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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村劉氏曰:《汲冢書》十卷,七十篇,與《藝文志》《周書》七十一篇合,但少一篇。晁子止謂其記錄失實,李仁父謂書為駮詞。按中間所載,武王征四方馘億有十萬七百七十有九,俘三億萬二百三十,暴於秦皇、漢武矣,狩擒虎二十有二。云云。見前段。紂囿雖大,安得熊羆如是其眾?又謂「俘商寶玉億有百萬」,皆荒唐誇誕,不近人情,非止於駮而已。《百篇》聖筆所定,孟子猶疑漂杵之語。前輩云:「吾欲忘言觀道妙。」《六經》俱不是全書,況汲冢之類乎?

《吳越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後漢趙曄撰。吳起太伯,盡夫差;越起無餘,盡勾踐。內吳外《越》,本末咸備。

《吳越春秋傳》十卷。

《崇文總目》:唐皇甫遵注。初,趙曄為《吳越春秋》十卷。其後有楊方者,以曄所撰為煩,又刊削之為五卷。遵乃合二家之書,考定而注之。

《越絕書》十五卷。

《崇文總目》:「子貢撰,或曰子胥。」「胥」 字疑誤。舊有《內紀》八,《外傳》十七,今文題闕舛,載二十篇,又載春申君,疑後人竄定。世或傳二十篇者,非是。

陳氏曰:無撰人名氏。相傳以為子貢者,非也。其書雜記吳、越事,不及秦、漢,直至建武二十八年。蓋戰國後人所為,而漢人又附益之耳。《越絕》之義曰:「聖人發一隅,辨士宣其辭。聖文絕於彼,辨士絕於此,故曰越絕。」 雖則云然,終未可曉也。

《西京雜記》二卷。一作六卷

晁氏曰:晉葛洪撰。初《序》言「洪家有劉子駿《漢書》百卷,乃當時欲撰史錄事而未得締思無前後之次,雜記而已。後學者始甲乙,終壬癸,為十卷。以其書校班史,殆全取劉書耳。所餘二萬言,乃抄撮之,析二篇以裨《漢書》之闕,猶存甲乙裒次。」 江左人或以為吳均依託為之。

陳氏曰:「其卷末言洪家有《劉子駿書》百卷,先父傳之。歆欲撰《漢書》,雜錄漢事,未及而亡。試以此記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劉書,有少異同耳。固所遺不過二萬餘言,今抄出為二卷,以裨《漢書》之闕。」 所謂「先父」 者,歆之於向也。而《館閣書目》以為洪父傳之,非是。《唐·藝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後人分之也。按洪博聞深學,江左絕倫,著書幾五百卷,本傳具載其目,不聞有此書。而向歆父子亦不聞洪嘗作史傳於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應全沒不著也。殆有可疑者,豈惟非向歆所傳,亦未必洪之作也。

《東觀漢記》十卷。

陳氏曰:漢謁者僕射劉珍、校書郎劉騊駼等撰。初,班固在顯宗朝嘗撰《世祖本紀》《功臣列傳載記》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騊、駼等著作東觀,撰集《漢記》。其後,蔡植、蔡邕、馬日磾等皆嘗補《續。唐·藝文志》著錄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吳漢、賈復、耿弇、寇恂、馮異、祭遵及景丹、蓋延九人列傳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闕第七、八二卷。未知果當時之遺否也。羅鄂州《序》曰。願聞之。上蔡任。請幫助識別此字。《文源》曰:請幫助識別此字。「家舊有《東觀漢記》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後得蜀本,錯誤殆不可讀。用祕閣本讎校,刪著為八篇。洎見唐諸儒所引,參之以袁宏《後漢紀》、范曄《後漢書》,粗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顯宗命班固為蘭臺令史,遷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永寧元年,太后又詔劉珍與劉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今此記所存,皆建武事,豈固及珍、騊駼所述耶?其文間類《前漢書》,又《傳》後所題有「太史官曰」,有序目者,此班、劉之所為分也。然固與《珍傳》不載成書卷目。《隋書經籍志》稱劉珍所撰《漢記》百四十三卷,《新》、舊《唐書經籍藝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吳兢所藏與官書卷同。劉知幾所有僅百「十四篇。本朝歐陽公嘗欲求於海外,後復散亡,今所存纔此耳,豈不惜哉!然後漢成書,自劉珍、謝承、薛瑩、司馬彪、華嶠、謝忱、袁松、劉義慶、蕭子顯凡九家,唯華嶠專述《漢記》。逮范曄總載諸家,而成書亦以華嶠為主。後之欲考《漢記》者,於范氏之書猶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願以為此書乃漢世史臣親記見聞,而表范出魏、晉後。以世揆之,不得為此。觀《高密侯》一傳,而綱領見矣。書雖不全,當共存錄,因刻板於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時」字,不欲輒改。

《高氏小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唐高峻撰。以司馬遷《史》至《陳》《隋書》,附以《唐實錄》,纂其要,分十例,為六十卷。後其子迥折而倍之。

陳氏曰:蓋鈔節歷代史也。司馬溫公嘗稱其書「使學者觀之。」 今按《國史志》凡一百九卷,目錄一卷。《中興書目》一百二十卷,止於文宗。今本多十卷,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