,一則猜忌存心,一則倦勤移志,較初年之功烈,遠 不相侔。及晚節之沉迷,同歸于亂,祚遂衰于長慶,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