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裒掇詔策,備一朝之遺闕。開元、天寶間君臣事多漏略。

陳氏曰:題元載撰。蓋左拾遺令狐峘所為,而載以宰相監修也。史稱「事多漏略,拙於取棄,不稱良史。」 峘,德棻五世孫也。

《唐肅宗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亦元載等撰。起即位,盡後元年,凡六年。陳氏曰:「亦元載監修,不見史官姓名。」

《唐代宗實錄》四十卷。

晁氏曰:唐令狐峘撰。初,詔峘撰錄,未成書,貶官,卒元和二年。子丕上之。當時名宦如房琯不立傳,抗直如顏真卿,略而不載,時譏漏略。起寶應元年壬寅,止大曆十四年己未,凡十七年。

陳氏曰:「尤為漏略。」

《唐建中實錄》十卷。

《崇文總目》:唐史館修撰沈既濟撰。起大曆十四年德宗即位,盡建中二年十月,既濟罷史官之日,自作五例,所以異於常者:舉終必見始;善惡必評;月必舉朔;史官雖卑,出入必書;太子曰「薨。」 自謂「辭雖不足,而書法無隱」 云。

《唐德宗實錄》五十卷。

晁氏曰:裴埴等撰。起「即位」 ,盡貞元二十一年,凡二十五年。元和二年,詔蔣乂、樊紳、林寶、韋處厚、獨孤郁同修。五年,洎上之。

《唐順宗實錄》五卷。

晁氏曰:韓愈撰。起貞元二十一年乙酉正月,止永貞元年丙戌八月。初,愈撰錄禁中事為切直,閹宦不喜,訾其非實,文宗詔路隋刊正。隋建言:「眾議以刊修非是,李宗閔、牛僧孺謂史官李漢、蔣係皆愈之婿,不可參撰,俾臣下筆。臣謂不然。且愈之所書,非己自出,元和以來,相循逮今。漢等以嫌,無害公誼。請條其甚謬」 誤者,付史官刊定。詔摘去元和、永貞間數事為《失實錄》,不復改。

陳氏曰:按《志》稱「韓愈、沈傳師、宇文籍撰,李吉父監修新史。」 為議者鬨然不息,卒竄定,無完篇。以閹宦惡其書禁中事切直也。

《唐憲宗實錄》四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 ,盡元和十五年。初,穆宗長慶二年,詔監修國史杜元穎與史官韋處厚、路隋、沈傳師、鄭澣、宇文籍等修《元和實錄》,未及成書。太和四年,隋與蘇景裔、陳夷行、李漢、蔣係續成上之。統例取舍,皆出子厚焉。

陳氏曰:按《志》稱「沈傳師、鄭澣、宇文籍、蔣係、李漢、陳夷行、蘇景裔撰」 ,蓋前後史官也。又稱「杜元穎、韋處厚、路隋監修」 ,亦前後宰相也。

《唐穆宗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 ,盡長慶四年。按《文宗實錄》,太和四年,隋與蘇景裔等上《憲宗實錄》,後有王彥威、楊漢公、蘇滌、裴休並為史官云。

《唐敬宗實錄》十卷。

晁氏曰:唐李讓夷等撰。起長慶四年甲辰即位,止寶曆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會昌中,詔史官陳商、鄭亞同修,讓夷監修,書成上之。

《唐文宗實錄》四十卷。

晁氏曰:魏謨等撰。起「即位」 ,盡開成五年,凡十四年。宣宗大中八年,史官蔣偕、牛叢、王諷、盧吉同修。陳氏曰:謨監修,偕等史官也。

《唐武宗實錄》一卷。

晁氏曰:唐韋保衡撰。武宗以後,《實錄》皆亡,今止有「會昌元年正月二月。」

陳氏曰:按《唐志》,惟有《武宗實錄》三十卷,其後皆未嘗修纂,更五代武錄亦不存。邯鄲書目惟有一卷而已。

《唐宣宗實錄》三十卷,《懿宗實錄》二十五卷,《僖宗實錄》 三十卷,《昭宗實錄》三十卷,《哀宗實錄》八卷。

晁氏曰:國朝宋敏求次道所補。《宣錄》三十卷,《懿錄》三十卷。一作「二十五卷。」 《僖錄》三十卷,《昭錄》三十卷,《哀錄》八卷,通百二十八卷,世服其博聞。

陳氏曰:《五錄》者,皆敏求追述為書。按《兩朝史志》,初為一百卷,其後增益為一百四十八卷。今按《懿錄》三十五卷,止有二十五卷,而始終皆備,非闕也,實一百四十三卷。《館閣書目》又言闕第九一卷,今亦不闕云。

《建康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唐許嵩撰。始自吳,起漢興平元年,終於陳末禎明三年。南朝六代四十帝,四百年間君臣行事,及土地、山川、城池宮苑,制置興壞,用存古跡,其異事則注之,以益見聞。按南朝四百年,除西晉平吳之年,并吳首事之年而已,吳大帝在武昌七年,梁元帝都江陵三年,其實在建康宮三百二十一年也。十父按嵩《自敘》此書云:「使周覽而不繁,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