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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開元、天寶及禁中事,具識本末。」 念國史已送官,不可追改,乃用編年法別為此書,意欲以晚蓋者也。本朝歐陽修、宋祁修《唐紀》、志及傳,司馬公修《資治通鑑》,掇取四十卷,中事幾盡。然異聞嘉話,尚多遺棄,芳本書蓋不可少。祁《傳》指芳曆,不立褒貶義例,被諸儒訕譏。然祈所贊房、杜、姚、宋等語,則皆因芳之舊云。按劉恕謂芳始為此書,未成而先傳,故世多異本。今此篇首注,「起隋義寧元年,訖建中三年,凡百八十五年,而所載乃絕於大曆十四年。《資治通鑑》往往以《唐曆》辨證,扺牾見於《考異》者,無慮曰十餘,而此皆無之,其脫亡又不止此也。疑此即恕所謂未成而先傳」 者,或後人抄略芳書,故不得其全,倘遂零落至此,亦可惜也。今以《唐》諸書參校謬誤,頗加是正,其文或不可知,并事應有而無者,皆列卷末,更竢考求。

《續唐曆》二十二篇。

陳氏曰:唐監修國史崔龜從元吉撰。起大曆十三年春,盡元和十五年,以續柳芳之書也。《藝文志》載韋澳、蔣偕、李荀、張彥遠、崔等撰《實大中時

大唐統紀》四十卷。

陳氏曰:唐江南西道觀察判官陳岳撰。用荀、袁體,起武德,盡長慶,為一百卷。今止《武后如意》,非全書也。

《唐紀》四十卷。

巽巖李氏曰:故參知政事陳彭年撰。彭年在真宗時以博學稱,凡朝廷大制作、大議論,多出其手。彭年所撰《唐紀》,蓋用編年法;次劉明遠《新書》,最號疏略。故三百年治亂善惡之跡,彭年亦多所脫遺。其後歐陽修、宋祁別修紀、志、表、傳,及司馬光編集《資治通鑑》行於世,則彭年此紀,宜無足觀。然彭年之用意亦勤矣,猶可與袁干、裴元等備一家言,而荀悅所謂「參得失,廣視聽」 者,要不可廢也。第二卷武德三年闕十月以後事,四年闕四月以前事。京、蜀二本一同,採劉氏《新書》補足之,乃可讀。疑不敢增入,姑列於後云。

《河洛行年紀》十卷。

晁氏曰:唐劉仁軌記唐初李密、王世充事。起大業十三年二月,迄武德四年七月秦王擒竇建德。第九卷述大業都城,第十卷載宮館園囿,且云「煬帝還都之詔,稱務從節儉,觀其宮室,窮極綺麗」 云。陳氏曰:「《唐志》作二十卷。」

《五運錄》十二卷。

《崇文總目》:唐曹圭撰。起三皇訖隋年世之略。

《通曆》十卷。

晁氏曰:唐馬揔撰。纂太古十七氏、中古五帝、三王,及刪取秦、漢、三國、晉、十六國、宋、齊、梁、陳、元魏、北齊、後周、隋世紀興滅,粗述其君賢否,取虞世南《略論》,分繫於末,以見義焉。

陳氏曰:《書本》十卷,止於隋代,今書直至五代。增五卷者,後人所續也。

《續通曆》十卷。

晁氏曰:荊南孫光憲撰。輯唐洎五代事,以《續》為《總曆》,參以黃巢、李茂貞、劉守光、阿保機、吳、唐、閩、廣、吳越、兩蜀事跡。太祖詔毀其書,以所紀多非實也。

《帝王鏡略》一卷。

晁氏曰:唐劉軻撰。自開闢迄唐初帝王世次,綴為四言,以訓童蒙。偽蜀馮鑑續之,至唐末。

陳氏曰:《唐志》及《館閣書目》有劉軻《帝王曆歌》一卷,疑即此書也。

《唐年補錄》六十五卷。

陳氏曰:後晉起居郎、史館修撰鉅鹿賈緯以武宗後無《實錄》,故為此書,終唐末,其實補《實錄》之闕也。唯論次多闕誤,而事跡粗存,亦有補於史氏。

《五代通錄》六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范質撰。《五代實錄》計三百六十卷,質刪其煩文,摭其妄言,以成是書。自乾化壬申至梁亡,十二年間,簡牘散亡,亦採當時制敕碑碣,以補其闕。

《運曆圖》六卷。

晁氏曰:皇輔龔穎撰。起於秦昭王滅周之歲「乙巳」,止於國朝雍禧。按:「雍禧」 宜作「雍熙」 或「天禧」 ,俟考。「丁亥,以歷代興亡大事附見於下。四年獻於朝,優詔獎之。」歐陽公嘗據之攷正《集古目錄》,稱其精博。按《晉史》,張軌世襲涼州,但稱愍帝建興年號。其間唯張祚篡竊,改建興四十二年為和平元年,始奉穆帝升平之朔,始末不聞有改元事。唯穎書載「張寔改元曰永安,張茂改元曰永元,張重華曰永樂,曰和平,張元龍」曰「太始」,張天錫曰「太清」,張大豫曰「鳳凰」,不知穎何所據而言?然或云出崔鴻《十六國春秋》。鴻書久不傳於世,莫得而考焉。

《紀年通譜》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