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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史不可滅。」靖難後不記建文君事,遂使當時政典,方、

黃死事諸臣,皆闕落無傳。及今蒐采,猶可補輯。此偉 議也。崇禎壬午,都尉鞏永固、給事沈引培俱具疏請, 未行。

景帝已正位號,《英宗實錄》猶稱郕戾王附。夫景帝與 于忠肅再造乾坤,有功宗社,當時「戾」字之諡,已違公 議,後憲宗追稱景帝,乃不為之稱宗改諡,而《實錄》仍 書郕戾王附。

嘉靖初,纂修《武宗實錄》,差進士訪求事實,蘇州府聘 楊循吉主之。其所修有《吳郡纂修實錄冊》,凡例可觀。 及隆慶以後,改行提學,行學官令禮生、秀才抄錄一 二大臣墓誌塞責,於是史無所取裁。

監修《實錄》,惟用「元勳」一人,此非定制。考英宗修《仁宗 實錄》,以英國公張輔、成山侯王通、少師蹇義、少師夏 元吉為監修官。則文武並用,官不必盡詞林,元勳亦 不止用一人。此可為修史例。

《石氏集》云:「列朝皆有寶訓,如穆宗於隆慶六年正月 下旬不豫,二月十二日忽出視朝,諸相趨而往,則已 下金臺,怒而欲出執高文襄,拱手語不甚了了,文襄 固請其所以,怒曰:『甚事不是內官壞了?此言何等明 切,可以式子孫,戒後世』。」《寶訓》乃不載。

天啟初,議修《神廟實錄》,御史郭增光疏云:「請就往日 輔臣中功罪較然在人耳目者,略陳大概,為授簡佐, 一得焉。」高拱以裕邸之舊,初授托孤之明命,崎嶇於 雲間、江陵,兩才相阨,卒能總持銓衡,懋建功業,所稱 經濟之名流,非乎?張居正得君行政,致治精嚴,固自 有功於國,而奪情起復,獲罪名教,則瑕瑜存而各不 相掩可已。王家屏以講幄之特遇,矢建儲之孤忠,雖 徼倖於批解,抉攖一去為恝,然而竟令君心感悟,嘿 定元良,所稱「翼戴之誠臣」,非乎?至於王錫爵大略雄 才,高睨闊步,豈不顯名於時?而三王並封,幾危宗社, 則得失衡,而失浮於得矣。趙志皋鄙而荏,張位狡而 狠,皋輕主封貢,貽害尚在屬國;位密揭礦稅,流毒則 在生靈。二臣相較,而位之罪大於皋,不獨以其貪也。 沈一貫之惡,莫甚於楚,事妖書,駢僇諸宗,羅織無辜, 皆一貫以前所未有。朱賡之失,又在黨助一貫傳衣 扇惡,妨賢蔽主,皆一貫之後所隱留。二臣同傳,而貫 之罪重乎賡,亦不以其貪也。假令於此隨人立論,據 事直書,則正人一生「志行不白於群奸」者,待信史而 白,奸回無窮;過惡不誅於生前者,待信史而誅,授簡 之光也。臚列諸輔,功罪,可謂史之董狐,未可以人廢 言。

崇禎十五年六月,有御史吳履中一疏,可備授簡者 之助。其略曰:「皇上臨御初年,天下猶未大壞也。特用 一溫體仁,顯托嚴正之義,陰行媢嫉之私。凡正人君 子,必百計摧折,以致賢士解體,救過不遑,使朝廷不 得任人以治事。而釀成大害之源者,體仁之罪狀也。 專任一楊嗣昌,以疑撫為忠謀,以四事為實政,加練」 餉以刈割海內,致使民怨天怒,災旱頻仍,四海困窮, 盜賊𧔧起,而結成大亂之勢者,嗣昌之罪狀也。又曰: 「皇上治尚嚴明也,而引之于苛刻;刑欲當罪也,而引 之于從重。皇上念舉事之善,無由見於天下,而亂臣 賊子無知小民,遂見為朝廷缺失,敢於非議而叛背 之。此亡國之定案。」

朱閣學國禎云,「正德四年,《孝宗敬皇帝實錄》成時,焦 芳操筆,褒貶任意。葉盛、何喬新、彭韶、謝遷,天下所稱 正人,皆肆詆誣。」嘉靖元年,御史盧瑗奏「《孝宗實錄》多 焦芳曲筆,乞改正。」上曰:「焦芳任情,天下自有公論,不 必改修。」

又曰:「我朝攻道學者自焦芳始,然只從聲音容貌描 寫,已不堪讀。越六十年,游居敬攻湛甘泉,則進一步 矣。又六十年,郭興治、郭允厚、朱童蒙連攻鄒元標,允 厚比之山東妖賊,非所謂愈趨愈下者耶?」

《三朝要典》

朱閣學《大事記》曰:「天啟五年,禮科給事中楊所修請 纂編三案」,事成書,如《明倫大典》例,其黨起而和之。六 年正月開館,五月書成,閣臣請其名曰《傳信鴻編》,曰 《三大政紀》。中旨定曰《三朝要典》。「梃擊」始于萬曆乙卯 五月,「紅丸」始于泰昌庚申八月,「移宮」始于是年九月。 先梃擊列詔諭之關係者為原始。

又曰:「甚哉,小人之愚,自供罪案」,又代為他人發揚盛 美也。《要典》一書,先敘爭者之疏,附以史斷,曲詆妄詈, 無所不至。然後綴以駁者之疏,主其事者徐大化等 五人。由今而觀,「肉足食乎?骨之臭可洗乎?前之爭者 不啻百十人,或死或廢,其疏稿未必盡存,子孫未必 盡能守,纂者亦安能一一搜集,而《要典》」收之略備,借 「天子威靈,既藏內府,又下郡邑,遍散民間,幾與《六經》 《四書》並行,可謂密矣。未幾,內府告燬,而散者不可收, 人皆得而見之,於爭者無不擊節歎賞,於駁者無不 切齒唾罵。而史臣數語,段段可恨可羞,穢莫加焉,罪 莫甚焉,是天奪之魄,自投穢廁中,唼唼有味,而沒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