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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則明,柔則闇,史謂元帝優游不斷,劉更生亦云,「持不

斷之意者,開群枉之門。」所謂不斷者,史高、恭、顯,如山 之難拔也。殺望之猛,黜堪、更生,何其果斷也?當斷不 斷,不當斷而斷,同歸於亂。無剛明之資,有柔闇之累, 焉往而不悖哉?司馬公議貢禹,不能責難補短,禹也 患失之鄙夫也。石顯既殺望之,恐學士姍己,乃致意 於禹,深自結納,自九卿至御史大夫,顯之薦也,主瘠 環為無義無命,使刑臣禮於士,臧豎羞之。禹比之匪 人,名節掃地,饕榮一時,遺臭千載,尚何望其責難哉! 宋璟不與思勖交言,李鄘恥為承璀薦引,視貢禹猶 糞土也。

《不省召致廷尉》

上初即位,不省,召致廷尉,為下獄。

或曰:「文帝初立,明習國家事,朝而問丞相,一歲決獄 幾何,元帝乃不省,召致廷尉,為下獄,何其闇歟?」曰:「古 之教太子,必講明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 體用一貫,本末一理,始於格物致知,非尋章擿句而 已。漢世輔翼亡具,智囊為家令,所親非端士博望延 賓客,所習非正道元帝之傅可稱者。」疏廣受蕭望之 三人,十二通《論語》《孝經》,又七年授《論語禮服》。非不好 儒也,而君道政體未之講也。柔仁之性,發強不足,善 忘之疾,神采益昏。王褒等之虞侍,朝夕讀誦奇文,未 嘗積思經訓也。喜《甘泉洞簫頌》,不過琱篆小技,未嘗 屬耳規諫也。宣帝家庭訓告,謂俗儒不達時宜,未嘗 選真儒以開導其未至也。一旦嗣服忠良,憸邪雜糅, 混殽冥然,莫知所寄,閽寺弄權,玩之股掌。周公戒成 王曰:「其勿誤於庶獄。」矧!大臣之受辱,其可誤哉!然豈 獨元帝之過,旁求俊彥,啟迪後人,此非宣帝之責乎? 望之、湛、更生同心輔政,恭、顯誣為朋黨,繫之、免之,視 如草芥。君子周而不比,群而不黨,自古小人之害君 子,未聞加以朋黨之名也。為此說,自恭顯始,善類盡 去,人主孤立,自漢迄唐,國無君子,淪胥以亡。朋黨之 說,實啟之意。非乾剛夬決,孰能《扶正論》破姦言哉!

《蕭望之》

或問:蕭望之知元帝不可與有為而輔之,不能去邪 臣而受其禍,其失焉在?曰:「晉文公問胥臣,欲使陽處 父傅太子驩。胥臣曰:『是在驩也,質將善,而賢良贊之 則可濟;若有違質,教將不入,其何善之為』?」《春秋》書晉 殺其大夫陽處父。《傳》曰:君漏言也,上泄則下闇,下闇 則上聾,且闇且聾,無以相通。夫陽處父之剛,而使之 傅太子。其後言中軍易帥,而襄公泄之處父,所以召 殘賊之禍。《春秋》書襄公殺之,失身害成,君臣皆有責 焉。望之剛似處父,免御史大夫,為太子傅,道之不行, 已知之矣。太子名為好儒,而絲竹鼓鼙之好已蕩其 心,未嘗聞大道至論以變其氣質,柔不能強,愚不能 明也。望之有愧於疏廣之見幾矣。作其即位,無能改 於其德,未知臧否,未別忠邪,而遽白罷中書宦官,謀 疏機淺,以蹈處父之禍。帝於召致廷尉,猶不省。望之 子伋乃上書訟前事:「古之人量而後入,信而後諫,納 約自牖,因其明而導之也。不明者可與言哉!望之既 解印綬,盍亦超然高舉,待君之一寤也。」《刑餘》為《周》《召》, 自宣帝時典樞機,其植根固,大臣充位已久,欲亟圖 之難矣。在《易》之《豫》,以九四剛陽之臣,承六五柔弱之 君,是為危疑之地。聖人處之之道曰:「勿疑朋盍簪。」惟 至誠求助而已。望之使子上書,非誠也,同心惟堪、更 生二人,其助寡矣,焉能有濟乎?雖然,望之正色立於 朝,不與邪臣並處,庶幾古大臣之節矣。

《于定國》

上以朝日引見丞相,責以職事。

或曰:「元帝之世,政在中書,宦官丞相,具臣也。言者以 災害歸咎大臣,何歟?」曰:「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不 得其職,當去其位,居其位,不當諉其責。于定國為相 九年矣,脂韋苟容於史、高、恭、顯之間,師傅之死,忠賢 之逐,無所諫正。陰陽錯謬,黎庶流離,非大臣之責而 誰責乎?然而典樞機之臣,公議坌涌,福威在手,視君 若委裘。」帝不之悟,而獨以詔條責大臣,何明於此而 闇於彼乎?定國受責而不知退,及春霜夏寒,日青無 光,復以詔條責而後自劾,不亦晚乎!蓋石顯以定國 易制,使之尸相位,當時奄寺之勢,如燎方揚,惟頑頓 無恥,可以久居鼎輔之任,不得已而去,安車駟馬,寵 光赫奕,以為具臣之勸,信乎白璧不可為容,容多後 禍也。定國為廷尉,趙、蓋、韓、楊之死,不能如張釋之守 法力爭,其患失有素,相業不競,於斯見矣。雖然,「咸股」 之《隨》可吝,「過涉」之《凶》無咎。為定國而幸,未若為蕭望 之而不幸也。定國如石慶,望之如汲黯。漢相若慶、定 國,雖累千百,無繫於治亂;若黯、望之,皆社稷之衛,風 節凜凜,千載有生氣,彼相何足數哉。按容容多後禍疑庸庸多厚福

之誤

《諸葛豐賈捐之》

或曰:諸葛豐數稱周堪、張猛之美,又上書告堪,猛罪。 賈捐之數短石顯,又為薦顯奏稱譽其美,何其無特