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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賈讓曰:「戰國壅防百川,各以自利,此孟子所謂以 鄰國為壑也。」王橫曰:「秦攻魏,決河灌其都,決處遂大, 不可復補。噫!微禹,吾其魚乎?」秦灌大梁,以魚其民,禍 不止於一時,而河流潰溢,遂為無窮之患。重以決通 隄防,隳壞禹跡,甚矣其不仁也!孝文時,河決酸棗,東 潰金隄。其後四十餘年,又決於瓠子,東南注鉅野,通 淮、泗。後二十餘歲始塞。天子沈璧,群臣負薪,《宣房》之 歌,至今悲之。自孝文至成帝,河之決者七。歐陽子有 言:「治水無奇策,相地勢,謹隄防,順水性之所趨,雖大 禹不過此。」程子謂唐土德少河患,本朝火德多水災, 豈亦繫於天運歟?

《張湯趙禹定律令》

或問:「張湯、趙禹所定律令,亦可攷其科條。」歟?曰:「古者 刑期於無刑。天討有罪,非人也;文王罔敢知,非君也。 以欽恤之心,行簡寬之法,縣於象魏,讀於州黨族閭, 日星之著明,江河之易避也。鄭鑄《刑書》,叔向譏之;晉 鑄鼎,仲尼非之。《竹刑》作於鄧析,而法益繁矣。魏李悝 著《法經》六篇,商鞅受之,以相秦漢。蕭何定律,除參、夷」 連坐之罪,增部主見知之條,益《事律》三篇,合為九篇; 叔孫通益《傍章》十八篇,張湯《越宮律》三十七篇,趙禹 《朝律》六篇,合為六十篇。此秦、漢律之大略也。商鞅有 不告姦之罰,蕭何因以為見知之條。張湯、趙禹又作 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法,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 其後禁罔寖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郡國承用者 駮,或罪同而論異,姦吏因緣為市。杜周謂「前王所是 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蓋 酷吏不師古始,峻文深憲,罔民而納之死,《秋荼》凝脂 之慘,去秦無幾矣。高帝順民心作三章之約,蕭何為 法,講若畫一。孝文化行天下,告訐之俗《易選》。張釋之 為廷尉,罪疑者予民。武帝不惟舊典時式,始以佳兵, 繼以聚斂,又繼以嚴刑,取高、文之法紛更之。張湯厲 刀筆之鋩,戕忠厚之脈,聚斂嚴刑,兼而有之,小人之 至不仁者也。顏異微反脣而論以腹誹,秦法無是也。 自昔好殺人者,必及其身,商鞅、張湯可以監矣。《書》曰: 「乃變亂先王之正刑。」其武帝之謂乎!

《公孫弘對策》

或問:「公孫弘學《春秋》,年七十餘,對策高第,不能守經 據古,引君當道,乃曲學阿世,以取爵位,年進而德退, 何其繆歟?」曰:「在《易》《艮》之上九,敦艮之吉,以厚終也。節 或隳於晚,守或失於終,艮止之至善,篤厚於終而己。 君子於老戒之在得,既得之患失之,無所不至矣。公 孫弘始也不合意而免歸,再以賢良召,辭謝不能,固」 推而後出,似非嗜進無恥者。及待詔金馬,每朝會議, 開陳其端,使人主自擇,不肯面折廷爭。蓋以戒得之 年,懷患失之意,變其初節,媮合苟從《春秋》之學,所以 明王道,辨是非也。弘不能勝利欲之心,舍所學以求 詭遇之獲,宰相封侯,人以為榮。識者則曰:「儒之辱也。」 太史公自序云:「公孫弘以儒顯」,其意微矣。以道得民 之謂儒,特立獨行之謂儒。自周公以大儒相天下,孔 孟道不得行。漢興至六世,弘始以儒得相。儒之遇世 如此其難也,功烈如彼其卑也,非儒之辱乎?正誼不 謀利,明道不計功,若董子可以為儒矣,而武帝不能 用,弘不能容也。《儒林傳》云:「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 子三公,天下學士,靡」然鄉風。夫弘以佞諛致斯位,猶 翰音之登天,稊稗之有秋,而學者為之風動。明經志 青紫,稽古矜車馬,慕人爵之勢榮,忘天爵之良貴,弘 實啟之。《平準書》又云:「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 漢相。」太史公於弘之為相,屢書不一書,深歎夫儒效 不白於天下,而文姦飾詐者,為經術之羞也。是時轅 固年九十餘,亦以賢良進,蹇蹇諤諤,入朝見疾,帝棄 之如遺。噫守儒之名,流芳不朽;曲學之罪,播惡無窮。 一時之用舍,豈能掩百世之榮辱哉!

《徐樂上書》

《樂上書》曰:「民困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俗已亂而政不修。」 此三者陳涉所以為資也。

或曰:「秦以民困下怨,而亡俗之亂何與焉?」曰:「風俗,國 之元氣也。國之存亡,在風俗之羙惡。聖王之治天下, 本俗以安之,禮俗以成之。修其教,不易其俗,一道德 以同俗。其移風易俗以樂其化民成俗以學,修其孝 悌忠信,維以禮義廉恥。士有常心,民有定志。殷之衰 也,遺俗猶存;周之季也,懷其舊俗。此保國長世之本」 也。秦自商鞅遺禮義,棄仁恩,別父子之居,重告訐之 賞,民俗日壞,見利忘義,幾同於禽獸。至呂政而法令 益苛,《詩》《書》盡廢。孟子曰:「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 日矣。」秦之謂也。大澤一呼,豪傑響應,綱常掃地,淪胥 以亡。於是漢祖起焉。縞素之師,迅於仁義,過魯之祠, 庶幾禮樂。丁公之戮,使不忠者懲;欒布之赦,使懷忠 者勸迨及文、景,風流篤厚,黎民醇厚,七國之亂,人心 不搖,無土崩之憂,風俗知義之效也。嚴安亦少知治 體者歟?政亂於上,俗清於下,東都之祚,猶恃以少延。 舍風俗而言政事,不可謂善治。是以居賢德善俗,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